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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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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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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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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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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公司于2021年8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裁(总经理)的议案》等议案,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董事长易伟华先生出任公司总经理以及集团总裁,进一步明确了企业发展战略目标,即在实现传统精加工业务增量的基础上,依托于公司拥有的光刻技术、厚铜镀膜以及玻璃基巨量打孔技术,与集团各子公司及上下游企业共同协作,实现Mini LED玻璃基背光2000分区以上PM方案的规模量产。
基于上述战略目标,报告期内,公司在内部经营管理以及新产品和新业务取得的进展如下:
1、将中央研究院搬迁至东莞松山湖
沃格光电作为一家光电显示行业创新型科技企业,公司致力于以研发创新为公司核心竞争力,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获得国家企业技术中心、中国专利优秀奖,公司始终致力于解决光电显示领域关键核心技术,重点研究解决进口卡脖子问题。为进一步贴近市场与客户,公司于2021年8月11日注册成立东莞分公司,拟将位于江西新余的中央研究院搬迁至东莞松山湖厂区,目前,已基本完成搬迁工作。
2、引进全国领先的咨询管理机构,优化集团组织架构以及业务流程
截至目前,公司共拥有七大业务模块,含7个全资或控股子公司,2个分公司,已具备集团组织架构,为进一步提升集团管理效率,加强内部风险管控,同时加大公司各业务板块以及各子公司之间业务协同效应,公司定期召开集团月度经营会议,并引进全国领先的咨询管理机构华夏基石,针对目前的组织架构、经营管理模式以及业务流程进行优化,目前,该项工作正在顺利展开。
公司各业务模块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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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加快新产品研发生产及市场拓展
随着各大品牌Mini LED背光显示产品的陆续发布,Mini LED技术市场应用趋势越发凸显,尤其是针对高端显示产品,背光分区数已提升到2000分区以上。随着终端产品轻薄化和集成度等高要求越来越明确,传统的以PCB为载板的Mini LED产品无法完全满足市场需求,Mini LED背光产品以玻璃为载板已经成为行业共识。在基于TFT面板技术投入Mini LED的技术研发之外,公司利用PVD厚铜技术在玻璃基板的技术和工艺开发上已经实现批量生产能力,2000分区的PM驱动背光产品可单面单层线路实现,并已完成了单面多层、双面单层、双面多层线路的工艺研发,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在Mini LED直显产品上公司与行业内多家龙头企业进行合作开发,计划在2022年推出玻璃基板的直显产品。报告期内,公司加快与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项目合作进度,包括IC驱动厂商、LED生产以及封装厂商、背光(模组)厂商、终端TV厂商等,并取得了最新进展,部分项目已实现小批量试产和交付。
同时,报告期内,公司已完成75寸2046分区Mini LED玻璃基背光产品的整机调试,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汇晨于东莞松山湖注册成立全资子公司东莞汇晨,并投建了1条固晶中试线,用于拉通玻璃基板Mini LED产品,目前,该中试线已安装调试完成,已经完成首批产品的试样,将直接进入量产阶段。
4、报告期内其他重要事项进度
(1)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东莞尚裕诉讼进展
报告期内,公司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1)粤民终2836号],按上诉人东莞佩斯迅光电技术有限公司自动撤回上诉处理。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28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的相关公告。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向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解除(2021)粤19民初3号案对公司持有的东莞尚裕及会和网络的股权份额的保全措施以及申请解除对东莞尚裕名下房产的保全措施,并已收到《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1)粤19民初3号之三]和《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告知书》[(2021)粤19执保9号之一],法院已解除对东莞尚裕、王映齐、沃格光电名下价值99,000,000元财产的查封,解除对东莞尚裕名下房产的查封,解除沃格光电持有东莞尚裕400万元股权份额、沃格光电持有会合网络2,499万元股权份额的冻结。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1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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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易伟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雄斌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志勇
合并利润表
2021年1—9月
编制单位: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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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易伟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雄斌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志勇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1年1—9月
编制单位: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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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易伟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雄斌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志勇
(一)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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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3773 证券简称:沃格光电 公告编号:2021-097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有关会议召开的通知,公司已于2021年10月22日以书面文件和电话、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易伟华先生召集,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规定,为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截至2021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和2021年1-9月的经营成果,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各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账款和存货等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2021年1-9月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合计为人民币5,418,057.62元,其中7-9月计提减值准备金额为1,457,905.84元。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实施,能更准确反映公司资产的实际市场价值,符合会计谨慎性原则。董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方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特此公告。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3773 证券简称:沃格光电 公告编号:2021-098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有关会议召开的通知,公司已于2021年10月22日以书面文件和电话、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熊振华先生召集,公司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能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财务状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
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特此公告。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3773 证券简称:沃格光电 公告编号:2021-099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规定,为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截至2021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和2021年1-9月的经营成果,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各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账款和存货等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2021年1-9月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合计为人民币5,418,057.62元,其中7-9月计提减值准备金额为1,457,905.84元,详见下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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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相应减少公司2021年1-9月合并报表利润总额5,418,057.62元(未经审计,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金额为准)。
三、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实施,能更准确反映公司资产的实际市场价值,符合会计谨慎性原则。董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方案。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生产 经营的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会计谨慎性、一致性原则,能够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能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财务状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
六、备查文件
(一)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三)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