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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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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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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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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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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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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 2021年重大资产重组项目
2021年3月,公司启动重大资产重组项目,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向包括中电科数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十二研究所、中电国睿集团有限公司、合肥中电科国元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内的12名股东购买其合计持有的上海柏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柏飞电子”)100.00%股权。通过收购柏飞电子,可以有利支撑公司形成具有提供“云-边-端”一体化数字化整体解决方案的能力,形成“以解决方案为牵引,带动自有产品发展”的格局,增强上市公司提供行业解决方案的关键技术能力,不断拓宽数字化转型的广度,挖掘数字化转型的深度,带动自有关键软硬件一体化发展。
本次交易尚需履行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并需经有权监管机构批准后方可正式实施,能否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
2、 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中长期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技术和业务骨干的积极性,公司于2021年3月推出了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2,512.3376万份股票期权,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为2,512.3376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42,685.2228万股的5.89%。其中,首次授予股票期权2,009.8701万份,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4.71%,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股票期权总额的80.00%;预留期权502.4675万份股票期权,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18%,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股票期权总额的20.00%。最终授予股票期权数量可能有调整。
2021年10月11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国电科关于中电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实施第二期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批复》(电科资【2021】423号),同意公司实施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1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中电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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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江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建平会计机构负责人:吴健萍
合并利润表
2021年1—9月
编制单位:中电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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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江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建平会计机构负责人:吴健萍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1年1—9月
编制单位:中电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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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江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建平会计机构负责人:吴健萍
(一)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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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统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本集团作为境内上市企业,于2021年1月1日执行新租赁准则,本集团按照新租赁准则要求,对会计政策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证券代码:600850 证券简称:电科数字 编号:临2021-067
中电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电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本次会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情况如下:
一、 审议通过《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及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电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