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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3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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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0

  

  ■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货币资金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43.19%,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投资活动、筹资活动为现金净流出所致;

  2、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100.00%,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所致;

  3、应收款项融资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69.62%,主要系报告期内银行承兑汇票结算减少所致;

  4、存货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40.08%,主要系报告期内原材料价格上涨公司提前备料及增量履约成本增加所致;

  5、其他流动资产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34.89%,主要系报告期内应交税费下的待抵扣进项税额增加所致;

  6、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497.51%,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支付投资款所致;

  7、合同负债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198.57%,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新开工项目增加,收到业主预付款增加所致;

  8、应付职工薪酬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59.62%,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支付考核年薪所致;

  9、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89.80%,主要系报告期内归还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本金及利息所致;

  10、长期借款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256.55%,主要系报告期内新增长期借款所致;

  11、预计负债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53.85%,主要系报告期内确认亏损合同对应的损失所致;

  12、递延收益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100.00%,主要系报告期内政府补助摊销所致;

  13、税金及附加本期发生额较上年同期发生额增加34.08%,主要系上年报告期内受疫情影响,产值下降所致;

  14、研发费用本期发生额较上年同期发生额增加43.89%,主要系报告期内研发投入增加所致;

  15、投资收益本期发生额较上年同期发生额增加72.31%,主要系上年报告期内万安二次业绩补偿结算所致;

  16、信用减值损失本期计提较上年同期计提增加100.26%,主要系报告期内长账龄款项增加,坏账计提增加所致;

  17、资产减值损失本期计提较上年同期计提增加22918.71%,主要系根据财政部会计司有关会计政策解释,本期将合同资产减值损失、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损失调整至“资产减值损失”列报所致;

  18、资产处置收益本期发生额较上年同期发生额增加5366.49%,主要系报告期内处置资产取得收益所致;

  19、营业外收入本期发生额较上年同期发生额减少52.89%,主要系上年报告期内取得罚款收入所致;

  20、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发生额减少53.01%,主要系报告期内支付的采购款及人工工资增加所致;

  21、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发生额减少713.42%,主要系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收支净额减少所致;

  2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发生额增加54.27%,主要系报告期内与筹资相关的保证金支出减少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1、委托理财

  单位:万元

  ■

  具体详见以下:

  单位:万元

  ■

  注1:该笔理财产品为浮动收益型,每个工作日开放申购赎回,实际年化收益率以赎回日为准,截止2021年6月30日尚未到期未产生实际收益,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已赎回该笔理财产品。

  注2:截止2021年6月30日已到期理财产品,详见半年报披露。

  

  2、报告期内发生的重大事项

  ■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张小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华丰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华丰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张小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华丰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华丰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1、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 是 □ 否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调整情况说明自2021年1月1日起,由于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引起本年期初数与上年年末数的差异。

  2、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1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2021年1-9月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1-9月计提信用减值损失人民币8,223.45万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人民币4,081.42万元,合计人民币12,304.87万元,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资产进行了分析,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

  公司对截至2021年9月末的应收账款、长期应收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存货等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判断存在发生减值的迹象,需要计提减值准备。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项目主要为应收账款、长期应收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存货及合同履约成本,计提各项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12,304.8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即2020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31,747.24万元的38.76%。本次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1、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组合1  商业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2  银行承兑汇票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账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账款组合1  应收政府部门及事业单位客户

  应收账款组合2  应收房地产开发企业客户

  应收账款组合3  应收中央企业及国有企业客户

  应收账款组合4  应收非房地产开发民营企业及个人客户

  应收账款组合5  应收关联方客户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其他应收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1  应收利息

  其他应收款组合2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组合3  应收投标保证金

  其他应收款组合4  应收甲方保证金

  其他应收款组合5  应收政府保证金

  其他应收款组合6  应收其他押金保证金

  其他应收款组合7  应收员工备用金及其他款项

  其他应收款组合8  应收关联方往来款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合同资产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合同资产组合1  应收政府部门及事业单位客户未到期工程款及质保金

  合同资产组合2  应收房地产开发企业客户未到期工程款及质保金

  合同资产组合3  应收中央企业及国有企业客户未到期工程款及质保金

  合同资产组合4  应收非房地产开发民营企业及个人客户未到期工程款及质保金

  合同资产组合5  应收关联方客户未到期工程款及质保金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合同资产,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长期应收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长期应收款组合1  应收质保金、应收工程款

  长期应收款组合2  应收其他款项

  对于划分为组合1的长期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组合2的长期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减值准备的计提金额

  单位:万元

  ■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考虑所得税及少数股东损益影响后,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2021年1-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净利润10,262.14万元,相应减少2021年1-9月末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权益10,262.14万元。

  四、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截止2021年9月30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2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季度经营情况简报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6号《上市公司从事装修装饰业务》要求,结合公司经营情况,现将本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情况公布如下,供各位投资者参阅。

  单位:亿元人民币

  ■

  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新签订单不存在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的重大项目。

  注:由于存在各种不确定性,上述经营指标和数据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可能存在差异,因此相关数据为阶段性数据仅供参考。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8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22日以传真、邮件或专人送达形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0月2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经通讯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编制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后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运作,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文件规定编制,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在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同意公司编制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登记管理制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9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22日以专人送达、邮件、电话通知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1年10月29日下午13时在公司12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形式举行。本次会议应到监事三名,实到三名,符合召开监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吕浬女士主持。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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