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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0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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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及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512       股票简称:腾达建设      公告编号:临2021-047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及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21年10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4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董事会公告股份回购决议的前一交易日(2021年10月27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大股东及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1年10月27日前十大股东持股信息

  ■

  二、2021年10月27日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信息

  ■

  特此公告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3日

  股票代码:600512      股票简称:腾达建设      公告编号:临2021-048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回购股份用途:用于实施股权激励;

  ●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

  ●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回购价格: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5.24元/股(含);

  ●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相关风险提示:

  1、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价格上限,或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亦或发生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顺利实施上述用途,本次回购的公司股份可能存在部分或全部被注销的风险;

  4、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或修改回购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则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存在需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5、本次回购方案不代表公司将在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的承诺,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公司于2021年10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根据《公司章程》第二十六条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回购方案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了维护股东利益,强化投资者信心,同时着眼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为建立完善的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经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及发展战略等,公司拟进行股份回购用于实施股权激励。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拟回购股份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回购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

  (四)回购期限

  1、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若发生下述情况或触及以下条件的,则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提前届满:

  (1)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不得在下述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3、本次回购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本次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

  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5.24元/股的条件下,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3,000万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总数为5,725,191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0.36%;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5,000万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总数为9,541,984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0.60%。

  本次回购具体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六)本次回购的价格

  本次回购A股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5.24元/股(含),即不高于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配股等除权除息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七)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

  (八)预计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1、按照回购资金上限人民币5,000万元、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5.24元/股测算,预计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9,541,984股。以此预计本次回购股份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如下:

  (1)若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的变动情况如下:

  ■

  (2)若回购股份未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且导致全部被注销,则公司股权的变动情况如下:

  ■

  2、按照回购资金下限人民币3,000万元、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5.24元/股测算,预计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5,725,191股。以此预计本次回购股份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如下:

  (1)若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的变动情况如下:

  ■

  (2)若回购股份未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且导致全部被注销,则公司股权的变动情况如下:

  ■

  以上测算数据仅供参考,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公司股权结构实际变动情况以后续实施情况为准。

  (九)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盈利能力、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及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分析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1,089,592.05万元(未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人民币604,868.93万元(未经审计)。本次回购使用的资金(按回购金额上限5,000万元测算)占公司总资产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46%及0.83%,占比较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的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等产生不利影响;本次回购股份实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有利于建立完善的长效激励机制,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提升公司整体价值,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十)、上市公司董监高、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是否与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利益冲突、是否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情况说明

  经公司自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董事会作出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与本次回购方案不存在利益冲突,也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

  (十一)公司向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问询其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2021年10月22日,公司向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发出问询,问询其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截至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决议日,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回复其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十二)本次回购股份后依法转让或注销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回购的股份如未能在发布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用于上述用途的,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注销。

  (十三)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或持续经营能力。若发生公司注销所回购股份的情形,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定程序,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四)关于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相关授权

  为高效、有序地实施本次回购股份方案,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办理其他相关事务;

  2、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公司及市场的具体情况择机回购股份,包括但不限于回购时机、回购价格、回购数量等;

  3、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依据监管部门意见、政策变化或市场条件变化等情况,对本次回购有关的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4、决定并聘请相关中介机构,协助公司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 关事宜;

  5、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相关的所有文件,以及办理与本次回购股份有关的其他事项。

  6、上述授权的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二、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有利于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回购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有利于建立完善的长效激励机制,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3、本次拟回购股份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综上所述,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回购股份合法合规,回购股份方案具备必要性、合理性和可行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一致同意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

  三、回购方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回购可能面临以下不确定性风险:

  1、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价格上限,或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亦或发生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顺利实施上述用途,本次回购的公司股份可能存在部分或全部被注销的风险;

  4、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或修改回购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则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存在需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5、本次回购方案不代表公司将在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的承诺,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事项说明

  (一)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披露情况

  公司已披露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1年10月27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3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公司公告临2021-047号。

  (二)回购账户开立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本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股份回购专用账户。专用账户情况如下:

  持有人名称: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证券账户号码:B884452177

  (三)信息披露安排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实施回购期间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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