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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1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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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23 证券简称:深天地A 公告编号:2021-040
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1月16日(星期二)下午14:3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1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3、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1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0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11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下午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北区)朗山路东物商业大楼10楼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

  (四)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

  (五)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林宏润先生因公出差,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指定董事林剑锐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六)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3人,代表股份38,115,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469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计2人,代表股份38,09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4510%;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计1人,代表股份25,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2%。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独立董事陈平先生、肖建生先生以视频的方式参加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8,115,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1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崔宏川先生、戴余芳女士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的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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