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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3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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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董事长栾先舟先生、总裁方舟先生、财务总监刘国升先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第一节 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截至披露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鉴于公司对民生证券持股比例下降且公司在其董事会中的席位已低于半数,不能继续控制其董事会相关决策,公司对民生证券由能够实施控制转为具有重大影响,自2021年8月起不再将民生证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并履行重大资产重组程序。2021年前三季度民生证券主要会计数据见下表:

  单位:元

  ■

  

  第二节 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内,公司一方面狠抓生产经营,另一方面积极处置资产,努力压降债务规模,改善公司基本面。经营方面,公司有序推进武汉中央商务区项目重点工程建设,同时加强自持商业、写字楼、酒店、公寓等业务的高质量经营,特别是酒店业务已从疫情中恢复到正常状态,商业项目正与知名机构洽谈深度合作模式。资产处置方面,公司在完成浙江泛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民生证券和中国民生信托有限公司引入部分战略投资者的基础上,继续加大所属公司的引战力度,并与相关投资者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境内外项目合作的新模式。此外,公司采取了更为积极灵活的方式化解存量债务问题,如努力推进公司存量债务整合工作,争取获得金融机构最大程度理解和支持,同时加快部分存量项目抵债进程,充分发挥存量资产价值优势,为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创造更大空间。

  二、2021年7月19日,公司与武汉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金控”)签署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意向协议》,公司拟向武汉金控出售民生证券不低于总股数20%的股份。意向协议签署后,双方合作意向、交易进程等未因公司所持民生证券股份被司法冻结而终止,交易双方秉持合作态度积极作为、努力解决问题,项目尽调、商务谈判等相关工作获得有序推进。但受公司无法继续对民生证券实施并表、公司所持民生证券股份被司法冻结、约定期限内未完成尽调等因素影响,在约定的尽调期限届满后,武汉金控决定正式终止本次对民生证券的收购工作(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1年7月21日、2021年9月14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持有的民生证券股份因多宗诉讼事项而处于冻结状态(详见公司2021年7月27日、2021年8月10日、2021年9月25日、2021年10月27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努力寻求相关解决方案,并继续与其他投资者进行积极接洽,争取尽快引入实力较为雄厚、与民生证券发展战略较为匹配、符合公司相关需求的战略投资者。

  三、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不再将民生证券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此事项将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中介机构的选聘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正在积极开展各项工作(详见公司2021年8月24日、2021年10月14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四、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于2021年2月26日-2022年2月25日期间实施股份回购方案。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暂未实施股份回购(详见公司2021年1月30日、2021年2月27日、2021年10月12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五、公司2017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于2021年10月14日召开了2021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持有人享有回售选择权、要求发行人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提供偿债计划、增加担保方式等议案(详见公司2021年10月20日披露于中国货币网、上海清算所的相关公告)。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对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作出了答复(详见公司2021年10月22日披露于中国货币网、上海清算所的相关公告)。

  六、公司2018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应于2021年8月29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 个交易日)支付利息及回售部分债券本金。截至付息日及回售部分兑付日终,公司未能按照约定筹措足额偿付资金,不能按期足额偿付2021年利息及回售部分债券本金(详见公司2021年8月31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尚未完成上述偿付工作。上述票据2021年第一次、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于2021年9月13日、2021年10月11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要求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偿债计划、增加担保方式等议案(详见公司2021年9月17日、2021年10月15日披露于中国货币网、上海清算所的相关公告)。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对两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均作出了答复(详见公司2021年9月23日、2021年10月20日披露于中国货币网、上海清算所的相关公告)。

  

  第四节 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

  ■

  法定代表人:栾先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国升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国升

  (二)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栾先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国升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国升

  

  (三)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栾先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国升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国升

  

  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一)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是 □ 否

  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 是 □ 否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调整情况说明:

  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权产资产和租赁负债。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1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二)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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