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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04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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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5507 证券简称:国邦医药 公告编号:2021-027
国邦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1月3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新昌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兴梅大道60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邱家军先生主持,并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及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独立董事任明川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龚裕达先生出席会议;公司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2021年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2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律师:吴钢、苏致富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国邦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网络投票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国邦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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