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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2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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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324              证券简称:普利特              公告编号:2021-050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其他原因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衍生金融资产本期期末余额人民币0.00万元,减少118.89万元,降幅100.00%;衍生金融负债本期期末余额为人民币262.87万元,增加262.87万元,增幅100.00%,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内公司原材料聚丙烯大宗期货交易价格波动,浮动亏损所致。

  2、预付款项本期期末余额人民币16,534.09万元,增加人民币7,061.43万元,增幅74.55%,主要原因系采购货款增加所致。

  3、存货本期期末余额人民币93,643.79万元,增加人民币25,825.41万元,增幅38.08%,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内备货所致。

  4、持有待售资产本期期末余额人民币0.00万元,减少人民币6,244.71万元,降幅100.00%,减少主要系报告期内美国子公司持有待售资产处置进度完成所致。

  5、其他流动资产本期期末余额人民币2,660.79万元,增加人民币981.07万元,增幅58.41%,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内增值税留抵额增加所致。

  6、在建工程本期期末余额人民币5,237.43万元,增加人民币1,887.34万元,增幅56.34%,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内业务部门各类投资项目进展顺利。

  7、使用权资产本期期末余额人民币991.16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本期期末余额人民币589.34万元,租赁负债本期期末余额人民币661.22万元,增幅100.00%,主要系2021年起本公司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

  8、长期待摊费用本期期末余额人民币60.01万元,减少人民币63.55万元,降幅51.43%,主要系本报告期内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所致。

  9、其他非流动资产本期期末余额人民币5,500.00万元,增加人民币5,034.81万元,增幅1082.31%,主要系帝盛公司收购意向金与本公司向帝盛公司的借款重分类所致。

  10、应付票据本期期末余额人民币7,528.03万元,增加人民币3,632.73万元,增幅93.26%,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内结算货款所致。

  11、应付职工薪酬本期期末余额人民币3,085.18万元,减少人民币1,563.47万元,降幅33.63%,主要系支付年终激励包所致。

  12、应交税费本期期末余额人民币1,353.08万元,减少人民币990.45万元,降幅42.26%,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内税款缴纳所致。

  13、其他应付款本期期末余额人民币6,986.84万元,减少人民币3,977.15万元,降幅36.27%,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内美国子公司资产处置款结算所致。

  14、长期借款本期期末余额人民币0.00万元,减少人民币308.33万元,降幅100.00%,主要原因系归还长期借款所致。

  15、递延所得税负债本期期末余额人民币43.70万元,减少人民币155.26万元,降幅78.03%,主要系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减少所致。

  16、库存股本期期末余额人民币7,509.93万元,增幅100.00%,主要原因系公司股份回购所致。

  17、专项储备本期期末余额人民币38.82万元,增幅100.00%,主要原因系公司计提安全生产相关专项储备所致。

  18、少数股东权益本期期末余额人民币930.50万元,减少人民币2,977.64万元,降幅76.19%,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处置振兴化工有限公司,对应少数股东权益减少,以及原材料聚丙烯大宗期货交易价格波动,浮动亏损所致。

  19、销售费用较上期减少人民币5,194.45万元,降幅57.09%,主要系本报告期执行新收入准则,将销售运费重分类至主营业务成本所致。

  20、研发费用较上期增加人民币6,905.12万元,增幅62.27%,主要原因系本期研发项目增加所致。

  21、投资收益较上期减少人民币1,073.02万元,降幅84.42%,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内公司原材料聚丙烯大宗期货交易价格波动,平仓盈利较上期减少所致。

  22、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较上期减少人民币405.47万元,降幅1710.21%,主要原因系公司原材料聚丙烯大宗期货交易价格波动,浮动亏损较上期增加所致。

  23、信用减值损失较上期减少人民币362.65万元,主要系本期应收账款回款导致相关坏账准备余额减少所致。

  24、资产减值损失较上期减少人民币5,806.49万元,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内严格控制及消除呆滞料导致存货跌价准备余额减少所致。

  25、营业外支出较上期减少人民币99.01万元,降幅53.76%,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内资产报废减少所致。

  26、所得税费用较上期减少人民币4,385.03万元,降幅67.73%,主要原因系本期利润总额减少所致。

  27、归母净利润较上期减少人民币28,129.73万元,降幅76.92%,主要系本报告期内原材料价格上涨,导致公司产品毛利率大幅下降所致。

  28、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期增加人民币18,604.31万元,增幅129.55%,主要系本期投资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

  29、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期减少人民币25,045.18万元,降幅301.38%,主要系本期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减少、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增加及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加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拟回购金额为人民币 7,500 万元至 15,000 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 21.36 元/股(含),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6,039,94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0.5956%,最高成交价为13.4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2.07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75,080,508.81元(不含交易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应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周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储民宏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赟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

  法定代表人:周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储民宏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赟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1、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 是 □ 否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调整情况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以下统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集团控股子公司根据剩余租赁付款额按首次执行日的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计量租赁负债,并按照使用权资产与租赁负债相等来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新租赁准则所致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2、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324     证券简称:普利特      公告编号:2021-049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文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2021年10月28日在上海市青浦工业园区新业路558号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视频会议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

  4、董事长周文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各位董事对本次董事会会议议案逐项进行了认真审议,以现场与视频会议表决方式进行了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1、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及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拟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及贷款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及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担保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表示同意的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324     证券简称:普利特  公告编号:2021-051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及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1年10月28日,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及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同意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人民币15,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中为浙江普利特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5,000万元,为重庆普利特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10,000万元。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上述担保具体担保金额及保证期间按具体合同约定执行。

  以上担保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上述担保属董事会审议范畴,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

  1、浙江普利特新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年10月28日

  注册地点: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大桥镇嘉兴工业园区永叙路558号

  法定代表人:周文

  注册资本:人民币柒亿元

  经营范围:研发、销售:高性能改性高分子塑料复合材料,销售:汽车配件、计算机及软件、机电设备、环保设备、建筑材料、金属材料,化工材料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服务,从事进出口业务;道路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直接持有100%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0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23,703.23万元,负债总额54,729.38万元,净资产68,973.85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258,966.67万元,利润总额2,291.35万元,净利润2,234.18万元。

  2、重庆普利特新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1年12月21日

  注册地点:重庆市铜梁区蒲吕工业园区龙云路18号

  法定代表人:周武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亿元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高分子塑料复合材料;销售:汽车配件、计算机及软件、机电设备、环保设备、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材料;化工材料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服务;技术及货物进出口。[以上经营范围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而未审批前不得经营]

  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直接持有100%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0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41,423.38万元,负债总额7,348.56万元,净资产34,074.82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45,974.30万元,利润总额1,503.45万元,净利润1,433.87万元。

  三、本次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浙江普利特新材料有限公司、重庆普利特新材料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

  担保金额:人民币15,000万元,具体如下:

  1、为浙江普利特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5,000万元提供担保, 期限自主合同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2、为重庆普利特向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梁支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10,000万元提供担保,期限自主合同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的对象,均是公司全资子公司,为满足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公司同意为其提供担保。本次银行综合授信将有利于其经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

  五、独董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担保的对象均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满足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本次银行综合授信将有利于其经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目前,公司已制定了严格的对外担保审批权限和程序,能有效防范对外担保风险。上述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本次的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5,000万元,占公司2020年底经审计净资产的5.56%,其中为浙江普利特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5,000万元,为重庆普利特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10,000万元。截至本担保公告日, 合计对外担保实际余额为20,837.11万元,占公司2020年底经审计净资产的7.72%。

  截至本担保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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