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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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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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情况及原因
1.交易性金融资产较上年年末增加326,052,321.92元,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购买结构性存款和银行理财产品所致。
2.预付款项较上年年末增加7,631,790.24元,增长66.50%,主要是报告期内环保项目预付的材料款增加所致。
3.其他应收款较上年年末减少88,146,913.99元,下降51.80%,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收回博睿赛思的部分股权转让款所致。
4.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较上年年末增加79,176,119.86元,增长217.39%,主要是一年内到期的公共市政项目回购款及博睿赛思股权转让款增加所致。
5.长期应收款较上年年末减少65,872,165.54元,下降37.92%,主要是一年内到期的博睿赛思股权转让款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所致。
6.投资性房地产较上年年末增加34,776,475.66元,主要是公司部分房产对外出租,从固定资产重分类至投资性房地产所致。
7.使用权资产较上年年末增加14,585,671.57元,主要是按新租赁准则确认使用权资产所致。
8.长期待摊费用较上年年末减少1,443,656.52元,下降65.66%,主要是报告期内①装修费摊销;②按新租赁准则调整预付租金至使用权资产;共同影响所致。
9.其他非流动资产较上年年末减少308,992,436.22元,下降78.52%,主要是一年内到期的公共市政项目回购款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所致。
10.应付票据较上年年末减少16,692,829.59元,下降97.95%,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票据到期支付所致。
11.应交税费较上年年末减少14,306,684.35元,下降45.11%,主要是报告期内计提的增值税减少所致。
12.租赁负债较上年年末增加9,125,286.04元,主要是按照新租赁准则列示所致。
13.长期应付款较上年年末减少45,808,614.80元,下降100.00%,主要是报告期内北金所债权融资计划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所致。
14.预计负债较上年年末增加334,130.60元,主要是报告期内确认的未决诉讼预计赔偿款所致。
15.未分配利润较上年年末减少80,815,613.45元,下降299.47%,主要是报告期内业绩亏损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变动情况及原因
1.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19,662,868.39元,下降51.73%,主要是20年9月偿还公司债券以及报告期内取得的融资款减少,相应利息支出减少所致。
2.其他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2,156,573.49元,下降38.00%,主要是报告期内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减少所致。
3.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11,452,123.53元,增长55.37%,主要是报告期内确认的公共市政项目收益增加所致。
4.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2,879,513.70元,增长7,616.10%,主要是报告期内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增加所致。
5.信用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29,926,446.29元,增长1,019.02%,主要是报告期内计提的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6.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11,775,115.34元,增长39.69%,主要是报告期内计提存货及合同资产减值损失增加所致。
7.资产处置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1,127,997.23元,下降96.74%,主要是报告期内处置的资产减少所致。
8.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389,979.47元,下降72.23%,主要是报告期内计入营业外收入的政府补助减少所致。
9.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9,098,785.14元,下降885.59%,主要是报告期内实现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情况及原因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336,455,744.76元,增长117.85%,主要是今年以来公司积极加大收款力度,收款同比上升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53,606,668.01元,增长255.38%,主要是报告期内收到公共市政项目回购款和博睿赛思部分股权转让款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40,612,652.26元,下降289.34%,主要是报告期内取得的融资款项减少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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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30日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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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曾伟雄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慧 会计机构负责人:黎雅维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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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曾伟雄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慧 会计机构负责人:黎雅维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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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1、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 是 □ 否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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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情况说明
2、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663 证券简称:普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0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季度经营情况简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从事土木工程建筑业务》等相关规定,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经营情况公布如下:
一、2021年第三季度(7-9月)订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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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由于上述相关数据为阶段性数据,且未经审计,因此上述经营指标和数据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可能存在差异,仅供参考。
二、重大项目履行情况(注:重大项目指项目金额占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30%以上的项目)
公司于2017年4月19日与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政管理局签署《郑州高新区市政绿化PPP项目合同》。项目投资金额为33.20亿元,业务模式为PPP模式,项目合作期为15年(其中建设期5年、运营期10年)。截至2021年9月30日项目已投入金额约为33,995.56万元。针对项目进度相关问题,公司正在积极推进与郑州当地政府的沟通。
特此公告。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663 证券简称:普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7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邦股份”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19日以邮件及通讯方式向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会议于2021年10月29日上午9: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涂善忠董事长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董事会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2021年10月30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时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将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
特此公告。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663 证券简称:普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8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邦股份”或“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19日以邮件及通讯方式向公司监事发出。会议于2021年10月29日上午11: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万玲玲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监事会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监事会同意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