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1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1年10月2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回复修订公告

  证券代码:603880        证券简称:南卫股份         公告编号:2021-096

  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回复修订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1年9月6日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2212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5)。

  收到上述反馈意见后,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就反馈意见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并做出了书面说明和解释,并根据要求对反馈意见的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28日披露的《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21-087)。公司已将上述反馈意见书面回复材料报送至中国证监会审核。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中的第3问及第9问、第10问回复材料进行了相应的补充和修订,本次补充和修订未对反馈意见的回复内容产生实质性的影响,现将反馈意见回复的修订稿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修订稿)》。公司将按照要求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的回复(修订稿)。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能否获得核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3880      证券简称:南卫股份         公告编号:2021-097

  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2212号)(以下简称“通知书”),中国证监会对公司提交的《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天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将按照通知书的要求,对相关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在规定期限内以临时公告的形式及时披露反馈意见回复,并将书面回复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能否获得核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6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