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财经要闻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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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0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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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信贷积极投向
“专精特新”企业

  (上接A01版)“北交所的成立为商业银行服务‘专精特新’企业拓宽了思路。”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特聘研究员任涛表示,“专精特新”企业的无形资产(包括技术与管理团队)可以通过北交所进行市场化定价,商业银行可以结合这一定价在抵质押等方面给予一定让步;另外,在北交所挂牌或拟在北交所挂牌的“专精特新”企业在财务、税收、经营等方面的信息将更为透明,外部融资能力会明显增强,有助于商业银行设计信贷产品时更合理地定价。

  打造金融服务生态圈成为多家银行的战略构想。北京银行行长杨书剑介绍,该行不断丰富特色产品体系,推广投贷联动模式,依托“投贷通”品牌与“创客中心”,实现“创业孵化+股权投资+债权融资”一体化服务;借力“并购+”品牌优势,创新投行业务,实现资本市场的深度参与;并积极推动“碳普惠”体系建设。

  兴业银行提出,将针对登陆新三板的企业,持续完善股债联动、投融结合的“三板通”系列产品,加快三板贷、三板股权质押融资、投联贷、投贷通等业务发展。近期还将进一步升级“投联贷”,以外部投资机构主“投”、兴业银行主“贷”的模式为科创企业提供投贷联动综合服务。

  健全科创企业担保体系

  由于“专精特新”企业往往具有轻资产、研发投入大、缺少有效担保等特点,商业银行如何更好地支持“专精特新”企业,有待继续探索。

  “专精特新”企业已实行名单制管理,属于特定对象,因此,金融机构服务这些企业需要有针对性的举措。任涛表示,金融机构应与地方政府相关部门保持沟通,深入了解并跟踪“专精特新”企业动态;以主办银行的理念深入参与“专精特新”企业在授信、结算、上下游等各环节,以综合服务模式弥补单一授信环节的不足,陪伴企业成长。

  各级政府和金融管理部门应为金融支持服务“专精特新”企业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建议,建立健全企业、金融、政府各方责任共当和损失分担机制,设立“专精特新”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健全科创企业担保体系;适当提高“专精特新”企业贷款不良率容忍度,落实容错纠错、尽职免责制度,减少金融机构和从业人员的后顾之忧;加快完善社会信用体系,依法依规增进信用信息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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