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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1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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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68 证券简称:卫士通 公告编号:2021-053
成都卫士通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与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
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协议仅为意向性协议,具体实施内容、操作细节等尚需进一步落实和明确。如果意向性协议与双方后续签署的落地协议文件的约定有差异,以落地协议文件的约定为准。公司未来将根据本协议涉及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2、本协议的签署预计不会对公司2021年度的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协议的具体落地实施有助于公司业务的进一步拓展和提升,对公司发展将产生积极影响,程度尚不确定。

  3、受市场环境变化、技术迭代或不可抗力影响,本协议后续实施过程中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协议签署概况

  (一)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成都卫士通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卫士通”或“公司”)与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华录”)为践行数据安全责任,构建大数据安全体系,保障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双方本着“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合作创新、互利共赢”的原则,经充分协商,于近日在北京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作为双方具体合作的指引。

  (二)协议签订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协议为意向合作协议,不涉及具体的交易标的和金额,亦不构成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暂无需履行相关的审批或备案程序。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基本情况

  名 称: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阜石路165号院1号楼1001室

  法定代表人:林拥军

  注册资本:66599.0133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1年4月30日

  经营范围: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不含互联网信息服务);经营电信业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计算机软件开发;数据处理;软件服务;智慧城市、智能交通项目咨询、规划、设计;交通智能化工程及产品研发;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交通智能化设备、工业自动化控制设备、自行开发的产品、通讯设备;承接工业控制与自动化系统工程、计算机通讯工程、智能楼宇及数据中心计算机系统工程;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的设计、维护;产品设计;生产存储设备(限在外埠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经营电信业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卫士通与易华录不存在关联关系。

  2、类似交易情况

  最近三年公司与易华录未发生类似交易情况。

  3、履约能力分析

  易华录经营情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内容

  双方基于各自技术能力,共同打造分级存储、分类治理、安全合规、绿色节能的数字底座,进行数字经济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营;共同打造数据安全融通解决方案,促进数据要素的广泛流通;共同研发基于蓝光存储和密码技术的数据安全存储产品,满足存证数据的长周期、高安全存储需求;在细分行业领域,合作提供数据存储、治理、共享服务,满足复杂业务需求下的数据安全需求。

  (二)合同期限及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生效,有效期为3年。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易华录以数据湖为主体,发展大交通、大安全、大健康业务,长期致力于城市数字经济基础设施建设。本次协议签署后,卫士通与易华录开展业务合作,将在绿色安全数字经济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数据安全融通联合解决方案、数据安全存储产品打造、行业数据安全治理服务等领域建立密切的合作伙伴关系,双方共同推进重大网络安全项目落地,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参与项目实施。卫士通将与合作伙伴共同保护国家数据资源安全,保障国家数字经济发展。

  2、本协议的签署预计不会对公司2021年度的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本协议的具体落地实施,将给公司带来积极影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和全体股东利益。

  五、风险提示

  1、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仅反映协议双方的合作意向或原则,具体项目的实施仍需另行签署协议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在后续实施过程中受不可预测因素或不可抗力影响,可能产生协议部分内容或全部内容无法履行的风险。

  2、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具体的合同销售金额将根据合作产品实际销售情况确定。

  六、后续进展情况的披露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公司与易华录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成都卫士通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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