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99 证券简称:潞安环能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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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原因说明
2021年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金源煤层气公司,对2020年1-9月数据相应调整。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 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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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商品煤综合售价713.96元/吨,原煤产量4143.41万吨,商品煤销量3773.35万吨。其中混煤销量2145.07万吨;喷吹煤产量1483.43万吨,销量1445.36万吨;其他洗煤产量171.03万吨,销量161.93万吨;冶炼用精煤产量21.17万吨,冶炼用精煤销量20.99万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1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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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负责人:王志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史红邈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建军
合并利润表
2021年1—9月
编制单位: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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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7,584,756.93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9,634,475.19 元。
公司负责人:王志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史红邈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建军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1年1—9月
编制单位: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
公司负责人:王志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史红邈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建军
(一)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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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2018年修订),公司作为承租人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经营租赁、融资租赁的调整。
证券代码:601699 股票简称:潞安环能 公告编号:2021-053
债券代码:143366 债券简称:17环能01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于2021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三)本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7日上午9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四)会议应到董事九人,实到董事九人,其中现场出席六人,传真表决三人。
(五)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志清先生主持,公司三名监事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关于审议二○二一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见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经审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二)《关于向襄垣县政府捐赠固定资产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见公司2021-055号《潞安环能关于对外捐赠的公告》。
经审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三)《关于为子公司山西潞安环能上庄煤业有限公司提供资金支持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见公司2021-056号《潞安环能关于为子公司上庄煤业提供资金支持的公告》。
经审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四)《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见公司2021-057号《潞安环能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的公告》。
经审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五)《关于召开二○二一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见公司2021-058号《潞安环能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经审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本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1699 股票简称:潞安环能 公告编号:2021-054
债券代码:143366 债券简称:17环能01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于2021年10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三)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1年10月27日上午11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四)会议应到监事七人,实到监事七人,其中丁东先生、李冰江先生、吴克斌先生、王玥女士四名监事传真表决。
(五)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肖亚宁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监事会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关于审核公司二○二一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二○二一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其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二○二一年第三季度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本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议案具体内容见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经审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二)《关于审议为子公司山西潞安环能上庄煤业有限公司提供资金支持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见公司2021-056号《潞安环能关于为子公司上庄煤业提供资金支持的公告》。
经审议,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1票通过了该议案。
(三)《关于审议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见公司2021-057号《潞安环能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的公告》。
经审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本公司监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1699 股票简称:潞安环能 公告编号:2021-055
债券代码:143366 债券简称:17环能01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捐赠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襄垣县政府捐赠固定资产的议案》,相关情况如下:
一、 捐赠事项基本情况
为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和回馈当地社会,进一步支持地方民生公益事业,公司拟向襄垣县人民政府捐赠房屋和机器设备等相关实物固定资产,用于保障公司办公地襄垣县侯堡镇地区生产生活供水。截止2021年6月30日资产清查基准日,拟捐赠的实物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11281502.76元人民币。
捐赠固定资产明细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捐赠不涉及关联交易,业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捐赠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捐赠是为了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和回馈当地社会,进一步支持地方民生公益事业。本次对外捐赠固定资产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亦不会对投资者利益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1699 股票简称:潞安环能 公告编号:2021-056
债券代码:143366 债券简称:17环能01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上庄煤业提供资金
支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内容概要:公司拟通过委托贷款和内部借款方式,向上庄煤业提供8740万元资金支持额度,用于子公司流动资金周转、矿井基建等,该资金额度使用期限为三年,利率不低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支持对象:山西潞安环能上庄煤业有限公司
支持金额:8740万元
一.提供资金支持概述
鉴于当前煤炭市场行情较好和上庄煤业建设期资金需求实际,为加快矿井投产达产步伐,争取在市场旺季实现效益释放,公司拟通过委托贷款和内部借款方式,向上庄煤业提供8740万元资金支持额度,用于子公司流动资金周转、矿井基建等,该资金额度使用期限为三年,利率不低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目前上庄煤业正加紧投建90万吨/年项目,土建工程处于收尾阶段,正积极加紧设备购置和安装工程,预计2022年初进入联合试运转,投建各项资金需求量较大。
公司于2021年10月27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山西潞安环能上庄煤业有限公司提供资金支持的议案》,同意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为山西潞安环能上庄煤业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和内部借款。
二.委托贷款和内部借款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庄煤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襄垣县西营镇上庄村
法定代表人:王德元
注册资本:7,002万元
经营范围:原煤开采
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为该公司以货币出资4,202万元,占公司总股本的60%,为公司控股股东。
(二).截止2021年9月30日,上庄煤业主要财务指标:
资产总额:611,023,508.71元;
负债总额:907,259,451.91元;
资产负债率:148.49%
营业收入:119,172.05元;
利润总额:-31,214,145.93元。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资金支持是为了支持子公司发展,加快矿井建设和投产达产步伐,符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和经营管理的需要。
四.财务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该项资金使用有利于改善子公司的财务状况,缓解资金压力,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经营绩效,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
潞安环能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1699 股票简称:潞安环能 公告编号:2021-057
债券代码:143366 债券简称:17环能01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发行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发行债券的必要性
(一)拓宽融资渠道
根据各银行的信贷政策,新增授信额度难度较大。公司需要拓宽融资渠道,通过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增强公司发展的资金保障。
(二)置换到期债券
公司于2017年10月27日发行了60亿元五年期公司债券,截至目前,尚有56.46亿元的本金未归还。该债券将于2022年10月27日到期。2021年10月27日,需要支付该债券利息3.01亿元,2022年10月27日,需要支付该债券本金和利息合计59.47亿元。
因到期债券本息偿付规模较大,为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和减轻短期银贷压力,进一步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公司拟以新发行债券方式予以置换。
二、公司债券发行条件和方案
(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照上市公司公开发行债券的资格和条件,对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了自查,情况如下:
1、符合《证券法》规定条件
在组织机构方面,公司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建立、健全了包括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在内的法人治理结构及相关工作制度。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设置了包括办公室、财务部、证券部在内的多个职能部门,各部门各司其职,职责明确,能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管理需要,符合《证券法》第十五条第一款“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的规定。
在公司利润方面,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234,616.64万元、237,870.94万元和193,125.02万元,近三年及一期平均数为221,870.87万元,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本次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符合《证券法》第十五条第二款“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的规定。
在资金用途方面,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有息债务等,符合《证券法》第十五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的规定。
综上,公司本次债券发行的实质条件符合《证券法》第十五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规定。
2、符合《公司债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条件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不得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下列情形:
(1)对已发行的公司债券或者其他债务有违约或者迟延支付本息的事实,仍处于继续状态;
(2)违反《证券法》规定,改变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所募集资金用途。
为保护债券持有人权益,公司拟由华泰联合证券担任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债券受托管理人。
综上,本次债券募集文件中与发行条件相关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规定的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要求。
(二)公司债券发行规模
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含60亿元),可一次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规模和分期发行方式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三)公司债券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公司债券仅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专业投资者的范围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业协会的相关规定确定。
(四)公司债券的承销方式和承销商
本次公司债券拟由方正证券承销保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招商证券、粤开证券、中德证券、海通证券、国泰君安证券、长城国瑞证券、华泰联合证券联合承销。
(五)公司债券的债券期限
本次公司债券的基础期限为不超过5年,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
(六)公司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最终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在利率询价区间内确定。
(七)公司债券发行费率
本次债券发行费年化费率为债券募集资金额的0.1%。
(八)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公司债务、补充流动资金和项目建设等。
(九)公司债券增信措施安排
公司信用评级较高,可直接信用发行,无需增信措施,降低发行成本。
(十)公司债券发行事宜的授权办理
为高效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过程中的具体事宜,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届时的市场条件,从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的相关事宜。
此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对本议案第二部分第一项至第十项内容逐项审议表决。
三、公司简要财会信息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
1、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财务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