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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01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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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力诺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战略投资者专项核查报告

  山东力诺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诺特玻”、“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已于2021年3月4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于2021年9月15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3022号文同意注册。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根据《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注册办法》”)、《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特别规定》(以下简称“《特别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自律规则等文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针对山东力诺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战略配售资格进行核查,出具如下专项核查报告。

  一、本次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准与授权

  (一)发行人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上市的批准

  2020年5月19日,发行人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8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股票发行上市相关的议案,并将相关议案提交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发行人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上市的批准与授权

  2020年5月29日,发行人召开了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发行人股东出席或委派代表出席了会议,代表公司股份168,061,750股,占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42%。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股票发行上市相关的议案。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上市的审核

  2021年3月4日,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发布《创业板上市委2021年第14次审议会议结果公告》,根据该公告内容,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委员会于2021年3月4日召开2021年第14次会议已经审议同意山东力诺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上市(首发)。

  2021年9月15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同意山东力诺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022号),同意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四)发行人关于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相关事项的审批

  2021年7月9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参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战略配售的议案》、《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进行战略配售暨引入战略投资者的议案》,同意发行人部分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设立券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及国药投资参与公司本次发行战略配售事宜。

  二、关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对象的确定和配售股票数量

  发行人本次发行股票的战略配售的相关方案如下:

  (一)战略配售数量

  力诺特玻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5,810.9777万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5%,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1,162.1953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比例为20%,未超过本次发行数量的20%,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二条、《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特别规定》(以下简称“《特别规定》”)第十八条的规定。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部分回拨至网下发行。

  (二)战略配售对象的确定

  本次发行中,战略配售投资者的选择在考虑投资者资质以及市场情况后综合确定战略投资者如下:

  (1)为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为民生证券力诺特玻战略配售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力诺特玻专项资管计划”)。

  (2)中国医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药投资”),系与公司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

  (3)民生证券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投资”),系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或有)

  (三)战略配售的参与规模

  (1)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力诺特玻专项资管计划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10%,即5,810,977股,且认购金额不超过5,810万,具体金额将在确定发行价格后确定。力诺特玻专项资管计划拟认购比例及金额符合《特别规定》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

  (2)国药投资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5.00%,即2,905,488股,且认购金额不超过7,000万元。具体金额将在确定发行价格后确定。

  (3)民生投资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2,905,488股,为本次发行数量的5.00%。(或有)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1,162.1953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比例为20%,未超过本次发行数量的20%,符合《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

  (四)配售条件

  国药投资、力诺特玻专项资管计划的管理人、民生投资已分别与发行人签署认购协议,不参加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并承诺按照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定的发行价格认购其承诺认购的股票数量。

  (五)限售期限

  国药投资和力诺特玻专项资管计划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12个月,民生投资本次跟投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24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限售期届满后,国药投资、力诺特玻专项资管计划、民生投资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三、关于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对象的合规性

  (一)力诺特玻专项资管计划

  1、基本情况

  具体名称:民生证券力诺特玻战略配售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设立时间:2021年6月30日

  募集资金规模:产品规模为5,810万元,参与认购规模上限为5,810万元

  管理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下转A1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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