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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3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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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1969     证券简称:海南矿业      公告编号:2021-080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 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一)行业周期出现较大波动,公司内部经营稳定有序

  铁矿石采选、加工及销售业务方面:报告期内,普氏62%铁矿石价格指数由218.40美元/吨下跌至118.25美元/吨,最高跌幅达到45.86%;石碌分公司实现原矿产量156.01万吨,成品矿产量73.70万吨,成品矿销量75.14万吨。

  油气业务方面:报告期内,布伦特原油现货价格由76.26美元/桶上涨至79.11美元/桶,涨幅3.74%。公司控股子公司洛克石油成功收购EOG中国后,资源储量及年产量都得到了较大提升,报告期内实现油气产量130.94万桶当量,同比增长122%。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顺利完成

  报告期内,公司取得了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非公开发行发票的批文,并顺利完成了全部发行工作。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价格为11.30元/股,新增股份约67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约为7.57亿元人民币,最终发行对象为涵盖公募基金、私募基金、QFII等类型的机构和个人投资者14名。新增股份已于2021年8月30日完成登记托管手续办理,限售期为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三)投后整合快速落地

  洛克石油于2021年5月通过并购取得位于四川八角场致密气田100%作业权,自2021年5月17日正式接管气田并担任作业者以来,洛克石油展开快速、有效整合,实现项目顺利过渡并平稳高效运行。2021年8月8日,该气田角71-1H井获最高瞬产46万立方米/天的高产工业气流,标志着该区块再获一口致密气高产井,推动该气田整体产量进一步提升。

  (四)氢氧化锂项目(一期)持续推进

  2021年8月2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投资建设电池级氢氧化锂项目(一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2),拟以总投资额不超过10.65亿元人民币在海南省东方市投资建设2万吨电池级氢氧化锂项目(一期)。2021年8月,该项目拟选址所在地块的用地申请已获得东方市政府认可。截至目前,该项目正在开展土地征收工作,项目工艺流程和平面布局设计均已经完成,计划在年内取得土地后正式开工建设。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1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

  公司负责人:刘明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彤会计机构负责人:吴勇达

  合并利润表

  2021年1—9月

  编制单位: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刘明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彤会计机构负责人:吴勇达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1年1—9月

  编制单位: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刘明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彤会计机构负责人:吴勇达

  (一)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统称“新租赁准则”),根据新租赁准则要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根据上述会计处理方式,公司2021年1月1日较2020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分别增加人民币159,912.92千元。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1969         证券简称:海南矿业     公告编号:2021-078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11名,实际参会董事11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明东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确定了公司向独立董事支付的薪酬为10万元/年,并执行至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参考同行业、同地区现行独立董事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盈利状况及公司独立董事的工作量及独立董事工作的专业性,公司董事会拟将公司独立董事的薪酬标准由10万元/年(含税)调整为15万元/年(含税),调整后的薪酬标准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薪酬调整议案之日起开始执行。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独立董事李进华、孟兆胜、李鹏、陈永平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及《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1年10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上会师报字[2021]第10689号),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联合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联合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1969         证券简称:海南矿业    公告编号:2021-081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

  《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02号),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6,981,415股,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21年8月3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公司股份总数由1,954,720,314股增加至2,021,701,729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954,720,314元增加至2,021,701,729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9月1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65)。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鉴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和注册资本已经变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需对《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除以上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均不变。《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本次增加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涉及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次增加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修改以工商登记机关的最终核准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1969         证券简称:海南矿业    公告编号:2021-082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为12,282,918.70元,前述事项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 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02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66,981,415股,发行价格为11.30元/股,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756,889,989.5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0,844,882.32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746,045,107.18元(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8月20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上会师报字(2021)第8754号)。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于2020年11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了《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资金分别用于以下项目:

  ■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数额,上市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轻重缓急的顺序投入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本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根据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10月28日出具的《关于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上会师报字[2021]第10689号)确认,截至2021年8月19日,公司已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12,282,918.70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公司现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12,282,918.70元。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 、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日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规的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并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并履行了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海南矿业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相关内容和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三)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10月28日出具的《关于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上会师报字[2021]第10689号),认为后附的海南矿业《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联合保荐机构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进行访谈,查阅本次发行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上市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事项的有关决议文件,同时参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意见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核报告,对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合规性进行了审慎核查。

  经核查,联合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2,282,918.70元,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出具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会计师事务所也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本次置换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且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发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联合保荐机构对公司实施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1969   证券简称:海南矿业       公告编号:2021-079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庞磊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1)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3)参与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严格遵守保密规定,无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行为发生。

  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相关内容和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1969         证券简称:海南矿业       公告编号:2021-083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等金融机构。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预计单日最高余额上限为人民币5亿元。

  委托理财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1年10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本议案获得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期满后立即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协议或合同等文件。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02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586,416,094股新股。公司本次发行股份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11.3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756,889,989.5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0,844,882.3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46,045,107.18元。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8月20日出具了上会师报字(2021)第8754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21年9月30日,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公司会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进展情况分期逐步投入募集资金,因此部分募集资金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存在阶段性暂时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管理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对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

  (二)管理额度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上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

  (三)管理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拟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理财产品。

  (四)管理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立即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协议或合同等文件。

  四、风险控制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所购买的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

  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公司审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注:2020年年度数据为经审计数据,2021年三季度数据为未经审计数据。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的货币资金余额为294,567.59万元,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为5亿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16.97%。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的理财产品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建设和主营业务的发展,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要求。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没有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能够有效地控制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所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联合保荐机构对海南矿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计划无异议。

  八、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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