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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751          证券简称:易尚展示       公告编号:2021-066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11月4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11月3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8名,实际参加董事8名。会议由董事长刘梦龙先生主持,监事、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关联方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关于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二次会议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二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4日

  证券代码:002751          证券简称:易尚展示       公告编号:2021-067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方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支持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林庆得先生拟为公司提供借款,借款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林庆得先生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事项构成了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有关部门批准。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本次交易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姓名:林庆得

  住所:广东惠州市惠城区南岸路399号

  关联关系:林庆得先生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持有公司股份7,73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01%。

  经查询,林庆得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介绍

  1、借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 万元,公司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借款有效期及借款额度范围内使用

  2、借款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

  3、借款利率:年化利率不超过6%;

  4、借款用途:为支持公司业务发展,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5、担保及抵押措施:无

  具体内容以正式签订借款协议文本为准。

  四、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上述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日常性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价格是按市场方式确定,定价公允合理,符合交易的公平性原则。

  五、该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流动资金周转需求,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扩大公司生产经营发展,加大公司对元宇宙行业的投入,对公司顺利实现生产经营目标、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有积极意义,体现了公司股东对公司发展的支持。本次关联交易是合理和必要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2、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业务完整性和独立性无重大影响,不存在利益输送和交易风险。

  3、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不会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交易的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除本次关联交易外,2021 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与林庆得先生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因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本次关联交易需要经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能实施。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将《关于关联方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关联方向公司提供借款,属于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流动资金周转需求,支持公司生产经营发展,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所述,我们同意通过《关于关联方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二次会议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二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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