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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1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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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84 证券简称:江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0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情况发生;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表决所有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均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1月15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11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年11月15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15日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平潮镇通扬南路79号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会议方式: 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5、股权登记日:2021年11月9日;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卫东先生;

  7、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54人,代表股份数333,224,524股,占公司总股数的40.38%。其中,中小投资者代表股份数               50,803,176 股,占公司总股数的6.16%。具体如下:

  (1)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5人,代表股份数       283,921,496股,占公司总股数的34.4%;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9人,代表股份49,303,02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9739%。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谢文武、张若愚律师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陈达亮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选举陈达亮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获得选举票数333,224,52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其中,获得中小股东选举票数50,803,1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陈达亮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四、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派律师谢文武、张若愚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会议备查文件

  1、《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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