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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0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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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联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镇洋发展”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6,526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3276号文核准。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和联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6,526万股。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4,569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70.01%;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1,957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29.99%。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99元/股。

  镇洋发展于2021年11月1日(T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初始发行“镇洋发展”A股1,957万股。

  一、网上申购情况及网上发行初步中签率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供的数据,本次网上发行有效申购户数为15,371,057户,有效申购股数为148,137,035,000股,网上发行初步中签率为0.01321074%。配号总数为148,137,035个,号码范围为100,000,000,000 -100,148,137,034。

  二、回拨机制实施、发行结构及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

  根据《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7,569.60倍,高于150倍,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本次发行股份的60.01%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652.6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0.0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5,873.4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90.00%。回拨后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为0.03964842%。

  三、网上摇号抽签

  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定于2021年11月2日(T+1日)上午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778号紫金山大酒店四楼会议室海棠厅进行本次发行网上申购摇号抽签仪式,并将于2021年11月3日(T+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公布网上摇号中签结果。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缴款及弃购股份处理等方面,并于2021年11月3日(T+2 日)及时履行缴款义务:

  1、网下投资者应根据《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于2021年11月3日(T+2 日)16:00 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1年11月3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主承销商包销。

  2、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3、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个月内(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发行人: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联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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