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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04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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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申请文件修订说明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96        证券简称:京源环保        公告编号:2021-081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申请文件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5月17日召开了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1年10月1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等相关议案。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披露了《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证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于2021年10月22日披露了《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修订稿)》、《关于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等问询函回复文件;于2021年10月30日披露了《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根据相关要求及项目进展,对募集说明书及本次审核问询函回复等申请文件中涉及的财务数据内容同步更新至2021年第三季度,现就本次修订涉及的主要内容说明如下:

  一、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修订稿)

  ■

  二、关于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

  (一)问题2:关于融资规模

  1、“2.1/四/(一)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及使用安排”和“2.1/四/(二)资产负债率等财务指标及同行业对比情况”

  根据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和同行业最新披露的第三季度报告,更新了公司和同行业公司的财务指标。

  2、“2.2/一、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报告期末是否存在已获准未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如存在,说明已获准未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如在本次可转债发行前发行是否仍符合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的50%的要求”

  更新了报告期末的表述。

  (二)问题3:财务性投资

  1、“三、结合相关投资情况分析公司是否满足最近一期不存在金额较大财务性投资的要求”

  根据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更新了报告期末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其他债权投资、长期股权投资的财务数据和信息,并更新了报告期末的表述。

  2、“四/(二)核查意见”

  更新了报告期末的表述及财务数据。

  (三)问题4:关于应收账款及现金流

  根据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更新了报告期内(末)的财务数据及相关信息。

  (四)问题5:关于供应商

  根据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更新了报告期内的供应商情况、预付账款付款情况、财务数据及相关信息。

  三、其他申请文件的修订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事项的回复》、《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等文件均相应进行了更新修订。

  特此公告。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4日

  证券代码:688096         证券简称:京源环保        公告编号:2021-080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回复和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更新财务数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修订稿)》(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关于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回复”)等文件。

  根据项目进展和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财务数据,公司按照相关要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回复、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并将财务数据更新至2021年第三季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修订稿)(2021年第三季度财务数据更新版)》、《关于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修订稿)(2021年第三季度财务数据更新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事项的回复(修订稿)(2021年第三季度财务数据更新版)》等文件。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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