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21 证券简称:海信家电 公告编号:2021-080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说明:本公司已完成并购三电控股株式会社(以下简称“三电控股”)的相关审批手续及股权款支付,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从2021年5月31日起将三电控股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报告期末的资产负债表已包含三电控股资产负债表数据,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包含三电控股2021年6-9月报表数据。若不考虑并表三电控股影响,本公司前三季度营业收入同比增长超过3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6%。其中本公司并表子公司青岛海信日立空调系统有限公司继续保持良好经营态势,2021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净利润同比增长均超过30%。本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尤其是在家电智能化方面投入持续提升,2021年1-9月研发费用同比大幅增长53%,助力本公司产品竞争力稳步提升,支撑营业收入长期稳步增长。面对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等不利因素影响,本公司持续强化提效降本工作,2021年第三季度可比口径整体毛利率环比2021年第二季度提升1.74个点。同时,积极开拓海外市场,2021年1-9月出口收入同比增长58.6%,公司将借助海信成为2022年卡塔尔世界杯官方赞助商的契机,持续发力体育营销,积极拓展销售规模,努力实现规模与效益双增长。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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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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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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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为本公司H股非登记股东所持股份的名义持有人,持有的股份乃代表多个账户参与者所持有,其中海信(香港)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截至报告期期末合计持有本公司H股股份12,445.20万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9.13%。
注2: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为通过深股通持有本公司A股股份的非登记股东所持股份的名义持有人,持有的股份乃代表多个账户参与者所持有。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9月30日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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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代慧忠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玉玲会计机构负责人:周敏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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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代慧忠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玉玲会计机构负责人:周敏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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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代慧忠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玉玲会计机构负责人:周敏
(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1、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8日
股票代码:000921 股票简称:海信家电 公告编号:2021-079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10月14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的通知。
2、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1)会议于2021年10月28日以书面议案方式召开。
(2)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
3、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及批准《关于选举代慧忠先生为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简历详见附件)
因工作安排调整,同意段跃斌先生不再担任本公司董事长、董事、总裁、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席以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本公司对段跃斌先生在任职期间对本公司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段跃斌先生的离任未导致本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影响本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离任申请自送达本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离任后,段跃斌先生不再在本公司担任职务。段跃斌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本公司董事会经研究,同意选举代慧忠先生为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至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及批准《关于提名高玉玲女士为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简历详见附件。本议案须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时间另行通知。若当选,不会导致本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本公司董事人数二分之一的情形)
本公司董事会经研究,同意提名高玉玲女士为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若当选,在高玉玲女士就任本公司董事期间,将不从本公司领取董事薪酬,但将就其担任本公司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领取基本年薪每年税前人民币108万元,任期至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及批准《关于选举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席及委员的议案》。
同意选举代慧忠先生、贾少谦先生、林 澜先生、费立成先生、夏章抓先生为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并选举代慧忠先生为战略委员会主席,任期至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
表决情况:同意 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及批准《关于选举代慧忠先生为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任期至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
表决情况:同意 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及批准《关于聘任代慧忠先生为本公司总裁的议案》(任期至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及批准本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本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具体内容已于同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一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第十一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本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请详见本公司与本公告同日于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文件。
特此公告。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8日
附件:简历
代慧忠先生,本科学历,历任青岛海信模具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信视像”)董事、总经理,本公司董事、总裁,海信宽带多媒体技术(BVI)公司董事长、总裁,海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高级副总裁。2014年11月至2015年6月任海信视像总经理;2015年6月至2016年1月任海信视像董事、总经理;2016年1月至2016年6月任海信视像董事、本公司总裁;2016年6月至2017年3月任海信视像董事,本公司董事、总裁;2017年3月至2018年2月任海信视像董事、总经理,本公司董事。2018年5月至2021年10月任海信视像董事,本公司董事,海信宽带多媒体技术(BVI)公司董事长、总裁。2021年10月起任海信视像董事,本公司董事长、总裁。
代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青岛海信空调有限公司及间接控股股东海信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本日,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在代先生就任本公司董事长、总裁期间,将就其担任本公司董事长、总裁领取基本年薪每年税前人民币260万元,任期至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
高玉玲女士,管理学硕士,历任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中心副总监,本公司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海信集团有限公司经营与财务管理部总经理、副总会计师,海信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经营与财务管理部总经理、副总会计师。2015年12月至2016年12月任本公司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2016年12月至2019年1月任青岛海信空调有限公司监事,本公司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2019年1月至2019年4月任海信集团有限公司经营与财务管理部总经理、副总会计师,青岛海信空调有限公司监事。2019年4月至2019年6月任海信集团有限公司经营与财务管理部总经理、副总会计师,青岛海信空调有限公司监事,海信视像监事。2019年6月至2020年12月任海信集团有限公司经营与财务管理部总经理、副总会计师,青岛海信空调有限公司监事,海信视像监事,本公司监事。2021年1月至2021年5月任海信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经营与财务管理部总经理、副总会计师,青岛海信空调有限公司监事,海信视像监事,本公司监事。2021年6月至今任青岛海信空调有限公司监事,本公司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
高女士与本公司控股股东青岛海信空调有限公司及间接控股股东海信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本日,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若当选,在高女士就任本公司董事期间,将不从本公司领取董事薪酬,但将就其担任本公司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领取基本年薪每年税前人民币108万元,任期至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