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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0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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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

  收政策、行业周期及市场环境、业务模式、竞争趋势、主要产品的生产销售规模及销售价格、主要原材料的采购规模及采购价格、主要客户群体和供应商、重大合同条款及执行情况、安全生产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重大变更,也未发生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

  公司预计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27,250.50万元至766,639.50万元,同比增长23.46%至50.89%;预计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3,902.60万元至90,325.40万元,同比增长20.46%至47.23%;预计2021年度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5,248.10万元至91,969.9万元,同比增长24.96%至52.73%。公司预计2021年度业绩及盈利情况较2020年同期增长较大,主要原因系:2020年度受新冠疫情影响,公司主要产品PVC、烧碱下游市场开工率降低、物流渠道不够畅通,导致PVC、烧碱销售暂时受到影响,随着疫情的逐步好转,公司及下游客户生产经营活动已逐步恢复至正常水平,同时公司主要产品价格较去年有较大幅度提升;随着公司二期项目投产,公司核心产品PVC和烧碱的产量、销量增加;公司银行借款规模下降,利息支出减少明显。故公司预计2021年度较2020年度经营数据有较大规模增幅。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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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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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发行人改制重组情况

  (一)设立方式

  发行人于2009年3月30日由淮矿集团、马钢集团、皖投集团、东兴盐化等4名发起人发起设立。

  (二)发起人及投入的资产内容

  发行人系由淮矿集团、马钢集团、皖投集团、东兴盐化等4名发起人发起设立,发起设立时的股本结构及投入的资产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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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有关股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本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为3,121,411,812股,本次拟发行不超过385,990,000股,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3,507,401,812股。若按本次发行385,990,000股测算,本次发行前后本公司的股权结构变化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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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SS指State-ownedShareholder,国有股东。

  股份流通限制和锁定安排详见“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二)发行人前十名股东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前十名股东及持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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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发行人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发行人处担任的职务

  本次发行前,公司无自然人股东。

  (四)国有股份或外资股份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淮矿集团、皖投工业、建信金融、中国成达、定远国资、马钢投资、东兴盐化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为国有股。本公司股东中无外资股东。

  (五)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关联股东的各自持股比例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发行人业务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设立以来的变化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以PVC和烧碱为核心的氯碱化工产品生产与销售,业务涵盖原盐及灰岩开采、煤炭发电及电石制备、PVC及烧碱生产和“三废”综合利用等,构建了氯碱化工一体化循环经济体系。公司主要产品包括PVC、烧碱、灰岩、电石渣水泥、石灰等。

  公司是长三角地区大型氯碱化工企业,是国企改革“双百行动”的试点企业、“安徽省十大优秀创新企业”、“安徽省制造业综合实力50强企业”。公司大型盐化工项目是安徽省“861”行动计划重点项目、振兴皖北经济“一号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

  公司自成立以来便致力于循环经济与资源综合利用,依托自身拥有的优质电石灰岩和原盐资源优势,以及“两淮”地区丰富的煤炭资源,采用先进、高效、清洁的生产工艺,建成了以PVC、烧碱为核心的“矿—煤—电—氯碱化工—‘三废’综合利用”的一体化循环经济体系,在资源、成本、技术、规模、环保等多个方面具有较为明显的综合竞争优势。

  公司循环经济体系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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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循环经济体系具体如下:

  (1)自备电厂提供电力和蒸汽;

  (2)制盐单元将来自原盐矿的卤水送入制盐装置生产原盐,原盐经输送带送入化盐池得到盐水,精制后送入电解单元生产烧碱和氢气、氯气,氢气、氯气经过合成装置得到氯化氢,作为下游氯乙烯生产原料;

  (3)优质电石灰岩送入电石厂石灰装置用于生产石灰,石灰与焦粒、兰炭混合送入电石装置生产电石;

  (4)电石送入乙炔装置进行水解反应生产乙炔气,乙炔气和烧碱装置生产的氯化氢合成氯乙烯单体(VCM),再经聚合装置生产聚氯乙烯(PVC);

  (5)乙炔装置产生的电石渣、电石装置产生的废渣及热电锅炉排出的炉渣及粉煤灰作为原料生产水泥。

  公司同时配套公辅装置和水处理装置,实现循环综合利用。整个循环经济体系能够实现资源和能源充分、高效利用,降低生产成本,并且有效降低废弃物排放,符合国家能源环保政策。

  公司自设立以来,主营业务和主要产品未发生变更。

  (二)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构建了以PVC、烧碱为核心的“矿—煤—电—氯碱化工—‘三废’综合利用”的一体化循环经济体系,在资源、成本、技术、规模、环保等多个方面具有较为明显的综合竞争优势,其生产工艺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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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方式主要有战略采购、公开招标采购、网上询比价采购三种。

  (1)战略采购模式。针对煤炭、兰炭、焦粒等需求稳定、品种较少、数量较多、金额较大的原材料,公司采用战略采购模式。公司通过市场调研,从原材料质量、供应量、采购成本、运输保障等各方面进行评价,优选信誉好、实力强、生产稳定、质量稳定、供应保障能力强的原材料生产企业,通过协商签订年度采购协议,稳定原材料供应渠道。

  (2)公开招标采购模式。针对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备品备件、批量辅助材料等,公司主要通过委托招标机构实行公开招标采购。招标结果经公司招投标委员会审批后,由物资部签订合同并执行采购。

  (3)网上询比价采购模式。针对200万元以下的普通备件、小型设备、生产急需物资和低值易耗品等,主要由公司物资部通过电子网络采购平台,向社会公开询比价采购。公开询比价采购向三家以上以经评审符合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公开询价,公司各职能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对采购流程进行审批,择优选择性价比较高的供应商采购。

  2、生产模式

  公司采用“以产定销”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部根据生产、设备的综合情况,制定下发月度生产经营计划。生产管理部根据公司下达的月度生产计划按班、按日组织连续生产。公司设有公司、分厂、车间三级调度系统,根据公司相关制度,对生产过程进行组织、协调、指挥和控制,确保公司生产在安全、高效、优质、低耗、稳定持续状态下运行。

  3、销售模式

  公司产品销售采用直销模式,公司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客户并经验收无误后,销售义务履行完毕。公司下游客户主要为生产型客户和贸易商客户两类:对于战略生产型客户,公司签署产品销售框架合同,并按照订单据实结算;对于一般生产型客户和贸易商客户,公司签署产品买卖合同。公司分产品类别采用不同的定价模式,贸易商客户和一般生产型客户销售价格无明显区别。在信用政策方面,公司原则上采用款到发货方式结算;对于资信良好的战略生产型客户,公司根据销售制度给予相应的信用额度和信用期。

  (三)主要产品原材料及能源供应等情况

  公司生产PVC的主要原材料为电石灰岩、原盐、兰炭、焦粒,生产烧碱主要原材料为原盐;PVC和烧碱的主要能源均为自备电厂通过燃煤产生的电力。公司拥有灰岩矿、盐矿及自备电厂,可以满足目前生产经营对原盐、电石灰岩以及电力的需求。公司对外采购的主要原材料为发电用混煤、兰炭、焦粒等。

  (四)行业竞争情况

  1、聚氯乙烯行业市场参与者及竞争格局

  中国氯碱工业协会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末,国内聚氯乙烯生产企业共计73家,产能前10位的企业累计产能占国内总产能的42.3%,产能较大的企业主要集中于我国西北、华北、华东等地区。

  2、烧碱行业市场参与者及竞争格局

  中国氯碱工业协会统计数据显示,2019年我国烧碱行业供应格局基本保持稳定,产量位于前三位的区域依次为华北、西北及华东三个地区,其所占产量比例达全国总产量近80%。其中,华北地区产量占比较去年下降1%,西北地区产量占比提升1%,华东地区产量占比保持在20%,其他各区域产量占比较去年没有变化,西南、华南及东北地区产量占比相对较低,在3-5%之间。

  (五)行业地位

  公司是长三角地区大型氯碱化工企业,自成立以来,致力于循环经济与资源综合利用,依托自身拥有的优质电石灰岩和原盐资源优势,以及“两淮”地区丰富的煤炭资源,采用先进、高效、清洁的生产工艺,建成了以PVC、烧碱为核心的“矿—煤—电—氯碱化工—‘三废’综合利用”的一体化循环经济体系,目前公司在资源、成本、技术、规模、环保等多个方面具有较为明显的综合竞争优势。

  报告期内,公司凭借资源、质量、成本、区位等优势,产销量稳步增长。2019年,公司PVC产能位居行业前十,规模优势明显。

  五、主要资产情况

  (一)主要固定资产情况

  公司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和生产设备。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固定资产原值1,058,246.26万元,账面价值为671,974.79万元,综合成新率为63.50%,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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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房产及建筑物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拥有的房产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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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上表中第1至88项,91-118权属人为华塑股份,第89项和第90项权属人为无为华塑。

  正在办理权属证书的房产中,公司外购的用于员工宿舍的3栋住宅楼(合计92处住宅房产,建筑面积10,312.64平方米)已于2020年8月全部办理完毕并分别取得了不动产权证书,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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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出具之日,公司及其子公司短期内难以办理产权证书房产面积、坐落位置,具体用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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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房产均为公司自建取得,位于公司已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地块上,为生产辅助用房,且占公司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极小仅为1.45%,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因办证资料缺失、部分房产为临时简易搭建,报建手续不齐备等原因预计短期内难以办理权属证书。就前述事项,定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了说明:“华塑股份未办理权属证书的建筑物系华塑股份合法使用,上述未办证房产未违反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我局不会责令华塑股份拆除上述房产,且不会对华塑股份进行处罚”;无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了说明:“无为华塑未办理权属证书的建筑物系无为华塑合法使用,上述未办证房产未违反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我局不会责令华塑股份拆除上述房产,且不会对无为华塑进行处罚”。

  公司部分因办证资料缺失等原因而难以办理权属证书的房产权属清晰,不存在权属纠纷。

  2、主要生产设备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拥有的主要生产设备(单项原值10,000万元以上)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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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中生产设备等的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中生产设备的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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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度、2019年度公司采购的生产设备主要包括100万吨/年聚氯乙烯项目二期工程所需的干法乙炔发生系统成套包、106m3内夹套聚合釜、电解槽、炭材立式烘干系统及VCM转化器等;2020年,随着二期工程项目完工,本期设备采购额大幅减少。

  (二)主要无形资产情况

  1、主要土地使用权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拥有的土地使用权证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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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商标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拥有的商标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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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专利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拥有的专利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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