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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1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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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27 证券简称:中国铁物 公告编号:2021-临049
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担保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57.29亿元(不含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单位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6.61%。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公司为全资孙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

  中国铁路物资西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公司”)为公司全资孙公司。因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西安公司与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在北京签署协议,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

  公司为上述授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具体以公司与银行签署的合同约定为准。

  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并授权总经理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办理具体担保手续有关事宜。上述担保事项属于2021年度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事项,且已履行相关决策程序。

  (二)公司全资孙公司为其下属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

  中铁物总轨道装备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轨道装备公司”)为公司全资孙公司中铁物轨道科技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轨道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因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轨道装备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在北京签署协议,申请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的授信额度(其中非融资性保函不低于5000万),授信期限为一年。

  轨道集团为轨道装备公司上述授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具体以轨道集团与银行签署的合同约定为准。

  轨道集团已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同意轨道集团对下属全资子公司的银行授信提供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西安公司

  1、公司名称:中国铁路物资西安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1987年10月10日

  3、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西八路63号

  4、法定代表人:张成林

  5、注册资本:27630万元

  6、经营范围:煤炭批发经营;汽油、柴油的批发(无仓储设施);为铁路基建、生产、运营、科研组织、供应所需原辅材料及设备(许可经营项目除外);汽车(小轿车除外)、金属材料及矿产品(许可经营项目除外)、木材、普通机械、电器机械及器材、通讯器材(专控除外)、化工产品(易制毒、危险、监控化学品除外)、建筑材料、工矿机械、工矿设备、工矿配件、内燃配件、铁路机车车辆及配件的销售;铁路再生物资回收;信息咨询;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或禁止公司经营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业务;生产性废旧金属、非生产性废旧金属、非金属再生资源的购销(不含医疗废弃物);房屋租赁;物资仓储、装卸(危险、易燃易爆品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公司间接持有西安公司100%股权

  8、该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9、西安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二)轨道装备公司

  1、公司名称:中铁物总轨道装备贸易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3年01月23日

  3、注册地址: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超前路37号院16号楼8层8035号

  4、法定代表人:马震龙

  5、注册资本:10000万元

  6、经营范围:销售金属材料及制品、机械设备、铁路专用设备及器材、配件、矿产品、电子产品、通讯设备、木材、金属矿石、消防器材;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推广、技术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公司间接持有轨道装备公司100%股权

  8、该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9、轨道装备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为西安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

  1、被担保方:西安公司

  2、债权人: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

  3、担保方式: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担保本金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

  5、担保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延迟履行期间债务利息以及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而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及其他应付费用等全部债权

  6、担保期间:主合同项下约定债务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7、本次担保为公司为下属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不涉及反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二)轨道集团为轨道装备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

  1、被担保方:中铁物总轨道装备贸易有限公司

  2、债权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3、担保方式: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担保本金金额:不超过7,000万元的综合授信(其中非融资性保函不低于5000万)

  5、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及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的一切费用

  6、担保期间:保证人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主合同约定债务分笔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每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7、本次担保为公司全资孙公司为其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不涉及反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意见

  1、本公告中一、(一)是公司为下属全资孙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公告中一、(二)是公司全资孙公司为其下属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担保有利于被担保方借助股东整体资源优势,筹措资金,促进业务发展,符合相关下属公司经营发展实际需要,符合上市公司整体利益。西安公司、轨道装备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偿债能力,财务风险可控,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57.29亿元(不含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单位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6.61%;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余额20.60亿元,均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控股股东中铁物总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融资提供担保而提供的反担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等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相关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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