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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04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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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天弘中证食品饮料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为
天弘中证食品饮料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的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的天弘中证食品饮料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天弘中证食品饮料”)于2015年6月24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准予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392号)。《天弘中证食品饮料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于2015年7月29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约定:“若将来本基金管理人推出跟踪同一标的指数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则基金管理人有权决定本基金是否采取ETF联接基金模式运作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如决定以ETF联接基金模式运作,则届时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须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提前公告。”同时,《基金合同》约定:“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4)若将来本基金管理人推出投资同一标的指数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ETF),则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使本基金采取 ETF 联接基金模式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

  本公司旗下天弘中证食品饮料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已于2021年9月9日正式成立。为更好的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于2021年11月4日起,将天弘中证食品饮料变更为天弘中证食品饮料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简称“天弘中证食品饮料ETF联接”,A类份额基金代码:001631,C类份额基金代码:001632)。根据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已对《基金合同》、《天弘中证食品饮料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天弘中证食品饮料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进行相应的修订和补充。《基金合同》的修订内容详见附件《〈天弘中证食品饮料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届时,天弘中证食品饮料的登记机构将进行基金份额变更登记,即将“天弘中证食品饮料A类基金份额”变更为“天弘中证食品饮料ETF联接A类基金份额”,将“天弘中证食品饮料C类基金份额”变更为“天弘中证食品饮料ETF联接C类基金份额”。前述变更不影响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

  基金变更后,各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及赎回费率保持不变。

  重要提示

  1、修订后的《天弘中证食品饮料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天弘中证食品饮料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托管协议》、《天弘中证食品饮料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自2021年11月4日起生效。

  2、变更后的天弘中证食品饮料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C类基金份额继续参与销售服务费优惠活动,优惠后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20%。

  3、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thfund.com.cn)查阅修订后的法律文件,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95046)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四日

  附件:《天弘中证食品饮料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修订前后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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