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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2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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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1878              证券简称:浙商证券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 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资本运作相关事项

  2021年9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见上交所公告2021-065)。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尚待浙江省国资监管机构原则同意。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1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吴承根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盛建龙会计机构负责人:楼敏

  合并利润表

  2021年1—9月

  编制单位: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吴承根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盛建龙会计机构负责人:楼敏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1年1—9月

  编制单位: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吴承根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盛建龙会计机构负责人:楼敏

  (三)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新租赁准则。按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对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合同,选择不重新评估其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新租赁准则与现行租赁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公司2021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无影响。

  公司对首次执行日之前已存在并将于首次执行日后12个月内完成的经营租赁,采用简化处理,未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实施新租赁准则对会计核算和相关列报的主要影响有:期初增加使用权资产438,761,899.45元,增加租赁负债423,357,175.93元,减少其他资产15,393,578.36元,增加应交税费11,145.16元。

  特此公告。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1878    证券简称:浙商证券   公告编号:2021-073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或“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0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于2021年10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作出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发表如下书面意见: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报告真实反映公司的经营结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泄密、违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1878    证券简称:浙商证券   公告编号:2021-072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0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于2021年10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8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经审议,作出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各位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根据证监会、交易所相关规定及企业会计准则等要求编制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1878    证券简称:浙商证券   公告编号:2021-075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

  《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096号)核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依法取得基金托管资格。《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基金托管人应当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后,向中国证监会申领《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在取得《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后,方能对外开展基金托管业务。

  2021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会议同意对《公司章程》涉及公司经营范围的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次修改《公司章程》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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