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2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受让控股股东认缴出资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宁波正通博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正通博源”)总规模31,000万元,公司出资11,000 万元,占比35.48%。具体详见公司于 2017年12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公司关于受让控股股东认缴出资份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5)。
二、本次进展情况
基于严谨投资考虑,正通博源近期召开合伙人会议,决定规模由原 31,000万元调整至20,000万元,并同意部分有限合伙人份额退出及调整份额等事项。该投资基金认缴规模调整后,公司出资额保持11,000 万元,出资比例变为55%。根据上述合伙人会议决定,各合伙人签订了新的《宁波正通博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合伙协议》。根据新协议约定,正通博源普通合伙人(基金管理人)为宁波隆华汇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隆华汇”)。宁波隆华汇负责正通博源的日常经营管理,公司不对正通博源形成控制,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近日,正通博源完成了上述事项的变更登记手续,具体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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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参与投资正通博源有利于公司充分利用专业投资机构的管理经验及投资资源,进一步开拓投资渠道,发掘优质标的企业,增强持续盈利能力,提升整体竞争实力。正通博源此次调整后公司无需新增投入资金,不会对现金流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对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的影响将根据投资项目具体投资收益而定。
公司将密切关注基金后续运作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