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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1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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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801 900933 证券简称:华新水泥 华新B股 公告编号:2021-050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定现金选择权提供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8月28日公告的《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转换上市地以介绍方式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及挂牌交易的方案(修订稿)》,为充分保护本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现金选择权提供方将由包括但不限于Matthews International Capital Management,LLC进行投资管理的Matthews China Dividend Fund及Matthews Asia Dividend Fund(以下简称“铭基国际投资”)、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及(或)其指定主体(以下简称“海螺水泥”)等独立第三方担任本公司的现金选择权提供方。

  为满足《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中,企业上市时由H股公众人士持有的证券,其中持股量最高的三名H股公众股东实际持有的股份数占H股公众持股总数不得超过50%的要求,现金选择权提供方拟向华新水泥B股全体股东提供不超过预计H股公众股总数50%的现金选择权,即可申报行权股份数量不超过预计H股公众股总数50%(具体数量以后续现金选择权股权登记日口径为准)。

  近日,本公司已收到铭基国际投资、海螺水泥签署的《承诺函》,确认上述现金选择权提供方担任本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转换上市地以介绍方式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及挂牌交易的方案的现金选择权提供方,并确认上述现金选择权提供方财务状况良好,有能力履行相关承诺,用于履行现金选择权的资金来源合法,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若在本次方案继续执行过程中,现金选择权提供方有任何调整,本公司将及时公告。

  特此公告。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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