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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2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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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547              证券简称:山东黄金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李国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灿武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郑灿武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 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所属山东省内矿山因自2021年2月初开展安全检查,导致产能受到较大影响,公司黄金产量同比下降约45%。公司利润因此下滑,导致1-3季度出现亏损。

  公司采取各项措施促进企业复工复产,优化矿山生产布局,争取降低上述安全检查对全年生产经营的影响。公司所属矿山2021年10月1日-20日的日均合计黄金产量约为2020年度同期的90%。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1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李国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灿武会计机构负责人:郑灿武

  合并利润表

  2021年1—9月

  编制单位: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李国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灿武会计机构负责人:郑灿武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1年1—9月

  编制单位: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李国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灿武会计机构负责人:郑灿武

  (三)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547       证券简称:山东黄金        编号:临2021-068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7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李国红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香港《公司条例》等监管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董事、高管人员对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权益型并表合伙企业证券化业务的议案》

  公司为扩充公司融资方式,补充流动资金,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同意公司开展权益型并表合伙企业证券化融资业务。以拟设立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份额作为基础资产,以基础资产带来的收益作为本项目的现金流回款来源,在交易所市场发行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发行专项计划”)和/或在银行间市场发行资产支持票据(以下简称“发行资产支持票据”,与发行专项计划合称“本项目”)来募集资金。本项目以储架方式实施,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以下简称“储架额度”,以最终获得批复金额为准),并在储架额度内分期发行产品。

  1.同意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与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山金金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山金金泉(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以及其他机构(包括信托公司、保理公司等非关联方机构,以下简称“其他机构”,作为有限合伙人)新设立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合伙企业”)。由合伙企业委托一家信托公司作为信托受托人设立单一资金信托(以下简称“单一资金信托”)向公司或公司的关联公司发放信托贷款。

  2.就本项目储架额度内各期产品成立的一个或多个合伙企业(视发行期数确定),同意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同意山金金泉(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出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

  3.就本项目储架额度内各期产品,同意公司或公司的关联公司作为单一资金信托项下借款人,向单一资金信托的信托受托人申请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25亿元信托贷款,具体条款和条件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4.同意公司、山金金泉(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合伙企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要求以及本项目的交易安排,完成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等法律文件以及对其任何修订或补充形成的补充协议,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等。

  5.同意授权董事长全权办理与本项目相关的相关事宜,储架额度内各期产品的交易方案、发行额度、发行时间等事项,并有权根据政策环境以及监管部门的要求确定、修订和调整本项目交易方案,并就该等事项签订必要的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香港全资子公司向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借款的议案》

  山东黄金矿业(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黄金香港公司”)为公司在香港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持有并运营公司海外矿山。山东黄金香港公司于2020年9月与东方汇理银行香港分行签署1亿美元一年期境外黄金租赁融资协议,其中将有5,000万美元的黄金租赁融资于2022年1月到期需要接续;山东黄金香港公司于2021年3月与招商银行离岸中心签署2亿美元一年期授信协议,其中有1.5亿美元的提款,将在2022年面临接续。为满足以上合计2亿美元借款到期接续的资金需求,山东黄金香港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申请2亿美元一年期循环贷款。

  山东黄金香港公司作为借款人将与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作为贷款人(以下简称“贷款人”)签署一份贷款协议。根据贷款协议的约定,贷款人向山东黄金香港公司提供本金金额2亿美元循环贷款,贷款期限为1年。本次贷款用途为一般营运资金,包括但不限于利息支付、现有贷款和债券的再融资以及短期过渡性贷款的外部投资。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为香港全资子公司向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山东黄金香港公司为满足借款到期接续的资金需求,拟向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申请2亿美元一年期循环贷款。公司拟为上述境外贷款提供担保,公司将与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签署《担保契据》(DEED OF GUARANTEE)和《担保契据确认函》,在《担保契据》约定的担保范围内向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包括:(A)2亿美元贷款本金;(B)实际付款日之前,2亿美元贷款按约定利率产生的所有应计利息或将计利息;(C)山东黄金香港公司应向银行支付的佣金、费用和其他款项;(D)银行为从山东黄金香港公司和/或公司收回款项,或强制执行山东黄金香港公司、公司的任何抵押或担保,或本担保契据或任何其他担保、赔偿或需全额赔偿的任何款项或债务而产生的合理金额的任何法律或其他费用、支出、垫款和/或任何性质的付款;以及(D)项实际付款日之前,上述(A)和(B)项中金额按违约利率产生的所有应计利息或将计利息。担保期限为解除本《担保契据》项下债务后25个月。根据《担保契据》约定,公司为第一债务人而不仅仅作为担保人,无论银行是否已向山东黄金香港公司提出任何要求,公司都需向银行支付见票即付款项。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的贷款合同金额87,500万美元(不含本次担保金额),实际担保的贷款余额85,500万美元,均系公司为山东黄金香港公司境外融资提供的担保。无逾期担保。本次担保在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经过股东大会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临2021-070)。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0547         证券简称:山东黄金         编号:临2021-069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7日在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经十路2503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的监事3人,由监事会主席李小平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香港《公司条例》(第622章)等监管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对公司编制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1年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信息披露相关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保证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临2021-07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0547       证券简称:山东黄金        编号:临2021-070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90,000,00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黄金”或“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540号)核准,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同时,向山东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省国投”)、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开源”)、山金金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金金控”)、烟台市金茂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茂矿业”)及山东黄金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共五名特定投资者以锁价方式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2016年9月29日,本次交易配套资金发行对象山东省国投、前海开源、山金金控、金茂矿业及山东黄金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均缴纳了股票认购款。2016年9月30日,经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圆全验字[2016]000040号),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数量为117,425,346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79,182,447.80元。扣除财务顾问费及承销费用人民币36,360,000.00元后,实际到账币资金人民币1,642,822,447.80元。以上资金已汇入山东黄金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于2015年5月22日召开的201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本次交易相关议案,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配套募集资金将全部投入以下项目:

  ■

  三、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公司于2020年10月29日发布了《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91)。该事项经2020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400,000,00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公司应及时足额将上述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1年10月15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400,000,000.00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截至2021年10月15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人民币1,082,250,578.02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取得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人民币35,931,438.43元,余额为人民币596,503,308.21元,明细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90,000,00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归还。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审议程序

  (一)审议情况

  1.2021年10月2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90,000,00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公司应及时足额将上述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次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投资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

  2.2021年10月27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二)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使用人民币290,000,000.00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结合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下进行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缓解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认为

  1.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90,000,00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支出,有利于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最大化;

  2.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相抵触,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公司募集资金均计划用于公司主营业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3.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经过公司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同意公司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同时,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同意将290,000,000.00元募集资金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归还。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山东黄金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山东黄金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并将在募集资金需要投入募投项目时,及时足额归还,不影响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山东黄金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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