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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1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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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592   证券简称:ST八菱   公告编号:2021-106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重大诉讼的基本情况

  2021年7月,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孙公司海南弘润天源基因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弘天”或“原告”)因与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江支行(以下简称“广州银行珠江支行”或“被告”)存单质押合同纠纷一事,向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广州中院”或“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确认其与广州银行珠江支行于2019年10月28日签订的编号为(2019)珠江支行存质字YC-003号的《存单质押合同》无效,要求广州银行珠江支行将1.46亿元返还给海南弘天,向海南弘天支付相应资金占用费,并承担本案诉讼费,具体内容公司于2021年7月29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子公司的重大诉讼公告》(公告编号:2021-079)。

  二、本次重大诉讼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广州中院(2021)粤01民初1278号《民事判决书》,广州中院已就海南弘天与广州银行珠江支行存单质押合同纠纷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如下:

  驳回原告海南弘润天源基因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789587元,由原告海南弘润天源基因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上述判决为一审判决,目前暂未生效,公司将要求海南弘天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公司已在2020年年度报告中对因海南弘天违规对外担保造成的占用资金按70%单项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后续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评估该款项的可回收性并计提相应的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将继续关注上述诉讼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特此公告。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0日

  证券代码:002592          证券简称: ST八菱  公告编号:2021-107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继续展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3月3日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资管计划实施,设立后全额认购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海证券”)设立的“国海金贝壳员工持股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金贝壳2号资管计划”)的次级份额,“金贝壳2号资管计划”募集总规模12,500万,其中次级出资5,000万元,优先级出资7,500万元。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12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集合计划名下时起算,即2016年8月3日至2017年8月2日;存续期24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集合计划成立之日起算,即2016年5月11日至2018年5月11日。截至2016年8月3日,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国海证券“金贝壳2号资管计划”从二级市场累计买入公司股票3,615,1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8%,成交金额合计122,880,155.03元。

  2018年5月9日,“金贝壳2号资管计划”存续期届满,经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等议案,决定对“金贝壳2号资管计划”优先级份额进行分配并予以注销,并对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展期18个月,至2019年11月11日止。上述延期及变更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2019年1月3日,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2019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票投票权的议案》和《关于修改〈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作出了关于放弃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票在公司股东大会的投票权的决议。上述《关于修改〈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2019年10月28日,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2019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决定将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继续展期一年,至2020年11月11日止。上述延期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0年10月26日,经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2020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继续展期的议案》,决定将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继续展期一年,至2021年11月11日止。上述延期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6年2月17日、2016年8月3日、2018年5月11日、2019年1月5日、2019年10月30日和2020年10月30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及变更情况

  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原通过国海证券“金贝壳2号资管计划”实施,其所持标的股票存放于国海证券“金贝壳2号资管计划”开立的“国海证券-工商银行-国海金贝壳员工持股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证券账户。“金贝壳2号资管计划”存续期届满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开立了专用证券账户,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将存放于“国海证券-工商银行-国海金贝壳员工持股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证券账户的股票陆续过户至“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2期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截至目前,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已全部完成过户。过户后,其所持标的股份由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进行管理。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累计出售公司股票2,784,500股,尚持有公司股票830,6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9%。

  鉴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期限即将届满,其所持标的股份尚未全部出售完毕,根据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2021年11月9日,经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2021年第一次会议和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继续展期的议案》,同意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继续展期一年,至2022年11月11日止。当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账户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除此之外,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其他内容及持有人均未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1月10日

  证券代码:002592         证券简称: ST八菱   公告编号:2021-108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1年11月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1月9日通过专人、通讯的方式传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继续展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继续展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7)。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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