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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1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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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117   证券简称:德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0

  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使用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金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01号)批准,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4,266.70万股新股。本次募集资金采用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股票数量为4,266.70万股,发行价格为32.7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合计139,691.76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6,600.75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3,091.01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349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进行了规定。公司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子公司宁波德业环境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业环境”)、宁波德业变频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业变频”)、萃绩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萃绩科技”)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1年10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40,131.21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净额),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

  截至2021年10月31日,公司累计尚未收回的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购买的保本型银行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的资金为人民币40,800万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1年10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项目的投入情况如下:

  ■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在此期间如遇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不能满足募集资金正常支付的情况,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将已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返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可以增强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也不会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金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五、 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审批程序合法、合规,内容和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该事项的执行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以及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且该事项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该等募集资金仅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未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未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超过12个月。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规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1日

  证券代码:605117      证券简称:德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2

  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10日上午10时在公司9楼会议室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本次会议于2021年10月31日以书面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监事刘远进、贺仕林、来二航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达到了《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召开监事会法定监事人数。

  本次会议由刘远进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形成决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全部议案,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且该事项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1月11日

  证券代码:605117        证券简称:德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3

  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受托方: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支行。

  ●本次现金管理金额:暂时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

  ●现金管理产品名称及期限:上海银行“稳进”3号结构性存款产品。

  ●履行的审议程序: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期限内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募集资金的保值增值,增加公司收益,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01号)批准,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4,266.70万股新股。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采用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股票数量为4,266.70万股,发行价格为32.7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合计139,691.76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3,091.01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349号《验资报告》。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

  (三)本次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上海银行“稳进”3号结构性存款产品

  ■

  (四)公司对委托现金管理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保本型银行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公司将实时关注和分析理财产品投向及其进展,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影响理财产品收益的因素发生,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本次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合同主要条款

  1、上海银行“稳进”3号结构性存款产品

  ■

  (二)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说明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投资产品均为保底类存款产品,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公司定期将投资情况向董事会汇报。公司将依据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现金管理的进展以及损益情况。

  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将通过以上措施确保不会发生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的情况。

  四、本次委托现金管理受托方的情况

  (一)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1229)为已上市金融机构。

  (二)上述银行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元

  ■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委托理财金额5,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比例为285.78%。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正常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施,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转。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投资理财,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公司现金管理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财务费用或投资收益项目。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六、风险提示

  尽管结构性存款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七、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金额:万元

  ■

  特此公告。

  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1日

  证券代码:605117         证券简称:德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1

  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10日上午9时在公司9楼会议室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本次会议于2021年10月31日以书面、电话等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董事张和君、张栋斌、张栋业、谈最、胡力明、朱伟元、陶宏志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达到了《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召开董事会法定董事人数。

  本次会议由张和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形成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全部议案,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增强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将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在此期间如遇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不能满足募集资金正常支付的情况,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将已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返回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也不会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0)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光大证券发表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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