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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3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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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 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股东持股情况说明:截止2021年9月30日,上海大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通过沪港通等方式持有公司61,178,000股H股,该股份数登记在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名下。截止2021年9月30日,上海大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共持有本公司556,321,859股股份(其中:495,143,859股A股股份、61,178,000股H股股份),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约18.84%。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1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杨国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蒋贇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军

  合并利润表

  2021年1—9月

  编制单位: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杨国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蒋贇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军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1年1—9月

  编制单位: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杨国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蒋贇会计机构负责人:胡军

  (三)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9日

  股票代码:600635           股票简称:大众公用        编号:临2021-035

  债券代码:143740           债券简称:18公用03

  债券代码:143743           债券简称:18公用04

  债券代码:155745           债券简称:19沪众01

  债券代码:175800           债券简称:21沪众01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着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1日以邮件及传真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材料,并进行了电话确认,于2021年10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参与表决的董事人数应为9名,实为9名。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第3季度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为了规范公司信用类债券的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公司债券持续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特制定《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联席公司秘书的议案》。

  本公司在香港聘任的联席公司秘书陈淳女士(方圆企业服务集团(香港)有限公司委派之代表)因个人原因提出辞任本公司联席公司秘书、《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之授权代表、香港《公司条例》之授权代表之职位。就更换联席公司秘书事宜,本公司接到方圆企业服务集团(香港)有限公司的推荐函,推荐由吴咏珊女士担任联席公司秘书。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联席公司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吴咏珊女士担任新一任联席公司秘书(简历附后),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0月30日

  附:吴咏珊女士个人简历

  吴咏珊女士,1976年12月出生,为方圆企业服务集团(香港)有限公司的副总监,负责协助上市公司的公司秘书工作。吴咏珊女士在公司秘书领域拥有超过15年的专业经验并为香港公司治理公会及英国特许公司治理公会资深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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