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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1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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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海富通成长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增销售机构的公告

  一、财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信证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塔证券”)、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平洋证券”)的开放式基金销售资格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根据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日前与财信证券、长城证券、红塔证券、太平洋证券(以下简称“上述销售机构”)签署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协议,现增加上述销售机构为海富通成长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海富通成长领航混合A/C,代码:012410(A类)/ 012411(C类))的销售机构。

  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信息,请仔细阅读《海富通成长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海富通成长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相关法律文件。

  二、自2021年11月15日起,投资者可以在上述销售机构办理海富通成长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开户、认购等业务。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方式和办理时间等以上述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 财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317

  网站:www.cfzq.com

  2、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6888

  网站:www.cgws.com

  3、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6060

  网站:www.hongtastock.com

  4、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397

  网站:www.tpyzq.com

  5、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40099(免长途话费)

  网站:www.hftfund.com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1日

  海富通欣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三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1月1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某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该类份额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由于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查询到的分红方式可能与实际的分红方式存在差异,为确保基金份额持有人以所希望的分红方式参与分红,本公司特别提示广大基金份额持有人:

  1、本基金各类份额的默认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在任意工作日到销售机构申请更改分红方式,最终分红方式以权益登记日之前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权益登记日申请更改分红方式的,对本次分红无效)。

  2、同一基金账户的不同交易账号在各销售机构申请设置的基金分红方式相互独立、互不影响,若基金份额持有人需要变更本基金在多个交易账号下的分红方式,应分别针对这些交易账号提交设置分红方式的交易申请。

  3、除息日申请申购的本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除息日申请赎回的本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4、投资者可通过拨打本公司客服热线40088-40099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hftfund.com查询当前的分红方式及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

  5、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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