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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2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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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1)报告期末,预付款项较期初增加2719.14%,主要是报告期子公司上海宝莫开展贸易业务,预付货款所致。

  2)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较期初增加459.79%,主要是报告期出售能景光伏100%股权应收股权款。

  3)报告期末,合同资产、长期应收款均较期初减少100%,是报告期合并范围减少能景光伏。

  4)报告期末,固定资产、长期待摊费用分别较期初减少49.38%、98.17%,主要是报告期合并范围减少能景光伏。

  5)报告期末,短期借款较期初减少100%,是报告期已偿清银行借款。

  6)报告期末,合同负债较期初增加914.84%,主要是报告期预收款较年初增加。

  7)报告期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期初减少91.63%,主要是报告期合并范围减少能景光伏。

  8)报告期末,长期应付款较期初减少100%,是报告期合并范围减少能景光伏。

  二、利润表项目

  1)报告期,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分别增加54.68%、69.16%,主要是本期开展原材料贸易业务。

  2)报告期,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32.55%,主要是本期将销售运杂费重分类所致。

  3)报告期,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65.37%,主要是本期已偿清银行借款,利息支出较上年同期减少。

  4)报告期,其他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173.89%,主要是本期收到的政府补助较上年同期增加。

  5)报告期,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1228.57%,主要是本期出售能景光伏100%股权确认投资收益。

  6)报告期,信用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135.88%,是本期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

  7)报告期,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100%,是本期计提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1)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818.97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68.33%,主要原因是本期开展贸易业务,预付货款所致。

  2)报告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1,663.3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739.88%,主要原因是本期出售能景光伏100%股权增加了投资活动现金流入。

  3)报告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637.7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1.79%,主要原因是本期偿还银行借款及偿还融资租赁本金较上年同期减少。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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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陶旭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飞鹏                     会计机构负责人:任燕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法定代表人:陶旭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飞鹏                     会计机构负责人:任燕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1、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 是 □ 否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调整情况说明

  2、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特此公告。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2476        证券简称:宝莫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1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20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0月25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陶旭城先生召集、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通讯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对各项议案充分审议并逐项表决,本次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于同日披露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开展商品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就子公司开展商品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议案附件《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商品衍生品套期保值管理制度》同时经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开展商品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于同日披露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子公司开展商品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2476        证券简称:宝莫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2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20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0月25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会议由监事长吴迪先生召集、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通讯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对会议议案充分审议,本次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于同日披露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2476       证券简称:宝莫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3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开展商品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投资种类: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挂牌交易的聚酯类产品期货合约。

  2.投资金额:业务期间任意时点保证金金额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不包括交割当期头寸而支付的全额保证金),在审批有效期限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详见本公告“三、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套期保值业务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宝莫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宝莫”)在开展聚酯类商品实物贸易业务过程中,为锁定持有聚酯类商品的销售价格和成本,规避聚酯类商品现货价格剧烈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不确定风险,拟利用商品衍生品工具通过期货和现货市场对冲等方式,开展商品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

  2.投资金额:业务期间任意时点保证金金额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不包括交割当期头寸而支付的全额保证金),在审批有效期限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3.投资方式:

  (1)保值品种: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挂牌交易的聚酯类产品期货合约。

  (2)保值数量:保值数量不超过上海宝莫现货持有量的100%。

  4、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5、资金来源:上海宝莫自有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10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开展商品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并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及风控措施

  1、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

  现货市场方向与套期保值方向相反,若现货盈利较大,则套期保值亏损也会较大,公司仅能锁定贸易利润,无市场超额收益。同时,现货和期货合约之间存在价差,套期保值无法实现100%控制风险。

  (2)资金风险

  市场价格短期出现较大幅度波动,现货集中作价导致短期保值数量持仓较大,资金需求加大,短期资金追加不足,被强行平仓,造成实际损失。

  (3)交易风险

  操作设备故障形成的风险;交易网络中断的风险;衍生品交易月份流动性不足风险;停板无法交易风险。

  (4)内部控制风险

  衍生品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风险。

  (5)政策风险

  监管机构对套期保值业务产生影响的相关规定、政策等进行修改的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商品衍生品套期保值管理制度》,上海宝莫将严格按照制度规定开展业务。公司还将制定单个套保产品的详细业务操作指引,具体业务开展过程中将严格按照业务操作指引下达操作指令,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和业务操作流程。

  (2)公司配备专业的期货交易团队来具体实施商品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提高套期保值人员的专业素养。

  (3)设立符合要求的交易、通讯及信息服务设施系统,保证交易系统的正常运行,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

  (4)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确保套期保值业务与子公司业务规模相匹配。套期保值业务期间任意时点保证金金额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不包括交割当期头寸而支付的全额保证金),公司将合理调度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1、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有利于锁定持有聚酯类商品的销售价格和成本,规避聚酯类商品现货价格剧烈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不确定风险,合理调节贸易业务产品库存,促进公司贸易业务健康、稳定发展。

  2、对公司财务核算的影响

  公司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等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相应的财务核算和处理。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衍生品套期保值品种与子公司开展贸易业务的主要现货商品直接相关,有利于规避贸易业务所持有现货价格的剧烈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不确定风险,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同时,为了开展该项业务,公司制定了《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商品衍生品套期保值管理制度》,对决策程序、授权范围、风险控制和信息披露等事项做了明确规定,并配备了专业团队负责具体实施该项业务,总体风险可控。该事项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董立董事关于公司子公司开展商品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

  3.《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商品衍生品套期保值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5日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子公司开展商品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作为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我们对公司子公司开展商品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衍生品套期保值品种与子公司开展贸易业务的主要现货商品直接相关,有利于规避贸易业务所持有现货价格的剧烈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不确定风险,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同时,为了开展该项业务,公司制定了《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商品衍生品套期保值管理制度》,对决策程序、授权范围、风险控制和信息披露等事项做了明确规定,并配备了专业团队负责具体实施该项业务,总体风险可控。该事项决策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子公司开展上述套期保值业务,套期保值业务任意时点保证金金额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不包括交割当期头寸而支付的全额保证金),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审批有效期限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独立董事签字:章击舟      张如积      李  宁

  2021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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