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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1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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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922 证券简称:伊戈尔 公告编号:2021-132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佛山市麦格斯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公司股份102,152,575 股(占公司总股本34.47%)的控股股东佛山市麦格斯投资有限公司,拟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8,8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3%。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减持区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区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戈尔”、“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佛山市麦格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麦格斯”)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的告知函》,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佛山市麦格斯投资有限公司

  2、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麦格斯持有公司股份102,152,57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47%,公司实际控制人肖俊承先生持有麦格斯100%股权。肖俊承先生直接持有公司5,569,20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8%。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原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二)股份来源:伊戈尔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及上市后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加的股份。

  (三)拟减持方式、数量: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8,880,0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3%。其中,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若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四)减持期间: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减持区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区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

  (五)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6.86元/股。(伊戈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为12.41元/股;2018年伊戈尔派发现金红利0.2元/股;2019年伊戈尔派发现金红利0.15元/股;2020年伊戈尔派发现金红利0.2元/股;2021年伊戈尔派发现金红利0.2元/股,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7股。)

  (六)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1、控股股东麦格斯及实际控制人肖俊承先生在伊戈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时作出如下承诺:

  ①公司控股股东麦格斯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所持有的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

  ②公司实际控制人肖俊承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在上述限售期届满后,在其担任发行人董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其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所间接持有的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2018年6月29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

  ③麦格斯公司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拟长期持有公司股份。在不影响麦格斯公司控股地位的前提下,承诺在其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如需减持公司股份,方式如下:

  (1)减持股份的条件

  麦格斯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方可进行减持:

  1)麦格斯公司承诺的锁定期届满且没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如延长股份锁定期,则顺延;

  2)严格履行其关于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如其未履行公开承诺事项,则待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3)公司股票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2)减持股份的数量及方式

  在麦格斯公司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其减持数量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且减持不影响其对公司的控制权。麦格斯公司减持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3)减持股份的价格

  麦格斯公司若于其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减持公司股票,减持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4)减持股份的程序

  麦格斯公司持有公司股份在承诺的锁定期满后减持的,应提前三个交易日向公司提交减持原因、减持数量、减持计划的说明,并由公司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5)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麦格斯公司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如未能履行承诺事项,减持股份所得收益将归公司所有(所得扣除合理成本、税费后的所得额全部交归公司所有)。

  上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2、控股股东麦格斯及实际控制人肖俊承先生在伊戈尔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时作出如下承诺:

  肖俊承及佛山市麦格斯投资有限公司承诺从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至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不会出售或以任何方式减持所持有伊戈尔的任何股份,也不会安排任何减持伊戈尔股份的计划。如肖俊承及佛山市麦格斯投资有限公司违反上述承诺而发生减持情况,依法承担因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麦格斯及实际控制人肖俊承先生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无后续追加承诺,本次拟减持股份事项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存在不确定性风险,麦格斯将根据自身资金安排需要及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稳定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控股股东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承诺事项,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一)控股股东麦格斯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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