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6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1年11月1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
《关于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分拆上市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

  证券代码:600282   证券简称:南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99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

  《关于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分拆上市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16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发出的《关于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分拆上市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1】2888号,以下简称“《监管工作函》”)。《监管工作函》全文如下: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5日盘后,你公司通过信息披露直通车披露了拟将控股子公司钢宝股份分拆至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预案。对该重大事项,钢宝股份未同步在全国股转公司官方网站进行披露。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6.1条规定,现就相关事项明确工作要求如下。

  一、分拆上市,属于对投资者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应当督促钢宝股份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公平维护所有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二、公司、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应当引以为戒,对上述问题予以高度重视,提高合规意识,加强内部控制,做好工作协同,杜绝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三、请你公司自查是否存在其他违反信息披露规定的行为,如存在,请立即纠正。

  你公司应当本着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认真整改,严格遵守《股票上市规则》和本所其他相关规定,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请你公司收到本工作函后立即披露并予以整改。”

  特此公告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