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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1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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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
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佛山照明(A股)  粤照明B(B股)

  股票代码:000541(A股)  200541(B股)   公告编号:2021-085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

  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21年11月7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并于2021年11月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通过通讯传真方式审议会议议案,应会9名董事均对会议议案作出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请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2、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51%股权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51%股权的公告》。

  3、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续聘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1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4、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决定于2021年11月24日下午14:45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细内容请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1月8日

  股票简称:佛山照明(A 股) 粤照明 B(B 股)

  股票代码:000541 (A 股) 200541(B 股)   公告编号:2021-086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增资情况概述

  2021年11月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同意公司将位于佛山市禅城区汾江北路、工业大道北侧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土地使用权共2项,土地面积共60,503.00平方米,地上建筑物共47项,建筑面积共52,237.54平方米)以评估基准日的评估价值36,294.62万元对全资子公司佛山照明灯光器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灯光器材公司”)进行增资。本次增资金额全部计入灯光器材公司资本公积,灯光器材公司注册资本不变。

  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在上述范围内视情况择机处理本次增资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协议、办理资产过户等。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增资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增资对象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佛山照明灯光器材有限公司

  2、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 注册地址:佛山市南海务庄工业区

  4、 法定代表人:郭洪浪

  5、 注册资本:1500万人民币

  6、 成立日期:2013年5月8日

  7、 营业期限:2013年5月8日至2023年5月8日

  8、 经营范围:研究、开发、生产:电光源产品、电光源设备、电光源配套器件、电光源材料、灯具及配件、电工材料、机动车配件、家用电器、电器插座、开关、消防产品、通风换气设备、LED产品;国内贸易、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9、 与公司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10、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三、 增资资产基本情况

  本次用于增资的资产为公司所有的位于佛山市禅城区汾江北路、工业大道北侧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为:佛府国用(2000)第06000610169号、佛府国用(2000)字第06000610171号)(以下简称“北区地块”),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共2项,土地面积共60,503.00平方米,地上建筑物共47项,建筑面积共52,237.54平方米。截止2021年8月31日,北区地块土地使用权的账面净值为2629.84万元,地上建筑物的账面净值为412.22万元。上述资产均不存在抵押、质押、担保等情形。

  根据中联国际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拟以实物资产作价出资入股涉及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位于佛山市禅城区汾江北路、佛山市工业大道北侧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书》(中联国际评字【2021】第TNMQH0849号),以2021年8月31日为基准日,以市场比较法、重置成本法为评估方法,北区地块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账面值为3042.05万元,评估值为36,294.62万元,增值率1,093.10%。

  四、 本次增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以北区地块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对灯光器材公司进行增资,主要是为了盘活公司现有的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经初步测算本次增资需缴纳相关税费约6443万元(上述税费仅为初步测算,最终以实际发生的为准)。本次增资完成后,灯光器材公司仍然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对公司经营无重大影响。

  五、 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资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11月 8日

  股票简称:佛山照明(A股)  粤照明B(B股)

  股票代码:000541(A股)200541(B股)   公告编号:2021-087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51%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六、 交易概述

  公司于2021年11月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51%股权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在将公司所持有的位于佛山市禅城区汾江北路、工业大道北侧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为:佛府国用(2000)第06000610169号、佛府国用(2000)字第06000610171号)以评估价值增资注入全资子公司佛山照明灯光器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灯光器材公司”)后,将灯光器材公司51%的股权通过公开挂牌的方式对外转让。挂牌底价不低于灯光器材公司全部股权评估价值的51%(本次灯光器材公司全部股权预评估值为38,234.22万元,最终评估价值以评估机构出具的最终评估报告为准),最终转让价格以实际成交价格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授权管理层在上述范围内全权处理本次股权转让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协议、办理股权过户等。

  因本次交易尚无法确定交易对象,因此无法确定是否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七、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拟通过公开挂牌的方式转让灯光器材公司51%股权,交易对方目前尚无法确定。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1、 公司名称:佛山照明灯光器材有限公司

  12、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13、 注册地址:佛山市南海务庄工业区

  14、 法定代表人:郭洪浪

  15、 注册资本:1500万人民币

  16、 成立日期:2013年5月8日

  17、 营业期限:2013年5月8日至2023年5月8日

  18、 经营范围:研究、开发、生产:电光源产品、电光源设备、电光源配套器件、电光源材料、灯具及配件、电工材料、机动车配件、家用电器、电器插座、开关、消防产品、通风换气设备、LED产品;国内贸易、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19、 主要股东: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20、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11. 经核查,灯光器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2.灯光器材公司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公司不存在为灯光器材公司提供担保、财务资助或委托其理财的情况。

  三、定价依据和资产评估情况

  公司委托中联国际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对灯光器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预评估,基于公司将所持有的位于佛山市禅城区汾江北路、工业大道北侧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为:佛府国用(2000)第06000610169号、佛府国用(2000)字第06000610171号,土地面积共60,503.00平方米,地上建筑物共47项,建筑面积共52,237.54平方米),以评估价值增资注入灯光器材公司后,灯光器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预评估值为38,234.22万元(最终资产评估结果将以上述评估机构出具的正式报告为准)。公司将以评估报告确定的评估价值为定价依据,挂牌转让价格不低于灯光器材公司全部股权评估价值的51%。

  九、 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若摘牌方成功摘牌,公司将与摘牌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标的企业:佛山照明灯光器材有限公司

  鉴于:

  (1)“北区地块”是指甲方所有的位于佛山市禅城区汾江北路、工业大道北侧的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为:佛府国用(2000)第06000610169号、佛府国用(2000)字第06000610171号;

  (2)“南区地块”是指甲方所有的位于佛山市禅城区工业路南侧、汾江北路东侧的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为:佛府国用(2002)字第06000619330号、佛府国用(2002)字第06000618671号、佛府国用(2001)字第06000613934号、佛府国用(2003)第06000621208号、佛府国用(2002)第06000619106号。

  1.产权转让的标的 (对应合同第一条)

  甲方将持有的标的企业51%股权有偿转让给乙方。

  2.交易价款的支付方式、期限和划转程序(对应合同第六条)

  交易价款按照下列方式支付:

  (1)乙方向产权交易中心交纳的保证金,由产权交易中心在收到交易双方足额服务费用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无息转付给甲方,并在甲方收讫之日起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

  (2)交易价款在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

  3.股权限制(对应合同第十条)

  (1)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与等方式变更其所持标的企业股权的权属,不得与其它公司进行股权置换。

  (2)除为保障甲方权利,乙方需将所持标的企业股权质押给甲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其所持标的企业股权质押给任何第三人。

  (3)如乙方未履行上述承诺,则视为违约,乙方应当按本协议第十五条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4.乙方承诺(对应合同第十一条)

  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乙方提交申请资料时需提交国内同一银行出具的乙方同一账户同一时点,存款不低于挂牌转让底价的资金资信证明。资金资信证明的出具日期必须在项目信息披露期间。

  5.标的企业的组织架构(对应合同第十二条)

  (1)股东会

  股东会为标的企业权力机关,对标的企业一切重大事务作出决定。股东会所做出的决定必须经双方股东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多数通过。

  (2)董事会

  ①标的企业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2名董事,乙方委派3名董事,董事长在乙方委派的董事中产生。

  ②标的企业董事会决定的事项,经标的企业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方能生效。

  (3)监事会

  标的企业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1名,乙方委派1名,标的企业员工以民主方式选举1名,监事会主席由甲方委派的监事担任。

  (4)经营管理人员

  ①标的企业设总经理1人,副总经理1人。总经理由乙方委派,副总经理由甲方委派。

  ②标的企业财务总监由乙方委派,财务经理由甲方委派,财务事项均需财务总监和财务经理共同签名确认。

  6.南区地块的增资(对应合同第十三条)

  (1)甲方承诺在按规定履行决策审批程序通过后,从2022年开始,根据乙方在北区地块项目盘活处置中所表现的实力,将南区地块范围内土地及房产,共同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按公允价格评估后,以评估价一次或分次增资注入标的企业。

  (2)在甲方以南区地块范围内土地及房产向标的企业增资的同时,乙方承诺按股权比例同时进行现金增资,增资款必须在甲方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交南区地块范围内土地及房产过户至标的企业名下申请当日全额到位。

  (3)在甲方按照本条第1款以南区地块范围内土地及房产向标的企业增资前,乙方需要书面确认增资评估价、并经双方协商确认后续处置方案、资金来源等条件。

  (4)甲方将南区地块范围内土地及房产增资注入标的企业,乙方亦同比例现金增资后,甲方将再通过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转让部分标的企业股权,甲乙双方同意在挂牌公告中必须明示摘牌方必须接受甲乙双方已达成的全部协议、书面约定及标的公司已作出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等文件,同时乙方承诺参与竞买并在无其他竞买人时保证按挂牌价摘牌,否则需按甲方将南区地块范围内土地及房产增资注入标的企业时,乙方同比例现金增资金额的30%承担违约责任。

  7.甲方的保底收益(对应合同第十四条)

  (1)如果本项目南区地块增资注入标的企业的,则乙方需保证甲方在本项目中的总收益不低于甲方要求的保底收益。

  (2)保底收益的约定为:在南区地块增资注入标的企业时,根据截至当时佛山市禅城区类似规划条件的土地的市场成交价,由甲乙双方共同委托评估机构,评估甲方在南区及北区地块的保底收益。

  (3)在甲乙双方根据本条第2款的约定对甲方的保底收益书面确认后,甲方再将南区地块增资注入标的公司。

  (4)对于甲方的保底收益,乙方应确保甲方通过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转让、项目分红等方式在甲方将南区地块增资注入标的企业之日起5年内逐年实现;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第十五条的约定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要求兑付银行履约保函、处置乙方质押的标的公司股权等方式,实现保底收益。

  (5)若政府对北区及南区地块范围内土地的规划指标进行调整的,保底收益也将按调整后的规划进行评估确认。

  8. 履约担保(对应合同第十五条)

  为保障甲方的合法权益,确保乙方切实履行本合同全部条款,在甲方将南区地块增资注入标的企业时,乙方需向甲方提供如下任意一种担保方式:

  (1)银行出具的与保底收益金额一致的不可撤销的履约保函;

  (2)甲方将南区地块增资注入标的企业时,乙方需将持有的标的企业股权质押给甲方,且必须保证甲方为该股权的第一顺位质押权人。

  (3)采用银行履约保函和股权质押相结合的方式。

  此外,乙方承诺不得将标的企业股权再质押给第三人,如乙方确有需要质押给第三人的,则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保证甲方作为第一顺位质押权人的权益,否则需按保底收益的10%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9.违约责任(对应合同第十六条)

  (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交易价款的,应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按照延迟支付期间应付价款的每日万分之五计算。逾期付款超过30日,甲方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交易价款的10%承担违约责任,并要求乙方承担甲方及标的企业因此遭受的损失,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在优先抵扣乙方应支付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的各项服务费用后由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直接划转甲方用于偿付前述违约金及甲方的损失。

  (2)甲方或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办理工商变更、交割转让标的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按照本合同交易价款的5%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并有权解除本合同。

  (3)若因甲方主观原因,不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第1款约定将南区地块范围内土地及房产增资注入标的企业的,则甲方需按本合同交易价款的10%承担违约责任;否则,甲方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4)若乙方不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第2款、第3款、第十四条第3款执行的,甲方有权将南区地块另行处置。

  10、合同的生效(对应合同第十九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十、 涉及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目前,灯光器材公司已无生产经营活动。因工伤、生育等原因,目前灯光器材公司尚有8名员工社会保险仍在标的企业处购买。上述8人的工伤保险及生育保险已经申报社保待遇,待上述人员工伤保险及生育保险报销事宜完毕后将停止其在灯光器材公司购买的社保。上述员工的安置事宜由公司负责。

  十一、 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转让灯光器材公司51%股权,主要是为了盘活公司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为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提供资金支持。本次转让灯光器材公司51%股权的事项在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程序符合有关规定,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若公司将灯光器材公司51%股权以对应的预评估价值19,499万元对外转让,经初步测算,在扣除相关税费后,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剩余49%股权,应当按照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和剩余股权的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来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日当期的投资收益,预计将增加公司净利润约为28,619万元。(上述相关数据仅为初步测算数和预估数,最终以实际交易价格及经审计后的数据为准)。本次交易是否能够摘牌成交存在不确定性,因此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也存在不确定性。

  十二、 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11月 8日

  股票简称:佛山照明(A 股) 粤照明 B(B 股)

  股票代码:000541 (A 股) 200541(B 股)  公告编号:2021-088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证天通”)为公司 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该议案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年度审计机构的情况说明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证天通”)具备证券、期货从业资格,在上市公司财务审计中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丰富的职业经验,从2016年起一直为公司提供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服务。该所在担任公司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会计准则及内控审计相关规则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公允客观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和内控审计意见,较好地发挥了审计机构的作用。为了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中证天通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业务规模情况,参照市场价格、以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最高不超过220万元。

  二、中证天通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名称: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历史沿革:中证天通源于上世纪八十年代末,是全国首批获得从事证券期货业审计许可的专业机构之一。总部位于北京,2013年12月根据行业发展要求,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复,整体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2019年6月名称由“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为“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43号1号楼13层1316-1326。

  业务资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证书编号:11000267)。

  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是否加入国际网络:否

  审计业务由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以下简称“广东分所”)具体承办。广东分所成立于2009年12月,负责人童全勇,2014年1月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分支机构。广东分所注册地址为广州市越秀区三育路13号8楼,已取得广东省财政厅颁布的执业证书(证书编号:110002674401)。广东分所自2013年开始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二)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张先云

  合伙人数量: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共有合伙人40人。

  注册会计师数量: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共有注册会计师329人。

  从业人员数量:截止2020年12月31日,从业人员共781人。

  是否有注册会计师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截止2020年12月31日,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158人。

  从事过证券服务的人员数量:截止2020年12月31日,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人员516人。

  (三)业务规模

  2020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27,510.85万元。

  2020年度经审计的审计业务收入:21,990.34 万元。

  2020年度经审计的证券业务收入:3,185.17万元。

  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情况:2020年度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12家。

  2020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2,162.25万元。

  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2家。

  2020年度审计的上市公司涉及主要行业:审计的上市公司涉及主要行业有制造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行业。中证天通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四)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计提:中证天通实施一体化管理,总分所一起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自2014年以来,每年购买了相关职业保险,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保额均已满足监管机构要求。

  职业风险基金使用:0元。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8203.41万元。

  职业保险能否承担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是。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无。

  (五)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存在严重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否。

  最近三年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无。

  最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无。

  最近三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的情形:最近三年中证天通共收到中国证监会系统行政监管措施4份,均已按要求整改完毕并向相关监管机构提交了整改报告。

  最近三年受到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无。

  (六)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1:冯维,拟担任项目合伙人,于2013年3月至今,在中证天通从事审计工作,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2:黎琼倩,拟担任项目现场负责经理,于2021年7月入职中证天通从事审计工作,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根据中证天通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风险与技术部专职质控经理邵富霞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邵富霞,中国注册会计师,于2006年7月入职中证天通从事审计工作,2014年5月至今从事质量控制复核工作,曾负责过国科微、四方股份、内蒙华电等上市公司质量控制复核工作,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1冯维、拟签字注册会计师2黎琼倩和质量控制复核人邵富霞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最近三年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无。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最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无。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最近三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的情形:最近三年拟签字注册会计师1冯维共收到中国证监会系统行政监管措施1份,已按要求整改完毕并向相关监管机构提交了整改报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2黎琼倩收到中国证监会系统行政监管措施0份。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最近三年受到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无。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证天通的业务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解和审查,认为中证天

  通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资质和能力,具有投资者保护的能力,对公司进行审计的过程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的履行审计职责,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中证天通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审核意见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的事前审核意见:经过认真审阅本次议案及相关资料,我们认为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在担任公司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审计意见客观、公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因此,我们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业务资格。在担任公司以往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能够客观、公正地开展各项审计业务,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较好地发挥了审计机构的作用。本次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对公司的利益及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我们同意续聘中证天通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表决情况及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1年11月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1年。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报备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审核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11月 8日

  股票简称:佛山照明(A股)  粤照明B(B股)

  股票代码:000541(A股)  200541(B股) 公告编号:2021-089

  佛山照明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1月24日下午14:45

  (2)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1年11月2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1月2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1月24日上午9:15至当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进行投票,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11月18日;

  其中,B股的股权登记日要求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登记在册,投资者应该在2021年11月15日(即B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1年11月1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B股股东;

  (2)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3)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汾江北路64号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51%股权的议案;

  2、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参见2021年11月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51%股权的公告》、《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议案1、2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如下表所示: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股东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

  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地点:佛山市禅城区汾江北路64号本公司办公楼五楼董秘办公室

  3、登记时间:2021年11月23日上午9: 00—11: 30,下午2: 00—5:00时。

  (二)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联系人:黄玉芬、叶锦聪

  传  真:(0757)82816276

  电  话:(0757)82966028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请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七、附件

  1、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1月8日

  

  附件一: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41

  2、投票简称:佛照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1月24日9:15-9:25, 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1月24日上午9:15至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

  ■

  注: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视为被委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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