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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2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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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1.“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2.2021年6月3日,公司完成2020年权益分派股权登记工作,总股本增加。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说明:

  ■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注: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比例为本报告期末余额与上年末余额的变动比例;利润表项目变动比例为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与上年同期的变动比例。

  二、 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1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徐伟兵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卢加    会计机构负责人:赖小成

  合并利润表

  2021年1—9月

  编制单位: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 元。

  公司负责人:徐伟兵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卢加    会计机构负责人:赖小成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1年1—9月

  编制单位: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徐伟兵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卢加    会计机构负责人:赖小成

  (一)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3043        证券简称:广州酒家       公告编号:2021-050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全体董事出席本次董事会。

  ●本次会议议案均获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2日发出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26日在公司3号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徐伟兵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表决董事7人(赵利平董事、孙晓莉董事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出席会议),公司部分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通过(有权表决票数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二)《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有权表决票数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募投项目“电子商务平台扩建项目、餐饮门店建设项目、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公司全部募投项目已经完成建设并将节余资金合计4511.01万元(实际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对结项募集资金专户予以销户。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关于修订〈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有权表决票数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8日

  ●报备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证券代码:603043           证券简称:广州酒家         公告编号:2021-051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全体监事出席本次监事会。

  ●本次会议议案均获通过。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2日发出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26日在公司2号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峻梅女士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表决监事3人(郭伟雄监事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通过(有权表决票数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二)《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有权表决票数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本次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监事会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0月28日

  ●报备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监事会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书面审核意见

  证券代码:603043         证券简称:广州酒家       公告编号:2021-055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拟无偿划拨公司部分国有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广州市国资委”)拟将持有的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的51%(即288,453,276股)无偿划拨至广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城投”)。

  ●公司、广州城投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同为广州市国资委,本次权益变动系同一实际控制下的国有股份无偿划拨。本次国有股份划拨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变更为广州城投,实际控制人不发生变化。

  ●上述事项尚未完成全部决策审批程序,尚未签订相关协议。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一、 本次国有股份拟无偿划拨的基本情况

  2021年10月27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广州市国资委发送的《告知函》,根据上述文件通知:广州市国资委拟将直接持有的公司总股本的51%(即288,453,276股)以无偿划拨方式转至广州城投。

  二、 本次国有股份拟无偿划拨前后股权结构变化情况

  本次国有股份变更前,广州市国资委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344,596,0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93%。

  ■

  本次国有股份变更后,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广州市国资委。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广州城投,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288,453,2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广州市国资委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56,142,8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93%。

  ■

  三、本次国有股份拟无偿划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系同一实际控制下的国有股份无偿划拨。本次国有股份划转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变更为广州城投,实际控制人不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四、本次国有股份拟无偿划拨所涉及后续事项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事项尚未完成全部决策审批程序,尚未签订相关协议。公司会持续关注上述事项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3043    证券简称:广州酒家   公告编号:2021-053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前三季度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二十四号——食品制造》第二十三条相关规定,现将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前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一、2021年前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

  2021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98,706.48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 17.56%。具体营业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说明:

  2021年1-9月餐饮业收入同比增长59.03%,主要是公司去年同期受新冠疫情冲击,餐饮业务收入去年同期数据基数较低,报告期内随着国内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好转,公司餐饮业务得到较大恢复增长;且公司并购广州市海越陶陶居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自2021年7月1日起营业收入纳入公司合并报表。

  二、2021年前三季度经销商变动情况

  单位:个

  ■

  特此公告。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3043        证券简称:广州酒家         公告编号:2021-054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名称:

  1.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扩建项目;

  2.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餐饮门店建设项目;

  3.广州酒家集团利口福食品有限公司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将全部募投项目完成建设后节余资金合计4511.01万元(实际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低于募集资金净额10%,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全部募投项目建设完成后,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823号文)的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00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3.18元/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5,9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4,427.0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1,473.00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于2017年6月21日全部到位,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17年6月21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C10571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储存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节余情况

  截至2021年9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

  2019年3月29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对计划投入“利口福食品零售网络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由12,283.00万元调整为3,685.00万元,该项目相关募集资金8,598.00万元变更投向至广州酒家集团利口福食品有限公司(湘潭)食品生产基地项目(一期)(以下简称“湘潭食品生产基地项目一期”)。

  2020年5月21日,公司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对计划投入“利口福食品零售网络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由3,685.00万元调整为1,585.00万元,该项目相关募集资金2,100.00万元变更投向至广州酒家集团利口福食品有限公司(梅州)食品生产基地项目(一期)(以下简称“梅州食品生产基地项目一期”);对计划投入“利口福食品生产基地扩建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由21,303.00万元调整为19,578.50万元,该项目相关募集资金1,724.50万元变更投向至梅州食品生产基地项目一期;对计划投入“电子商务平台扩建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由9,462.00万元调整为3,812.00万元,该项目相关募集资金5,650.00万元变更投向至梅州食品生产基地项目一期。

  2020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利口福食品生产基地扩建项目结余金额3,877.98万元;利口福食品零售网络项目结余金额26.05万元;湘潭食品生产基地项目一期结余金额115.14万元。上述结余募集资金合计4,019.17万元全部转入在建募投项目“梅州食品生产基地项目一期”的建设。

  经上述变更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

  二、募集资金管理和存放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该管理制度已于2015年6月3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并于2017年8月28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修订。

  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于专用银行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了监管协议。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执行。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执行公司制定的《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及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的监管协议的要求,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及协议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9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

  注:根据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2018年2月3日出具关于广州越秀支行撤并的通知,原兴业银行广州越秀支行已获广东银监局批准同意终止经营,该支行所有业务由广州东风支行承接。因此本公司原在兴业银行广州越秀支行相关业务均转移至兴业银行广州东风支行。

  三、本次结项募集资金的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全部募投项目已完成建设,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其中本次结项项目为“电子商务平台扩建项目”、“餐饮门店建设项目”及“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注:累计投入金额大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的差异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生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

  四、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在保障项目建设质量的基础上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各个环节中,加强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降低项目建设成本,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的支出。

  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银行期间产生了利息收益。全部项目投资建设完成后账户节余4,511.01万元。

  五、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为了最大限度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计划将全部募投项目完成后节余资金合计4511.01万元(实际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对结项募集资金专户予以销户。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募投项目推进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调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战略发展的需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资源的合理配置,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监事会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1、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2、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经济效益,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保荐机构对于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8日

  ●报备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4.公司监事会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书面审核意见

  5.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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