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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3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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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宋黎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金娣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许少霞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根据《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新租赁准则相关规定执行,并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1、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进展

  2021年1月1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2021年1月2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中国证监会需要公司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规定时间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2021年3月23日,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就反馈意见所列问题进行了说明和问题回复,并根据要求将反馈意见回复内容进行公开披露。

  2021年8月20日,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七会议审议,同意根据规定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将财务性投资总额在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从不超过人民币400,00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398,702万元;同意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对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中作出的涉及清理房地产业务相关承诺进行修改,该事项已经2021年9月6日202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1年9月29日,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审核要求,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回复内容进行了补充、修订以及公开披露。

  2、控股股东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2021年3月15日,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电子有限公司(简称“中电有限”)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自2021年3月15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拟出借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58,562,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截至2021年10月6日,公司控股股东中电有限已披露的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计划时间已到期,中电有限未实施转融通证券出借公司股份业务。

  3、变更公司总法律顾问

  2021年7月19日,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审议,聘任严忠先生为公司总法律顾问,牛明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总法律顾问。

  4、圣非凡购置研发试验用地

  2021年7月28日,经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同意圣非凡在山东省烟台市通过摘牌的方式以约人民币2,200万元购置研发试验生产用地。

  5、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未达行权条件及注销相关股票期权

  因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未达行权条件,经2021年8月2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同意所有526名激励对象对应2020年度可行权的股票期权1,290.08万份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2021年8月17日,上述12,900,800份股票期权已办理完成注销手续。

  6、调整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

  因公司实施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经2021年8月2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同意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8.073元/份调整为7.987元/份。

  2021年8月17日,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已办理完成调整手续。

  7、调整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

  因公司实施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经2021年8月2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同意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16.68元/份调整为16.594元/份。

  2021年8月17日,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已办理完成调整手续。

  8、2020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1年7月16日,公司实施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总股本2,938,394,51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86486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人民币254,130,600.30元。

  9、飞腾公司增资扩股项目进展

  经2021年8月20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七次会议审议,同意飞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简称“飞腾公司”)本次通过公开挂牌程序引入10家战略投资方有关事项。引入战略投资者后,注册资本由人民币66,666.67万元变更为人民币74,906.37万元,本公司持股比例由31.50%被稀释至28.035%,仍为本公司参股子公司。

  10、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经2021年8月20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七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取消现有经营范围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具体以公司登记管理机关最终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并对《公司章程》进行同步修订,该事项已经2021年9月6日202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1年9月10日,公司取得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变更(备案)通知书》,变更后的经营范围不再包含房地产开发经营。

  11、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

  经2021年8月20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七次会议审议,同意提名邱洪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同第七届董事会,该事项已经2021年9月6日202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2、中原电子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中电机械

  2021年9月1日,经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同意武汉中原电子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原电子”)在其机械分公司基础上在湖北省武汉市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中电机械制造(武汉)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为准,简称“中电机械”),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

  2021年9月27日,中电中原机电制造(武汉)有限责任公司注册成立。

  13、与永利奥房屋租赁事宜

  2021年9月17日,经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同意公司拟与深圳市永利奥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利奥”)就中电长城大厦部分裙楼租赁事宜签署《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期限8年。

  14、补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

  2021年9月19日,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会议审议,选举独立董事邱洪生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同第七届董事会。

  15、与中电蓝海签署《中电长城大厦南塔项目委托代建协议》暨关联交易

  2021年9月19日,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委托关联方中电蓝海全面负责本次中电长城大厦南塔内部工程建设和装修的管理工作,并与中电蓝海签署《中电长城大厦南塔项目委托代建协议》。本次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南塔27至39层室内精装修(含智能化)、2层食堂建设、以及其他进一步优化办公环境和设施的工作,工程款项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同时公司将按照每月人民币20万元向中电蓝海合计支付代建服务费人民币100万元。

  16、向长城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转让4项GWI商标所有权

  2021年10月15日,经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同意将本公司所属4项GWI商标所有权转让至长城信息,双方签署《商标转让合同》,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50万元。

  17、向长城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转让星沙科技园整体园区相关事项

  2021年10月15日,经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同意公司新设子公司长沙长城基础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为准)初始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并将星沙科技园资产包以人民币16,158.05万元作价增资至新设子公司,其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16,258.05万元;

  18、长城信息分拆上市预案

  2021年10月19日,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七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长城信息分拆上市预案及相关议题,所属子公司长城信息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本次发行股数占长城信息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10%。该议案尚需公司2021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9、关于与集团财务公司开展全面金融合作情况

  为拓宽融资渠道,增加授信额度储备,并综合考虑公司及下属公司的财务状况、现金流状况及未来经营发展需要等实际情况,经2021年4月28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2021年5月21日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电财务”)就调整存贷款额度及延长协议期限事宜重新签订《全面金融合作协议》,由中电财务为公司及公司下属公司提供资金结算、授信融资、资金管理、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等金融服务,其中办理资金结算日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70亿元,以信用方式取得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亿元(具体内容详见2021-050号公告)。

  (1)存贷款情况

  截止2021年9月30日,公司在中电财务办理存贷款情况详见下表:

  ■

  (2)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截止2021年9月30日与财务报表相关资金、信贷、中间业务、投资、稽核、信息管理风险控制体系制定及实施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G214832号《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认为:“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严格按银监会《企业集团财务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04〕第5号)规定经营,经营业绩良好,根据我们对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我们未发现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截止2021年9月30日与财务报表相关资金、信贷、中间业务、投资、稽核、信息管理风险控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20、报告期内获得金融机构综合授信及贷款的情况

  (1)2021年1月22日,公司与中国银行高新区支行签订《授信额度协议》,以信用担保方式获得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8亿元,期限壹年。

  (2)2021年1月22日,公司与中国银行高新区支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以信用担保方式获得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2亿元,期限壹年。

  (3)2021年1月22日,公司与中国银行高新区支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以信用担保方式获得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3亿元,期限壹年。

  (4)2021年2月2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华侨城支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以信用担保方式获得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7,700万元,期限壹年。

  (5)2021年2月4日,公司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电财务”)签订《借款合同》,以信用担保方式获得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6,000万元,期限壹年。

  (6)2021年2月5日,公司与中电财务签订《借款合同》,以信用担保方式获得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3亿元,期限壹年。

  (7)2021年3月31日,公司与招商银行长沙分行签订《授信协议》,以信用担保方式获得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4亿元,期限壹年。

  (8)2021年4月14日,公司与中国进出口银行深圳分行签订《借款合同》,以信用担保方式获得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5亿元,期限贰年。

  (9)2021年4月27日,公司与中电财务签订《借款合同》,以信用担保方式获得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5.8亿元,期限壹年。

  (10)2021年4月29日,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简称“国开行”)湖南省分行签订《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以信用担保方式获得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5.8亿元,期限壹年。

  (11)2021年5月27日,公司与国开行湖南省分行签订《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以信用担保方式获得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7.7亿元,期限叁年。

  (12)2021年6月7日,公司与中电财务签订《全面金融合作协议》,以信用担保方式获得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70亿元,期限叁年。

  (13)2021年6月22日,公司与中电财务签订《综合授信合同》,以信用担保方式获得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48.4亿元,期限叁年。

  (14)2021年6月23日,公司与国开行湖南省分行签订《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以信用担保方式获得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3亿元,期限叁年。

  (15)2021年7月2日,公司与中电财务签订《借款合同》,以信用担保方式获得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2亿元,期限壹年。

  (16)2021年7月7日,公司与建设银行深圳分行签订《综合融资额度合同》,以信用担保方式获得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21亿元,期限贰年。2021年7月19日额度内提款2.5亿,期限壹年。2021年7月29日额度内提款4亿,期限壹年。

  (17)2021年8月3日,公司与光大银行深圳分行签订《综合授信协议》,以信用担保方式获得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0亿元,期限叁年。

  (18)2021年9月16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华侨城支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以信用担保方式获得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5亿元,期限壹年。

  (19)2021年8月26日,湖南长城科技信息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长沙分行签订《授信协议》,以中国长城提供信用担保方式获得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3,000万元,期限柒个月。

  (20)2021年1月27日,武汉中元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元股份”)与中国民生银行武汉分行签订《综合授信合同》,以中原电子担保的方式获得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6,000万元,期限壹年。

  (21)2021年1月27日,武汉长光电源有限公司(简称:“长光电源”)与中电财务签订《借款合同》,以信用担保方式获得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600万元,期限壹年。

  (22)2021年2月19日,长光电源与中电财务签订《借款合同》,以信用担保方式获得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600万元,期限壹年。

  (23)2021年4月1日,长光电源与中电财务签订《借款合同》,以信用担保方式获得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600万元,期限壹年。

  (24)2021年4月21日,长光电源与中电财务签订《借款合同》,以信用担保方式获得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600万元,期限壹年。

  (25)2021年4月30日,长光电源与中电财务签订《借款合同》,以信用担保方式获得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400万元,期限壹年。

  (26)2021年5月8日,长光电源与中电财务签订《借款合同》,以信用担保方式获得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600万元,期限壹年。

  (27)2021年6月23日,长光电源与中电财务签订《借款合同》,以信用担保方式获得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500万元,期限壹年。

  (28)2021年6月29日,长光电源与中电财务签订《借款合同》,以信用担保方式获得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600万元,期限壹年。

  (29)2021年7月28日,长光电源与中电财务签订《借款合同》,以武汉中原信用担保方式获得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400万元,期限壹年。

  (30)2021年8月24日,长光电源与中电财务签订《借款合同》,以武汉中原信用担保方式获得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200万元,期限壹年。

  (31)2021年6月29日,武汉中原长江科技与交通银行武汉分行签订《借款合同》,以自身信用方式获得流动资金人民币3,000万元,期限壹年。

  (32)2021年4月14日,中电长城圣非凡信息系统有限公司(简称:“圣非凡”)与中电财务签订《借款合同》,以中国长城提供信用担保的方式获得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7,400万元,期限壹年。

  (33)2021年6月16日,圣非凡与中电财务签订《借款合同》,以信用担保的方式获得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1,000万元,期限壹年。

  (34)2021年6月16日,圣非凡与中电财务签订《借款合同》,以信用担保的方式获得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9,000万元,期限壹年。

  (35)2021年6月16日,圣非凡与中电财务签订《综合授信合同》,以中国长城提供信用担保方式获得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2.5亿元,信用担保方式获得综合授信1亿元,期限壹年。

  (36)2021年7月7日,圣非凡与中电财务签订《借款合同》,以中国长城提供信用担保的方式获得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6,000万元整,期限壹年。

  (37)2021年4月28日,长沙湘计海盾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湘计海盾”)与中电财务签订《借款合同》,以补充流动资金方式获得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4,000万元,期限壹年。

  (38)2021年6月22日,湘计海盾与中电财务签订《综合授信合同》,以中国长城提供信用担保方式获得人民币2.1亿元的授信额度,期限壹年。

  (39)2021年7月26日,湘计海盾与中电财务签订《借款合同》,以补充流动资金方式获得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5,000万元,期限壹年。

  (40)2021年9月9日,湘计海盾与招商银行签订《综合授信合同》,以自身信用担保方式获得人民币3,000万元整的授信额度,期限陆个月。

  (41)2020年11月27日,湖南长城海盾光纤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海盾光纤”)与国开行湖南省分行签订《借款合同》,以中国长城提供信用担保方式取得专项资金借款人民币4亿元的授信额度,期限拾年,截止2021年9月30日已使用贷款2,600万元。

  (42)2021年4月23日,海盾光纤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签订《授信协议》,以中国长城提供担保方式获得授信额度人民币3,000万元,期限壹年。截止2021年9月30日已使用贷款2,000万元。

  (43)2021年5月12日,柏怡电子有限公司(简称:“柏怡香港”)与香港上海汇丰银行签订《应收账款保理合同》,以应收账款保理方式获得授信额度1,000万美元,期限陆个月。

  (44)2021年6月5日,柏怡香港与香港上海汇丰银行签订《综合授信合同》,以综合授信担保方式获得授信额度3,500万港元,期限伍个月。

  (45)2012年5月31日,武汉中原电子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原电子”)与国开行湖北省分行签订《借款合同》,向国开行借款人民币5,000万元,期限伍年。

  (46)2021年7月1日,中原电子与民生银行签订《借款合同》,以中元股份信用担保方式获得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2640.45万元,期限捌个月。

  (47)2021年9月24日,中原电子与中电财务签订《借款合同》,以中元股份信用担保方式获得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900万元,期限叁个月。

  (48)2021年6月16日,宝辉科技(龙南)有限公司(简称:“宝辉科技”)与中电财务签订《借款合同》,以信用担保方式获得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1.5亿元,期限壹年。

  (49)2021年6月25日,湖南长城与中电财务签订《综合授信合同》,以母公司担保方式获得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亿元,信用担保方式获得综合授信20,000万元,期限壹年。

  (50)2021年6月28日,湖南长城与中电财务签订《借款合同》,以母公司担保方式获得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5,000万元,期限壹年。

  (51)2021年7月14日,湖南长城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简称:“湖南长城”)与中电财务签订《借款合同》,以母公司担保方式及信用方式获得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6,000万元,期限壹年。

  (52)2021年8月23日,湖南长城与中电财务签订《借款合同》,以信用方式获得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7,000万元,期限壹年。

  (53)2021年8月24日,湖南长城与中电财务签订《借款合同》,以信用方式获得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9,000万元,期限壹年。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宋黎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金娣                 会计机构负责人:许少霞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法定代表人:宋黎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金娣                 会计机构负责人:许少霞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1、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 是 □ 否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调整情况说明: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2、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调整情况的说明:公司作为承租人对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经营租赁重新计量确认使用权资产199,330,596.90元,长期待摊费用减少13,696,777.47元,其他流动资产减少51,780.58元,租赁负债重新计量确认184,939,146.52元,未分配利润增加482,307.46元,其他综合收益减少25,853.90元,少数股东权益增加186,438.77元。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中国长城        公告编号:2021-105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十一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25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0月28日以传真/专人送达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九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九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同日公告2021-106号《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二、中电财务风险评估报告(详见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

  为确保公司在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电财务”)的资金安全,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中电财务截止2021年9月30日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风险评估报告。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5票,关联董事宋黎定先生、陈宽义先生、郭涵冰先生、孔雪屏女士和吕宝利先生回避表决,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一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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