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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3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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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013 证券简称:亚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9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达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后,国投创新(北京)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北京国投协力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从6.76%减少至5.76%,持股比例减少约1%。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9日收到国投创新(北京)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创新)、北京国投协力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协力基金)通知,国投创新与协力基金自2021年10月11日至2021年10月29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合计减持公司股份5,142,2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现将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1. 国投创新权益变动情况

  ■

  2. 协力基金权益变动情况

  ■

  注:

  1. 本次权益变动前,国投创新持有公司1,73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8%;协力基金持有公司1,73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8%。国投创新与协力基金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472万股,占权益变动前公司股份总数6.76%。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30日披露的《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数量过半、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

  2. 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3. 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及相关承诺。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注:

  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三、其他情况说明

  1.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 本次权益变动为相关股东履行已披露的减持计划。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国投创新已披露减持计划尚余2,568,900股未完成,协力基金已披露减持计划尚余2,568,900股未完成。

  3.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司将根据股东后续持股变动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特此公告。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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