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陈莉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国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黎朝辉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单位:元)
■
资产负债表科目(单位:元)
■
利润表科目(单位:元)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一)2021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93,831.3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02.78%
1、疫情爆发以来公司新增了1,500多家分子诊断等级医疗机构客户,基于国家疫情防控的要求,公司持续为上述客户提供新冠核酸检测综合解决方案,带来公司新冠核酸检测试剂及分子诊断相关仪器销售大幅增长。
2、公司深耕三年的急危重症信息化解决方案持续迭代升级,在基层医疗和等级医院中渗透率逐步提高,相关收入稳步增加。报告期内,急危重症信息化解决方案完成明德专病中心信息管理平台V4.0升级,开发了AiCare重症监护临床信息系统、明医咨询管理平台、明德专病中心信息管理平台等。
3、报告期内,公司产品线日益完善,新获批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CP800、全自动荧光免疫分析仪AFT3000、干式荧光免疫分析仪QFT9000Pro等检测平台,血气诊断仪器PT1000及相关检测试剂、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CF10及相关检测试剂销售均同比大幅增长。
未来,公司将继续聚焦主业,聚焦急危重症领域体外诊断检测和信息化解决方案,积极拓展研发队伍,持续提升研发投入,继续以“创新即时诊断,引领智慧医疗”为使命,坚持“以客户为中心,以奋斗者为本,拥抱变化、持续学习和成长”的核心价值观,持续打造以人的医疗健康服务需求为中心的服务闭环;同时,继续提升内部管理质量,改善经营效率,以使得营业收入和净利润长期持续的健康增长。
(二)2021年前三季度研发投入7,872.3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25.01%。
公司始终注重研发体系的建设和完善,每年的研发投入持续增加。公司通过制定科学合理的人才招聘方案,提供优厚的薪酬待遇,积极引进专业技术研发人才进行产品自主研发,逐渐形成了以归国博士为主体的精英研发团队,建立了科学高效的研发项目管理模式,可将研发成果快速转化为实际生产力。
经过多年的研发技术积累,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已取得产品注册证书达到208项,其中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书5项、二类医疗器械证书186项、一类医疗器械备案证17项。另外,公司取得欧盟CE认证38项;同时,公司在研产品超过100个,高效的项目开发模式为公司的快速发展提供了充足的动力。
(三)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已获得注册证的医疗器械情况如下:
NMP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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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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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
■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处于注册申请中的医疗器械:
NMPA:
■
CE:
■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陈莉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国辉会计机构负责人:黎朝辉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陈莉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国辉 会计机构负责人:黎朝辉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1、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特此公告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932 证券简称:明德生物 公告编号:2021-103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7日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0月25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讯等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际出席公司会议的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陈莉莉女士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内容详见同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2、以逐项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谢进城先生、全怡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日止。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谢进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选举全怡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候选人就其任职资格、独立性等签署了《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该议案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备案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内容详见同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以及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及第三届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的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的相关公告。
3、审议并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内容详见同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4、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1年11月12日(星期五)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内容详见同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三届第二十三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932 证券简称:明德生物 公告编号:2021-104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25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和公司《公司章程》的要求。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英稳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内容详见同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932 证券简称:明德生物 公告编号:2021-110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 全怡 ,作为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