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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日常经营合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96    公司简称:辉煌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6

  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日常经营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合同已正式签署,但在合同履行过程,存在遭遇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预计的因素,有可能导致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法履行的风险。

  2、本合同履行对本年度经营成果有一定影响,但具体影响程度取决于合同项目实际工程实施进度。

  一、 合同签署概况

  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12日发布了《关于收到项目中标通知书的公告》(2021-073),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近日,公司收到与郑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地铁集团”)签订的郑州市轨道交通3号线二期工程综合监控等系统集成项目合同,合同总金额为61,505,523.00元人民币。

  公司与郑州地铁集团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合同签订不涉及关联交易。本合同签订属于公司市场业务拓展的日常经营行为,无需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一)基本情况

  1、买方名称:郑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张洲

  3、注册资本:277,900万元

  4、住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康宁街100号

  5、经营范围:对轨道交通项目的工程投资;轨道项目的建设及运营(凭资质证、许可证经营);商业房屋租赁;物业服务;通信设备租赁;建筑机械设备、建筑材料销售;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广告;从事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方可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轨道交通相关业务咨询。(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二)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类似业务情况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公司经审计的与郑州地铁集团发生的类似业务产生的收入累计约为25,966万元,分别占2018年、2019年和2020年营业总收入的7.09%、19.48%、19.44%。

  (三)交易对手方履约能力

  郑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经郑州市人民政府批准,于2008年2月22日成立,2018年9月11日改制为集团公司,现注册资本金27.79亿元人民币。主要负责轨道交通项目的工程投资、建设、运营,商业房屋租赁,物业服务,通信设备租赁,建筑机械设备、建筑材料销售,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广告,从事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实力雄厚、资信状况良好,履约能力风险小。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的重要条款

  1、合同总金额:人民币61,505,523.00元

  2、签署地点:郑州市;

  3、签署时间:2021年10月28日;

  4、合同生效:经买卖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5、质量保证期:质量保证期为24个月,自项目签署竣工验收合格证书之日(或初期运营开始之日)起,竣工验收或初期运营开始之日以发生时间较早者为质量保证期开始之日。

  6、合同工期要求:2023年1月开通初期运营,后期根据实际情况和业主要求进行调整。

  (二)付款方式:

  1、预付款:合同生效后,买方在收到卖方支付请求并附相关单据后支付给卖方签约合同价格的百分之十五;

  2、到货付款:在每批货物发运至项目现场,买方收到卖方支付请求并附相关单据后支付给卖方该批货物合同价格的百分之七十五;

  3、单位工程验收付款:单位工程验收完成后,买方收到卖方支付请求并附相关单据后支付给卖方至合同到货货物总金额及其已完服务费的百分之八十五;

  4、竣工验收(或初期运营)付款:竣工验收完成后(或初期运营开始后),买方收到卖方支付请求并附相关单据后支付卖方至合同到货货物总金额及已完服务费的百分之九十七;

  5、最终验收付款:最终验收完成且政府审计后,买方收到卖方支付请求并附相关单据后由买方付清余款。

  (三)违约责任主要条款:

  卖方未能按时交付合同设备或提供服务的,应向买方支付迟延交付违约金:到货期次日起算,每一天违约金为该批货物价值的百分之一,最高不超过该批设备金额百分之五。

  若因卖方原因导致初期运营时间延迟,则卖方应向买方支付违约金:每延迟七天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零点五的违约金,最高违约金不应超过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五。

  四、 合同签署对公司的影响

  1、本合同金额为61,505,523.00元人民币,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总收入的9.65%,该项目的履行将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年度的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

  2、本合同的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存在因本合同的履行而对交易对手方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1、本合同签署对公司本年度经营成果有一定影响,但具体影响程度取决于该项目实际工程实施进度。

  2、本合同采用分阶段支付方式,可能存在不能正常履行或无法按时、足额收款的风险。

  3、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在法规政策、履约能力、技术、产能、市场、价格等方面可能存在受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郑州市轨道交通3号线二期工程综合监控等系统集成项目合同。

  特此公告!

  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1月1日

  证券代码:002296       证券简称:辉煌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7

  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30元/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后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回购期间应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止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本次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1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21,142,05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3%,最高成交价为7.9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36元/股,成交金额为145,659,437.12元(不含手续费)。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实施过程符合《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敏感期、回购数量和节奏、交易委托时段的要求,对照《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第十八条和第十九条的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1年3月4日)前五个交易日(2021年2月25日至2021年3月3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56,411,687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14,102,922股)。

  3、公司未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4、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公司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既定方案,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1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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