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6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1年11月0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600548 股票简称:深高速 公告编号:临2021-081
债券代码:163300 债券简称:20深高01
债券代码:175271 债券简称:G20深高1
债券代码:175979 债券简称:G21深高1
债券代码:188451 债券简称:21深高01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成立合资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11月1日,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深圳高速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新能源公司”)与国家电投集团福建电力有限公司(“国家电投福建”,为国家电投集团福建新能源有限公司的母公司)签订了《深圳峰和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章程》,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21年10月18日,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能源公司与国家电投集团福建新能源有限公司设立合资公司并投资南京安维士传动技术股份公司的议案。董事会批准新能源公司与国家电投集团福建新能源有限公司(或其母公司)按照50%∶50%股权比例成立合资公司,由合资公司控股收购南京安维士传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51%股权。有关详情可参阅本公司日期为2021年10月18日的公告。

  2021年11月1日,新能源公司与国家电投福建签署了《深圳峰和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章程》,有关合资公司主要约定事宜如下:

  深圳峰和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拟为人民币5.8亿元,新能源公司和国家电投福建各自拟认缴人民币2.9亿元。拟订的经营范围主要包括电源、电力、热力的投资、开发、建设、经营,新能源及智慧能源项目、电力项目、配电网的开发建设、经营管理等。深圳峰和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拟为4人,新能源公司和国家电投福建各提名2人。深圳峰和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成立后,其将不会成为本公司的子公司,也不纳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根据本公司的计划,深圳峰和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将为收购南京安维士传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51%股权的实施主体。截至本公告之日,有关收购南京安维士传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51%股权的协议尚未签署,该项交易能否成立还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关注。本公司将根据有关事项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公告为自愿性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1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