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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778         证券简称:晶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1-134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履约的重大风险及不确定性:本次签署的仅为合作框架协议,为各方合作意向和原则的框架性陈述,具体的开发进度及实施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本次协议涉及的装机容量、投资规模等各项数据均为基于目前情况拟定的初步规划数据,最终实际装机容量、投资规模具有不确定性及不及预期的可能性。

  ●对上市公司当年业绩的影响:本次协议的签署对公司2021年度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一、协议签署的基本情况及主要内容

  为响应国家发展绿色能源、低碳经济的号召,践行“改变能源结构、承担未来责任”的使命,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晶坪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坪电力”)近日就推进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工作与多地政府及企业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共同推进居民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开发,预计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装机容量合计约516.3兆瓦。具体签署情况如下:

  (一)晶坪电力与高密市夏庄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夏庄镇政府”)签订《推进分布式光伏项目试点方案合作框架协议书》,夏庄镇政府同意晶坪电力为夏庄镇推进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发的主体,在夏庄镇行政范围内依法依规开发建设新能源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项目按照成熟一批开发一批的原则,以工业园区或者村级为单位落地实施。根据初步规划情况,项目预计总装机容量约300兆瓦。

  (二)晶坪电力与江苏华电昆山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山热电”)签订《昆山经济开发区整区推进合作协议》,鉴于昆山热电已在昆山经济开发区签订200兆瓦整区推进分布式项目,昆山热电拟与晶坪电力共同在江苏省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内就分布式光伏屋顶项目、光储一体化项目开展实质推动工作,并成立联合工作小组,积极开展各自在昆山经开区及周边项目资源的共同开发工作。

  昆山热电成立于2014年2月21日,注册资本45,600万元人民币,主要从事电力、蒸汽生产及销售;电力项目的投资、管理;电力技术咨询服务;自有设备及房屋租赁。华电江苏能源有限公司和徐州矿务集团有限公司分别持有昆山华电60%和40%的股权。昆山热电为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控股的下属公司,最终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三)晶坪电力与武川县哈乐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哈乐镇政府”)签订《关于整区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合作开发协议》,哈乐镇政府同意晶坪电力(包括晶坪电力在当地设立的项目公司)为整区推进分布式光伏开发主体,在哈乐镇法定的行政区划边界内投资开发整区屋顶光伏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党政机关屋顶、学校、医院、村委会屋顶。项目总投资约3,000万元,可装机容量约10兆瓦。

  (四)晶坪电力与武川县西乌兰不浪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西乌兰不浪镇政府”)签订《关于整区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合作开发协议》,西乌兰不浪镇政府同意晶坪电力(包括晶坪电力在当地设立的项目公司)为整区推进分布式光伏开发主体,在西乌兰不浪镇法定的行政区划边界内投资开发整区屋顶光伏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党政机关屋顶、学校、医院、村委会屋顶。项目总投资约1,000万元,可装机容量约6.3兆瓦。

  (五)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上述签署的协议仅为合作意向性框架协议,暂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具体合作事项明确后,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

  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协议签署的各方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合作框架协议的签署有利于公司充分利用在分布式光伏领域积累的丰富经验和技术优势,在整县推进领域形成高效的商业模式、独特的竞争优势和良好的品牌价值;有利于提高公司在以产业园区为载体的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领域的资源开发能力、产品设计能力和运营管理能力,进一步强化公司在该细分领域的领先地位;也有利于合作各方发挥各自的优势积极整合资源,探索建立利益共享机制,推动当地新能源的发展。

  本次协议的签署对公司2021年度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三、重大风险提示

  1、本次签署的仅为合作框架协议,为各方合作意向和原则的框架性陈述,具体的开发进度及实施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协议涉及的装机容量、投资规模等各项数据均为基于目前情况拟定的初步规划数据,最终实际装机容量及投资规模具有不确定性及不及预期的可能性。

  3、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根据合作事项的进展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9日

  证券代码:601778         证券简称:晶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1-133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归还部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9亿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以及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保荐机构和公司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5)。

  公司于2021年5月24日将上述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人民币3.5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剩余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人民币1.5亿元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人民币1.9亿元尚未补充流动资金。

  2021年11月8日,公司将其中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2,500万元提前归还至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归还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人民币2,500万元,剩余人民币32,500万元暂未归还,公司将在规定到期日之前悉数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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