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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04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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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98              证券简称:兴蓉环境   公告编号:2021-38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会议于2021年11月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与会董事对议案进行了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包干价为84.8万元人民币(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包干价为95.4万元人民币(含税),具体审计工作由信永中和成都分所承办。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40)。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的事前认可及发表的独立意见亦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同意修订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并更名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后的《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同意修订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并更名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后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机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及职能管理定位,结合公司精细化管理要求,进一步实现人力资源优化配置,提高工作效率,同意公司对组织机构进行调整,调整后的组织机构图如下: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将于2021年11月23日下午14:30召开。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42)。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3日

  证券代码:000598        证券简称:兴蓉环境   公告编号:2021-39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在保障监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会议于2021年11月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与会监事对议案进行了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白鹏先生为公司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杨玉清女士因工作原因辞去公司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职务,经公司控股股东成都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推荐,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提名白鹏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监事辞职及增补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41)。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11月3日

  证券代码:000598     证券简称:兴蓉环境   公告编号:2021-40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29人,注册会计师1,75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00人。

  信永中和2020年度业务收入为31.7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2.6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7.24亿元。2020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46家,收费总额3.83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6家。

  公司2021年审计工作拟由信永中和成都分所(以下简称“成都分所”)具体承办。成都分所于2005年8月成立,负责人为宋朝学,注册地址为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88号2幢8层801号,已取得四川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证书》。成都分所成立以来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并已按信永中和统一的管理体系建立了完备的质量控制制度、内部管理制度。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购买职业保险的情况符合相关规定,购买的职业保险涵盖了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0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亿元。

  近三年信永中和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近三年(2018年至2020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信永中和近三年(2018年至2020年)有17名从业人员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9次,无从业人员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何勇先生,199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拟于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侯黎明先生,2004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翔君先生,2016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2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为2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180.2万元(含税),与上年度审计费用一致。其中年报审计费用84.8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95.4万元(含税),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研究讨论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题》。经审查信永中和相关资料,并结合信永中和在公司2020年年报审计中的工作表现,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予以认可,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条件和能力,同意本次续聘事项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信永中和具备证券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执业经验丰富,信用良好,对公司经营情况较为熟悉,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需要,在以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工作严谨、客观、公允、独立,表现出较高的执业水平,所出具审计报告客观、真实,该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以及投资者保护能力。续聘信永中和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质量,保护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八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四)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五)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3日

  证券代码:000598     证券简称:兴蓉环境    公告编号:2021-41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辞职及增补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1年11月3日收到杨玉清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杨玉清女士因工作原因提请辞去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职务。为避免监事辞职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之前,杨玉清女士继续履行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职责。

  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控股股东成都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推荐,经公司于2021年11月3日召开的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名白鹏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杨玉清女士辞去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职务后,仍担任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公司对杨玉清女士在担任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11月3日

  

  附件:白鹏先生简历

  白鹏,男,汉族,中共党员,1983年出生,土木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工程师。2016年8月参加工作,任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兴蓉研究院主任工程师。2017年起,历任成都市兴蓉集团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安全管理部)副部长、机关第二支部书记,成都沱江流域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起,历任成都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安全管理部)副部长、机关第二支部书记、技术中心副主任、技术中心主任,成都环境创新科技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总经理。2020年11月起,挂任成都市生态环境局环保产业与科技信息化处副处长。现任成都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技术中心(总工程师办公室)主任、成都市环境科学学会副理事长。

  白鹏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成都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任职,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598            证券简称:兴蓉环境   公告编号:2021-42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经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3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于2021年11月23日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集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1月23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2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2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1年11月18日(星期四)。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21年11月1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成都市武侯区锦城大道1000号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分别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程序合法、资料完善。

  (二)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如下:

  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关于增补公司监事的议案》。

  (三)披露情况: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内容详见2021年11月4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及相关公告。

  三、议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等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深圳)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样本详见附件2)、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深圳)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深圳)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样本详见附件2)、委托人股东证券账户卡(深圳)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登记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二)登记日期及时间:

  2021年11月19日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00;

  2021年11月22日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00。

  (三)登记地点(信函地址):成都市武侯区锦城大道1000号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邮编:610041;传真:028-85007801。

  (四)注意事项:

  1、与会股东或代理人请按照上述登记方式携带相应的资料原件到场。

  2、为配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公司鼓励股东或代理人优先采取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确需现场参会的股东或代理人请务必提前关注并遵守成都市有关疫情防控期间健康状况申报、隔离、观察等规定和要求,会议当天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场,并全程佩戴好口罩,主动配合公司做好个人信息登记、体温监测、验示健康码等相关防疫工作。如出现发热等症状、不按照要求佩戴口罩或未能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要求的股东或代理人将无法进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

  (五)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内容(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3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360598。

  (二)投票简称:兴蓉投票。

  (三)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会议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四)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1年11月2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1月2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个人股东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委托人股票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年 月日。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审议事项表决如下:

  ■

  注: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请直接在“同意”“反对”或“弃权”项下填入“√”。

  在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的情况下,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请在相应□内填入“√”)。

  □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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