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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3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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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10 证券简称:广联达 公告编号:2021-080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香港子公司作为基石投资者参与北京京城佳业物业股份有限公司
香港首次公开发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联达”或“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广联达(香港)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子公司”)将以基石投资者身份参与认购北京京城佳业物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城佳业”)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首次公开发行的股份,投资金额不超过3500万人民币等值港元,资金来源为香港子公司自有资金。本次投资最终认购股份数量将根据京城佳业股份发行价进行测算,即认购金额/发行价。

  2、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

  2、发行前股权结构

  ■

  注: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为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住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

  3、业务情况

  北京京城佳业物业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立足首都的物业管理服务综合运营商,常年为首都企事业单位、公共机构和居民提供多元化物业管理服务,是最先走进北京胡同物业管理的物管服务商,承担了国家体育场(鸟巢)、政府办公大楼等在市场上具影响力的项目的物业管理及相关服务。

  4、财务情况

  单位:亿元

  ■

  注:2020年度财务数据和2021年1-5月财务数据经审计。

  5、关联关系

  公司与京城佳业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6、其他说明

  京城佳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公司章程不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

  三、基石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签约方

  北京京城佳业物业股份有限公司、广联达(香港)软件有限公司及中国国际金融香港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香港”)。

  (二)合同主要条款

  1、投资条款

  京城佳业申请在联交所主板上市,公司香港子公司将作为基石投资者,按发行价认购京城佳业发行的股份。京城佳业和承销商代表将安排股份发行、分配及配售等事宜。

  公司香港子公司最终实际认购股份的数量将由京城佳业和承销商代表确定。

  2、协议生效的前提条件

  (1)京城佳业与保荐机构签订的承销协议已生效,且承销协议约定的有关先决条件已经达到或豁免;

  (2)京城佳业及承销商代表已经协议约定发行价;

  (3)联交所上市委员会批准股份上市及买卖;

  (4)政府机构没有制定或颁布禁止京城佳业全球发行或本协议交易进行的法律或命令;

  (5)公司香港子公司根据本协议作出的各声明、保证、承诺均准确、真实,不含误导成分,且未违反本协议。

  如果自协议签署之日起180日内,上述条件仍未达成,则本次投资终止,已支付的资金将在30天内进行返还。

  3、付款安排

  公司香港子公司应在京城佳业股份上市日之前完成款项支付,京城佳业将在股份上市日或延迟交付日(如适用)通过中央结算系统,向公司香港子公司发行股份。

  4、锁定期

  本次认购股份将自股份上市之日起锁定6个月。

  5、认购金额及数量

  公司香港子公司认购股份数目应为4000万元人民币等值港元除以发行价,并向下取整至最接近的整手买卖单位400股H股。最终认购的股份数目可能会受到国际发售与香港公开发售之间H股重新分配的影响。此外,承销商代表和京城佳业可以根据相关规定,对投资者认购股份数量进行适当调整。(注:截至目前,承销商代表和京城佳业已经依据本基石投资协议约定和相关规定作出调整,确定香港子公司的投资金额不超过3500万元)

  四、本次投资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及存在的风险

  本次公司通过香港子公司参与京城佳业香港首次公开发行属于战略投资。公司将与京城佳业在建设工程数字化领域,包括物业管理数字化、施工管理数字化等方面开展全面深度合作。本次合作有助于发挥双方各自资源优势,共同推动物业管理行业信息化技术的发展和应用。

  本次投资金额不超过3500万元人民币等值港元,为公司香港子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本次投资将促进公司与京城佳业在数字施工、数字运维方面的深度合作,预计将对公司业务的拓展产生积极影响。

  本次投资的主要风险:(1)股价波动风险,京城佳业上市后,其股价受香港市场、所处行业以及经营业绩等多重因素影响,京城佳业股价波动将直接影响香港子公司所持股份的价值;(2)合作不及预期的风险,受市场、技术等因素影响,双方围绕物业管理行业信息化的合作存在不及预期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一)基石投资协议。

  特此公告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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