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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05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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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辰欣药业

  股票代码: 603367

  信息披露义务人:辰欣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济宁市高新区产学研基地C5栋

  通讯地址:济宁市高新区产学研基地C5栋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公司分立)

  签署日期:2021年11月04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提要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 号》”)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的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1、基本情况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结构情况

  ■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持有、控制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辰欣科技集团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及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是信息披露义务人出于自身战略发展需要,拟以存续分立的方式,分立为辰欣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存续公司)和辰欣生物科技(济宁)有限公司(拟新设立公司)。在辰欣生物科技(济宁)有限公司设立后,辰欣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拟将持有的上市公司辰欣药业4,678.212万股股份(占辰欣药业10.319%的股份)转让给辰欣生物科技(济宁)有限公司。

  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增持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未来12 个月内增持或减持其持有的本次权益变动后的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分立工商变更程序还在办理中,尚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一、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人持有上市公司辰欣药业16,567.32万股股份,占辰欣药业36.544%的股份。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根据信息披露人股东会决议,辰欣科技集团因战略发展需要,以存续分立的方式分立为辰欣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存续公司)和辰欣生物(济宁)有限公司(拟设立公司)。

  在辰欣生物科技(济宁)有限公司设立后,辰欣科技集团拟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辰欣药业4,678.212万股股份(占辰欣药业10.319%的股份)转让给辰欣生物科技(济宁)有限公司。

  三、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情况

  ■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辰欣生物持股情况

  ■

  

  四、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辰欣药业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五、《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辰欣生物科技(济宁)有限公司尚未设立,《股权转让协议》目前尚未签订。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定代表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四)辰欣科技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股东会决议

  二、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住所,以供投资者查询。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辰欣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署日期:2021年11月04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信息披露义务人:辰欣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署日期: 2021年11 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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