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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05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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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重新上市申请的媒体报道有关问题的专项说明

  众环综字(2021)0100821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针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韩一提出的相关问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本所”)作为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绿生态”)重新上市的申报会计师,已会同汇绿生态对相关问题进行了专项核查,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贵所的相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相关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关于对汇绿生态在贵所重新上市申请的媒体报道有关问题的专项说明(以下简称“本专项说明”)

  1、近三年的业绩看似靓丽,但相比重整完成后的2016年、2017年,汇绿生态的营收和净利润却双双出现大幅下滑。

  【回复】

  经核查,公司近三年业绩稳步上升,相对2016年、2017年有所下滑,相关情况本所已在《关于〈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新上市申请的反馈意见〉的回复》(众环专字(2021)0100473号)“三、信息披露问题/问题3:关于持续经营能力”中披露如下:

  “一、2018年公司经营业绩下滑的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业绩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2018年度,公司净利润较2017年度减少3,353.84万元,同比降低27.17%,导致业绩下降的主要原因包括:

  (一)收入规模下降

  2018年公司工程施工业务收入较2017年度降低19,312.99万元,同比降低21.41%,主要系:

  1、当期大型园林绿化工程中标数量减少。2018年度在金融去杠杆的背景下,社会融资难度加大,国家也在着力控制政府平台债务风险,公司在项目承接时强化对工程回款的风险控制,业务聚焦于经济较为发达的江浙及湖北地区,发包方主要是财政情况较好的地方政府及其投资平台、大型央企,集中资源承接发包方资信较好、回款保障力度高的项目。2018年度浙江区域招标工程数量有所减少,部分金额较大的园林绿化工程招标流程中止;湖北区域的市政绿化工程较多偏重武汉世界军人运动会相关工程,工程综合化程度较高,单体规模较大,保证金准备金规模等要求较高。因此公司当期中标合同金额有所下降。

  2、营运资金规模限制了大型项目投标及承接。公司根据2018年市场环境及与供应商的谈判情况,减少了票据支付,当期现金支付规模较大,且当期部分工程项目工期较紧、结算不够及时、前期垫付材料等采购款金额较大,导致公司营运资金偏紧,而大型项目招投标需要相应缴纳的保证金规模较高,营运资金规模一定程序上限制了公司大型项目的承接。

  3、部分大型项目收入确认期间不均衡。2015年开工的湖海塘EPC项目于2017年完工,2016年、2017年该项目确认的收入金额较大,造成报告期内业务规模波动。

  (二)两个停工项目的成本全额计入营业成本

  鉴于高铁广场南广场景观绿化工程、东环路A地块一标段景观绿化工程等两个项目停工期限较长、收回未结算工程款不确定性较高,2018年末公司按照谨慎性原则将该两项目存货余额合计783.03万元作为损失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

  (三)湖海塘EPC项目在2018年增加养护费用较高

  2018年度湖海塘EPC项目的成本中增加确认了养护费732.67万元。2018年度湖海塘EPC项目进入养护期。根据业主要求,金华湖海塘公园需要在2017年国庆节前夕开园,2017年夏季时种植苗木的规模较大,而夏季种植的苗木在生长过程初期死亡率较高,导致养护期第一年即2018年补种苗木数量较多,超出完工时预计的正常养护支出,因此当期确认了苗木及劳务等项目养护成本732.67万元,降低了2018年业绩。

  综上,公司2018年度业绩下滑主要系2018年度中标项目数量减少、当期收入规模下降及停工项目一次性计入成本及养护费计提较高等因素导致成本增加。公司具有持续经营和盈利能力。

  二、业绩变动趋势及对持续盈利能力的影响情况

  截至2020年末,公司已开工未完工且期后待确认收入超过500万元的在建工程施工项目共计11个,报告期后待确认收入37,861.30万元。

  2020年公司经营状况正常,新增合同或中标金额1,000万元以上项目合同金额合计为100,499.57万元。新签合同金额高于2018年末在手订单金额。公司经营状况正常。对于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公司已在重新上市报告书风险因素章节对公司重要风险因素进行了分析披露,若风险因素发生对公司重大不利变动,可能导致公司持续盈利能力相应受到不利影响。公司拟积极采取措施应对风险因素,以提高经营业绩的稳定并降低风险因素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会计师核查意见】

  核查过程

  (一)查阅2016年至2020年公司主要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合同变更情况说明、产值确认单、成本结算单、开工报告、竣工验收报告、决算审计报告等资料;

  (二)访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了解2016年至2020年园林绿化行业的市场环境变化,公司主要项目区域分布、项目类型等情况;

  (三)查阅公司合同台账,了解公司2016年至2020年在手订单变化情况。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

  虽然公司最近三年业绩相对2016年、2017年下滑,但公司最近三年经营稳定,收入规模逐年上升,在手订单较多,具备可持续盈利能力,能够保障公司业务稳定发展。

  2、汇绿生态的主要客户为政府部门或其所属的基础设施投资建设主体,推进项目多为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BT(建设移交)项目,其面临的最大问题是回款周期长、回款难。

  【回复】

  经核查:

  一、 汇绿生态的主要客户为政府部门或其所属的基础设施投资建设主体,结算审批相对滞后但付款能力和信誉情况较好,报告期内,部分应收账款存在收款滞后情况,主要系工程量变更、业主方人员变更、决算审计滞后等原因影响了回款进度,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账款账龄集中在2年以内,公司账龄5年以上的应收账款总额为5,336.72万元;4-5年应收账款总额358.46万元;3-4年应收账款总额355.84万元;2-3年应收账款总额2,378.31万元。公司已按照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坏账准备,坏账准备计提充分。结合公司的经营规模,部分账款回收困难对公司未产生重大影响。

  二、公司PPP模式项目及BT项目占比较少。PPP模式项目大部分款项均已收回,BT项目款项未收回系未达到合同约定的第三次和第四次回款的执行条件所致,具体情况如下:

  (一)报告期内公司承接的PPP模式项目为武汉东湖绿道二期工程PPP项目及武汉东湖绿道二期工程PPP项目景观提升项目,BT项目包括金华市湖海塘公园景观工程融资EPC总承包项目和文秀湖BT项目。除以上项目外,公司工程项目名称中带“PPP”字样的工程项目均为公司与PPP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单位签订的专业分包合同项目,不属于公司承包的PPP项目。不同项目收入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BT项目按BT结算模式结算,PPP模式项目和一般工程项目按一般结算模式结算。报告期内公司承接的PPP模式项目及BT项目收入占比较小。

  (二)报告期内公司承接的PPP模式项目及BT项目回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1:BT项目: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BT结算模式的项目尚存在金华市湖海塘公园景观工程融资EPC总承包项目未全部回款的情况,文秀湖BT项目已全部回款。

  本所已在《关于〈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新上市申请的反馈意见〉的回复》(众环专字(2021)0100474号)“一、与财务会计资料有关的问题/问题4:关于BT项目”中披露如下:

  “1、金华市湖海塘公园景观工程融资EPC总承包项目

  2017年11月22日项目竣工,竣工时工程施工形成的累计应收款53,068.50万元,项目设计应收款1,250.00万元,建设期融资费用2,023.67万元,合计56,342.17万元,回购期利息总额为4,969.54万元。项目合计应收款项61,311.71万元。

  该项目在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三年四次付款,公司已按合同约定收到业主方支付的第一次和第二次款项共计29,740.40万元,第三次款项需在完工满二年后30日内支付审定后项目建设工程费用(含建设期融资费用)的25%及相应的运营期融资费用,项目未审计,第三次尚未达到执行条件,该项目基本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了款项,不存在超过约定结算期限仍未结算、结算后未收到款项的情形,截至2020年末该项目长期应收款项余额为30,351.13万元。

  2、松溪县文秀湖片区综合开发工程建设—移交(BT)项目

  该项目业主方存在延迟竣工决算审计和付款延迟的情况。公司在2014年10月至2016年7月陆续完成a-e等各分项工程,并移交业主使用,2016年至2017年,经业主方组织验收合格,但是业主方迟迟未组织竣工决算审计。

  公司在2018年6月,向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请诉讼,鉴于松溪县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县,项目中部分湖边林地无法出让获得土地收益,加之业主方人员变动,工程付款、验收和决算进度滞后的情况,业主方违反合同约定付款延迟,要求业主方支付拖欠的款项。后经公司与工程项目业主松溪县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协商,双方对工程价款等主要争议部分已形成共识,并初步达成和解意向,2018年12月公司提请并经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撤诉。撤诉后业主方组织完成了项目决算审计,经工程决算审核和专项审计确认的应收项目款共计15,877.04万元,业主方在2019年4月付款2,628.80万元,2019年7月付款1,000万元,2019年9月付款1,744.29万元,2020年1月付款1,847.05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项目的款项已全部收回。”

  湖海塘EPC项目由于尚未完成最终审计结算,故未达到合同约定的第三次和第四次回款的执行条件。公司积极寻求双方达成的结算收款条件,目前该项目的最终结算审核正在进行中,项目基本按照合同约定的结算时间收回了第一次和第二次的款项;不存在结算审计后仍未收到款项的情形。

  注2:PPP模式项目

  武汉东湖绿道二期工程PPP项目于2017年12月完工,工程结算已上报,正在审计中,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项目累计收款26,507.00元,已完工未决算形成的应收账款8,244.44 万元,该款项尚未收到系未结算审计所致。

  武汉东湖绿道二期PPP项目(景观提升工程)系公司承建的武汉东湖绿道二期PPP项目的设计变更后的变更增补工程,变更工程的进度结算相对原合同的进度结算要滞后些。截至2020年12月31日已收到工程款2,800.00万元, 项目不存在结算审计后仍未收到款项的情形。

  三、公司PPP项目及BT项目以外的其他项目多为政府相关项目,公司主要客户主要包括各级政府城建部门及项目管理部门和政府投融资平台等国有机构,业主方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完善的管理流程,尽管存在部分业主内部审批流程较长、结算效率不高、付款滞后等情况,但总体上工程回款风险较低,结算确认和款项回收有保障。

  (一)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市政园林工程施工业务,辅之以少量地产园林工程施工业务,市政园林项目(政府相关)与地产园林项目收入占比如下:

  ■

  (二)报告期内前十大项目均为政府部门相关项目,2018年2020年前十大项目收入占工程项目总收入比率分别为57.16%,75.16%和71.14%,回款情况如下:

  ■

  注1:2021年的半年报未经审计。

  注2:公司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的方法和时间,在完成工程量后一般按月向发包方提交已完成工程量的报告,由监理工程师和发包方代表进行审核,最终由发包方确认工程结算量。通常,业主结算审批通过后会较快付款,因此实际结算比例与回款比例差异较小。实际执行过程中,因各地具体情况不同,部分项目出现结算延迟的情况,主要原因包括:(1)公司主要工程为市政工程,发包方主要为政府机构,需履行规范严格的结算程序,结算进度往往存在滞后的情况,如钱湖大道及锁岚路改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项目;(2)部分工程属于总承包单位的专业发包到公司,分包工程结算需要等待总承包单位和业务结算,如青海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景观绿化分包工程,乌鲁木齐奥林匹克体育中心项目景观及绿化专业分包工程,乌鲁木齐奥林匹克体育中心项目道路及铺装专业分包工程,格尔木市道路绿化景观提升改造工程项目东区绿化工程等。(3)部分工程属于EPC项目,审核施工图及其预算的时间较长等原因导致结算滞后,如凤凰城地下停车场暨中央公园项目(一期)工程和永嘉县红色文化旅游提升工程项目(一期)EPC总承包项目。(4)部分项目属于业务分标段发包,公司完成的本标段之后,业主需要权衡各标段的结算进度。

  【会计师核查意见】

  一、核查过程

  (一)查阅并取得了PPP模式项目、BT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及补充协议、相关重要事项备忘录、竣工验收及决算审计报告等项目资料,分析项目结算进度与回款进度情况;

  (二)对武汉东湖绿道二期工程PPP项目、武汉东湖绿道二期工程PPP项目景观提升项目,松溪县文秀湖BT项目、湖海塘EPC项目等项目的业主执行函证程序,并将结果与管理层记录的金额进行核对;

  (三)查阅公司项目台账,了解公司项目业主情况,检查PPP模式、BT项目以及一般模式项目的收入结构占比情况;

  (四)查阅公司报告期内前十大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及补充协议、产值确认单、成本结算单、竣工验收及决算审计报告、付款进度等项目资料,复核公司主要项目的项目完工进度、结算比例及累计回款等情况。

  (五)了解公司应收账款账龄构成情况及账龄较长未回款的原因;复核管理层对应收账款、长期应收款与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进行评估的相关考虑及客观证据;

  (六)检查报告期前十大项目重要的应收账款和长期应收款的期后回款情况。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

  汇绿生态的主要客户为政府部门或其所属的基础设施投资建设主体,报告期推进的PPP模式项目和BT项目已全部完工并交付使用,由于公司工程主要为市政园林工程,业主方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完善的管理流程,公司大部分款项能够及时结算并回款,尽管部分款项存在业主内部审批流程较长、结算效率不高、付款滞后等情况,但总体上工程回款风险较低,结算确认和款项回收有保障,结合公司的经营规模,部分账款回收困难尚未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汇绿生态2011年12月中标的无锡市"长广溪湿地公园二期建设项目”,原定于2012年11月开工,两年内竣工,而该项目因施工图纸设计变更,项目C、D区域因涉及上地征用、政策处理等因素于2015年至2019年暂停施工。2019年,无锡市城投公司称,工程仍需要待相关因素协调解决后才能复工。

  汇绿生态面临的类似项目在问询函回复中列举的就有六七项之多,这不仅造成公司合同资产损失较大,同时因为工程暂停、延期施工等造成的应收账款长期无法收回。

  【回复】

  一、经核查,截至2020年12月31日,工程项目因工程暂停、延期施工等原因形成的应收账款款项总额为258.32万元,金额较小,占应收账款原值比例为0.60%;形成的合同资产金额为21,790.47万元,占总合同资产原值比例为22.44%,相关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公司已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对相关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计量损失准备。截止本专项意见出具日,仍处于停工状态的项目为长广溪湿地生态修复工程二期一标项目及南通市中央创新区部分道路景观及紫琅湖部分景观工程,此两项目未形成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合计3,313.06万元,占总合同资产原值比例为3.41%,占比较小。

  二、因工程暂停、延期施工等导致项目超出项目周期未完工的项目,本所已在《关于〈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新上市的补充反馈意见〉的回复》(众环专字(2021)0100474号)“一、与财务会计资料有关的问题/问题3:关于坏账准备计提充分性”中披露如下:

  “1、报告期施工期限超出原定项目周期未完工的项目主要包括下列项目:

  ■

  2、上述项目中施工期限显著超出原定项目周期的项目及原因如下:

  (1)上饶市天佑大道及两侧景观(龟峰大道-明叔路)工程

  公司于2010年9月9日中标承建上饶市天佑大道及两侧景观(龟峰大道-明叔路)工程项目,2010年9月17日与上饶市天佑大道项目管理部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根据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合同价款为10,256.19万元,计划开工日期为2010年12月18日,竣工日期为2012年2月17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420天。实施过程中由于受政策处理、规划调整、征地等客观因素导致项目停工,工期延误。

  根据2015年10月21日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饶大道北段、天佑大道工程项目现场办公会议纪要的通知》、2015年11月2日上饶市公路局《关于成立上饶市天佑大道上饶北大道项目管理处的通知》(饶路字【2015】40号)等文件精神,2016年3月15日公司在与上饶市天佑大道项目管理部签订的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基础上,与新的发包人上饶市天佑大道上饶北大道项目管理处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原合同金额未发生变更,计划开工日期变更为2016年4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变更为2017年3月15日,工期总日历天数315天。截至2017年12月31日完工百分比为67.00%。

  由于受上饶市地下综合管廊二期工程施工影响,造成本项目暂停施工,待地下综合管廊施工完成交付后方可复工,故2018年该项目处于停工状态。2018年根据上饶市天佑大道上饶北大道项目管理处出具的《关于上饶市天佑大道及两侧景观(龟峰大道-明叔路)工程进展情况的说明》,上饶市天佑大道及两侧景观(龟峰大道-明叔路)工程拟正常继续进行建设,上饶市天佑大道上饶北大道项目管理处作为业主方拟继续推动本项目建设,业主方不存在终止建设本项目的情形。

  项目于2019年2月20日接到复工通知,截至2019年12月31日,该项目的完工百分比为99.38%,2020年度本项目因工程实际情况增加工程联系单,相应调增合同金额及成本预算,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项目的完工百分比为98.32%,预计2021年上半年完成竣工验收,上饶市天佑大道上饶北大道项目管理处为上饶市政府委托的机构,具有良好的资金实力和资信保障,有能力且有意向根据施工工程合同的约定按期支付本项目工程款。

  (2)长广溪湿地生态修复工程二期一标

  公司于2011年12月6日中标承建长广溪湿地生态修复工程二期一标工程项目,2012年1月10日与无锡市城开投资发展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根据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合同价款为4,0421.25万元,计划开工日期根据当地拆迁完成之日起,竣工日期自开工之日起2年竣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拆迁到位后)730天竣工。根据开工报告该工程于2012年11月20日正式开工。

  2016年2月根据“锡滨政办会纪【2015】80号”《长广溪湿地公园二期项目建设推进会议纪要》的精神,因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合同总价变更为18,900.80万元。该项目C、D区域因涉及土地征用、政策处理等因素于2015年—2019年暂停施工。

  2019年6月28日,无锡市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出具工程暂停施工的说明,该项目拟正常进行建设,无锡市城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作为业主方拟继续推动本项目建设完成,业主方不存在终止或停止建设本项目的情况。C、D区域因涉及土地征用,政策处理等因素,暂停施工。工程需待相关因素协调解决后复工,故导致项目工期超过合同约定的项目周期。

  (3)芦江水系生态文明建设工程施工因拆迁事项尚未办理完成,导致项目工期超过合同约定的项目周期,预计2021年完成甩项验收。

  (4)广利河与溢洪河水系治理项目主要系政府机构变动业主变更(由原东营市城市管理局变更为东营市住房和城市建设局);湿地研究所采光屋顶、钢结构屋面、玻璃幕墙等工程公开二次招标进度滞后;表流湿地拆迁未完成等,导致项目工期超过合同约定的项目周期,预计2021年完成竣工验收。

  (5)南通市中央创新区部分道路景观及紫琅湖部分景观工程因工程量变更导致项目工期超过合同约定的项目周期。

  (6)乌鲁木齐奥林匹克体育中心项目道路及铺装专业分包工程于2019年6月5日进场施工,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完工进度为93.63%,因奥林匹克体育中心场馆计划2020年夏天举办一项全国性的体育赛事,计划工期为329天,目前未完工主要原因为:①因2020年第一季度全国爆发新冠疫情,原计划夏天在奥体中心举办体育赛事取消,整体项目的工期后延;②2020年新疆地区分别在第一、三、四季度发生新冠疫情当地属战时状态,影响项目正常施工。现奥体中心整体项目正常施工中,公司分包工程的部分区块待总包工作面提供后正常施工。

  (7)汉川市城区截流渠黑臭水体整治工程项目合同约定工期总日历天数为120天,实际于2020年4月1日开工,截止2020年12月31日完工进度为90.12%,未完工的主要原因为:①2020年上半年地处武汉市周边的汉川市受新冠疫情影响,该项目未能全面正常施工;②湖北省于2020年7月9日15时启动防汛Ⅱ级应急响应,该项目为水渠工程承担泄洪功能,为保证工程质量和人员安全,工期后延、待枯水期正常施工,目前工程在持续施工状态。”

  三、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上述项目形成的合同资产及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截至本意见书出具之日,上述工程项目进度情况如下:

  1、上饶市天佑大道及两侧景观(龟峰大道-明叔路)工程已完工,项目已完成预验收,未正式验收并出具报告;

  2、芦江水系生态文明建设工程已完成甩项验收,验收报告办理中;

  3、汉川市城区截流渠黑臭水体整治工程项目已完工,目前已完成正式验收,报告办理中;

  4、广利河与溢洪河水系治理项目-东营市溢洪河湿地工程项目因2021年现场图纸及工作量发生变动,预计成本及发生合同收入发生变更、项目正在正常运行,工程进度款在陆续结算;

  5、乌鲁木齐奥林匹克体育中心项目道路及铺装专业分包工程部分区块正常施工,工程进度款在陆续结算;

  6、长广溪湿地生态修复工程二期一标项目C、D区域因涉及土地征用,政策处理等因素尚未复工;

  7、南通市中央创新区部分道路景观及紫琅湖部分景观工程三条道路绿化(兴富路、居佳路、朝阳路)已完工,紫琅湖区块景观工程因前期政策处理受阻原因未开工。

  以上项目形成的应收款项较小,形成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公司已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会计师核查意见】

  一、核查过程

  (一)获取报告期施工期限超出原定项目周期的主要项目的相关证据,访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分析超出原定项目周期的原因是否充分、合理;

  (二)获取报告期施工期限超出原定项目周期的项目期后的完工进度及验收情况;

  (三)分析判断公司对报告期施工期限超出原定项目的项目转入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核算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对上述项目产生的应收款项余额、合同资产余额的账龄进行分析,并结合制定的坏账准备政策测算坏账准备的计提情况;

  (五)对上述项目的客户进行函证、走访或视频访谈。

  二、核查结果及结论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

  报告期因工程暂停、延期施工等原因,施工期限超出原定项目周期的工程项目纳入应收账款核算的金额较小;对上述项目形成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公司已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对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产生重大影响。

  4、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调查发现,2020年底汇绿生态应收账款账龄长达6年以上的项目就有近十项,共计应收余额3606.13万元,公司预计损失金额高达2403.47万元。

  其中,公司与成都市金牛区建设局合作的"成都金牛高科技产业园区工程",与三亚市园林环卫局合作的"三亚市白鹭公园景观提升工程”,与青岛市高新区投资公司合作的"青岛高新区规划中4中8等14条道路绿化施工二标段"等多个项目预计损失超过50%。

  【回复】

  经核查,上述情况,本所已在《《关于〈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新上市的补充反馈意见〉的回复》(众环专字(2021)0100474号)“一、与财务会计资料有关的问题/问题2:关于应收账款”中披露如下:

  1、截至2020年末,公司单项计提减值准备有六个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2、相关项目坏账准备计提充分、合理的说明:

  (1)清远市飞来湖防灾减灾综合工程

  该工程于2010年8月开工,并于2014年5月27日竣工,根据2020年3月该业主单位出具的《关于飞来湖防灾综合工程(绿化景观)相关事项的复函》,该项目尚在财政局审核中心审核,由于时间较长,公司谨慎合理预计剩余款项预计损失率为70%。

  (2)青岛高新区规划中4中8等14条道路绿化施工二标段

  根据2018年4月业主出具的《关于青岛高新区规划中4中8等14条道路绿化施工二标段工程结算情况说明》工程结算核对审计中,但至今未出正式审计报告办理结算,公司谨慎合理预计剩余款项预计损失率为80%。

  (3)清城区沿江一路提岸景观“水边”环境整治工程

  由于该项目的业主人员变动,决算进度滞后;另外根据该项目业主于2019年7月出具的《关于清城区沿江一路提岸景观“水边”环境整治工程相关事宜的复函》,该项目已经报审,正在审核中,由于时间较长,金额较小,公司谨慎合理预计剩余款项全部为损失预计损失率100%。

  (4)甬台温铁路温岭客运站站前广场、停车场工程一标段

  根据2020年3月业主出具的《关于甬台温铁路温岭客运站站前广场、停车场工程一标段工程结算情况的说明》,工程已竣工验收,结算正在核对和审计中,但是至今无进展。在与业主沟通的程中,公司谨慎合理预计损失238.84万元,预计损失率78.01%。

  (5)三亚市白鹭公园景观提升工程

  根据2020年3月业主出具的《关于三亚市白鹭公园景观提升工程结算情况的说明》,该工程于2010年4月3日竣工验收,由于图纸变更,目前正在完善相关手续,尚未进行审计结算,因此公司谨慎合理预计损失355.77万元,预计损失率为50%。

  (6)成都金牛高科技产业园区工程

  根据2019年9月26日业主出具的《金牛高科技产业园区二期二号横线道路绿化工程进展情况的说明》,由于业主人员变动及相关客观原因导致审计延迟;公司谨慎判断预计损失金额159.87万元,预计损失率为61.83%。

  公司从事的市政园林工程业务,主要是政府工程,业主方(总包方)主要是各地政府城建部门(城投公司)等,存在部分工程停工时间长、结算时间较长、付款不及时等情况,因业主的政府工程性质,工程款项可收回性还是远优于非政府项目,如清远市飞来湖防灾减灾综合工程完工5年后,于2018年大额收回4,455.91万元的情形,东港二期水系景观项目第Ⅱ标段于完工5年后,于2018年收回全部款项,广信北段绿化工程2013年完工,2018年回款1,000.00万元,2019年回款480.24万元,因此,尽管有些项目完工时间很长,长期不能完成结算审计,或者审计后长期未付余款,但是完成全部业主审批之后,业主方还是存在大额支付欠款的情况,部分项目已经基本收回,市政园林工程全额发生损失的可能性较小。另外根据工程项目合同约定,工程项目完工后经竣工验收、决算审计等程序后,业主才能根据约定付款条款支付工程款。截至2020年末,公司账龄超过5年以上未决算的六个项目已完成竣工验收,但是由于业主方人员变更、决算审计滞后等原因影响回款结算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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