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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01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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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瑞景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1月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1)中航瑞景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2)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2. 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中航瑞景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采取在封闭期内封闭运作、封闭期与封闭期之间定期开放的运作方式。本基金本次开放期为2021年11月1日至2021年11月26日。

  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开放日为相应开放期的每个工作日,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等业务时除外。

  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每次最低申购金额为100.00元(含申购费)。具体业务办理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基金份额分为A类和C类两类不同的类别。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按申购金额的大小划分为四档,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适用固定金额费率的申购除外);投资者申购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而是从该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具体申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3.2.1 前端收费

  ■

  注:申购金额单位:元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等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 基金管理人可以按照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调整申购费率或调整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00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00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具体业务办理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2 赎回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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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等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 基金管理人可以按照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调整赎回费率或调整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的方式运作,即采用封闭运作和开放运作交替循环的方式。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日)或者每一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3个月的期间内,本基金采取封闭运作模式。本基金的第一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之日起至3个月后的对应日的前一日(包括该日)的期间。下一个封闭期为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至3个月后的对应日的前一日(包括该日)的期间,以此类推。如该对应日不存在对应日期或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的,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本基金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每一个封闭期结束后,本基金即进入开放期,开放期的期限为自封闭期结束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含该日)1至20个工作日,具体期间由基金管理人在封闭期结束前公告说明。开放期内,本基金采取开放运作模式,投资人可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

  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或需依据基金合同暂停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合理调整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办理期间并予以公告,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下一个工作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封闭期和开放期的设置及规则进行调整,并提前公告。

  5. 基金销售机构

  5.1 场外销售机构

  5.1.1 直销机构

  名称: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天辰东路1号的北京亚洲金融大厦B座1001、1007、1008单元

  法定代表人:杨彦伟

  邮政编码:100101

  电话:010-56716116

  传真:010-56716198

  联系人:杨娜

  网址:www.avicfund.cn

  销售机构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具体网点、流程、规则以及投资者需要提交的文件等信息,请参照销售机构的规定。若增加新的直销网点或者新的代销机构,本公司将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敬请投资者留意。

  5.1.2 场外代销机构

  1、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公司网址:1234567.com.cn

  客服电话:95021 / 4001818188

  2、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公司网站:www.howbuy.com

  客服电话:400-700-9665

  3、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公司网站:www.yingmi.cn

  客服:020-89629066

  4、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公司网址:www.jiyufund.com.cn

  客服电话:400-820-5369

  5、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032-5885

  公司网址:www.leadfund.com.cn

  6.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基金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在基金封闭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指定网站披露一次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7.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中航瑞景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航瑞景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66-2186)了解本基金日常申购、赎回事宜,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业务表格和了解基金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在每个封闭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面临不能赎回基金份额的风险。若基金份额持有人错过某一开放期而未能赎回,其份额将转入下一封闭期,至下一开放期方可赎回。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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