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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对外投资概述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大连电瓷”)2021年4月2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对外投资的议案》,项目计划一期总投资21,800万元。同意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瑞航(宁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瑞航”)、全资子公司浙江大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大瓷”)与芦溪电瓷产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芦溪电瓷产业基金”)共同设立芦溪大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芦溪大瓷”)。
芦溪大瓷的出资总额为10,560万元,宁波瑞航作为普通合伙人出资人民币10万元,浙江大瓷、芦溪电瓷产业基金作为有限合伙人分别出资人民币550万元和10,000万元,芦溪大瓷成立后,将成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合伙企业,专项投资于大莲电瓷(江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大瓷”)。
江西大瓷的出资总额为21,800万元,浙江大瓷、芦溪大瓷分别出资11,293万元和10,507万元。江西大瓷成立后,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2021年4月28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瑞航和浙江大瓷与芦溪电瓷产业基金签订了《芦溪大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2021年6月21日,芦溪大瓷取得芦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的《营业执照》。
2021年7月26日,江西大瓷取得了芦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的《营业执照》。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对外投资在董事会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本次投资事项及合伙协议主要内容等相关事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4月29日、6月23日以及7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拟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35)、《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进展公告暨完成工商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4)及《关于对外投资进展暨取得营业执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
二、 对外投资的进展情况
近日,芦溪大瓷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基金备案手续,备案信息如下:
1、基金名称:芦溪大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备案编号:SSX547
3、备案时间:2021年10月22日
4、基金类型:创业投资基金
5、基金管理人名称:瑞航(宁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6、托管人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大连电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