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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2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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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

  2.利润表项目

  ■

  3.现金流量表项目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

  法定代表人:许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申庆飞会计机构负责人:郭良坡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许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申庆飞               会计机构负责人:郭良坡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1、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 是 □ 否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调整情况说明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1)公司作为承租人对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经营租赁重新计量确认使用权资产47,297,763.10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7,478,120.78元,租赁负债29,819,642.32元。(2)公司将计入长期待摊费用中的土地租赁合同重分类至使用权资产,金额66,605,642.47元。

  2、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2601        证券简称:龙佰集团      公告编号:2021-145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5日(周一)以通讯表决与现场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的会议通知和议案已于2021年10月20日按《公司章程》规定以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2人,实际出席董事12人。会议由董事长许刚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

  定,经董事会核准,认为《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2021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公司持续、稳健的盈利能力及未来发展需要,为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董事会提议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21年9月30日总股本2,381,470,256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人民币现金股利2.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额595,367,564.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实施时,如在股权登记日公司的股份总数较2021年三季度末发生变化,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提交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20万吨氯化钛白粉及钒钪等稀有金属综合回收示范工程(配套100万吨高盐废水处理项目)的议案》,并同意提交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投资建设20万吨氯化钛白粉及钒钪等稀有金属综合回收示范工程(配套100万吨高盐废水处理项目)的公告》。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同意提交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关于聘用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关于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聘用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召开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2601         证券简称:龙佰集团        公告编号:2021-146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5日(周一)以通讯表决与现场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的会议通知和议案已于2021年10月20日按《公司章程》规定以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全体监事。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冯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等事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

  鉴于公司持续、稳健的盈利能力及未来发展需要,为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董事会提议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21年9月30日总股本2,381,470,256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人民币现金股利2.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额595,367,564.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实施时,如在股权登记日公司的股份总数较2021年三季度末发生变化,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关于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20万吨氯化钛白粉及钒钪等稀有金属综合回收示范工程(配套100万吨高盐废水处理项目)的议案》。

  关于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投资建设20万吨氯化钛白粉及钒钪等稀有金属综合回收示范工程(配套100万吨高盐废水处理项目)的公告》。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2601        证券简称:龙佰集团      公告编号:2021-152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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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三)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合规。

  (四)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2021年11月10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1月10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1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11月3日(星期三)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1年11月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相关人员。

  (八)会议召开地点: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新园路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议案1:《2021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

  议案2:《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议案3:《关于投资建设20万吨氯化钛白粉及钒钪等稀有金属综合回收示范工程(配套100万吨高盐废水处理项目)的议案》;

  议案4:《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提案披露情况

  以上提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2021年10月26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特别提示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其它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1至提案3由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股东及其代理人以普通决议方式通过,提案4为特别决议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其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另加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须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并请认真填写回执,以便登记确认,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上资料须于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或邮件发送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登记时间:2021年11月8日(上午9:00 -11:00,下午14:00 -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454191

  联系电话:0391-3126666     电子邮箱:002601@lomonbillions.com

  联系人:张海涛王海波

  4、会议费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01”,投票简称为“龙佰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1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1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5日  

  附:股东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代理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附注:

  1、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2、请在“同意”、“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投票前请阅读投票规则。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601         证券简称:龙佰集团         公告编号:2021-148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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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5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同意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和内控审计机构,聘任香港立信德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信德豪”)作为公司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成功上市后2021年度境外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持有财政部及中国证监会联合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具备审计上市公司的资格,有较强的专业服务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自2013年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在审计工作中能够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对公司进行审计,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较好地履行了双方合同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为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等要求,保证公司审计工作衔接的连续性、完整性,经公司董事会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公司于2021年6月8日、2021年6月24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议案》《关于聘任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审计机构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申请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及上市”),聘任香港立信德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作为公司H股发行并上市的境外审计机构。目前,公司已向中国证监会、香港联合交易所提交申请材料,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规则》要求,如本次发行及上市在2021年度报告披露前完成,公司需按照国际会计准则编制2021年度报告并披露,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衔接的连续性、完整性,公司聘任立信德豪为公司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成功上市后2021年度境外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鉴于本次发行及上市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等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和立信德豪协商确定报酬,并签署协议。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截至2020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32名、注册会计师2323名、从业人员总数9114名,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2020年度经审计业务收入为41.0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3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3.57亿元。2020年度立信为57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8家,主要审计的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医药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汽车制造业、设备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等。

  立信德豪成立于1981年,注册地址为香港。立信德豪是国际会计网络BDO 的成员所,具备审计依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的资格并符合香港联合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截至2020年末,立信德豪拥有董事68名、注册会计师300名、从业人员总数110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40名。2020 年度立信德豪为 208 家在香港及其他主要的证券交易所的上市公司提年报审计服务,具有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0年末,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截至2020年末,立信德豪已购买符合香港会计师公会要求的专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近三年在执业行为没有在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26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62名。

  立信德豪不存在违反《香港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立信德豪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的纪律处分为3次,涉及现职从业人员3名,除此以外近三年并没有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等。

  (二)项目信息

  1、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人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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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许培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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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龙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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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孟庆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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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立信德豪人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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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陈永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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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周嘉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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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白德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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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立信德豪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香港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在审计工作中能够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对公司进行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较好地履行了双方合同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审计委员会查阅了立信德豪的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认为立信德豪具备审计依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的资格并符合香港联合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申请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项目中,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较好地履行了双方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增聘立信德豪作为公司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成功上市后的2021年度境外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10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和内控审计机构,聘任立信德豪作为公司香港联合交易所成功上市后2021年度境外审计机构。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审计委员会履职证明文件;

  6、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2601         证券简称:龙佰集团         公告编号:2021-149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20万吨氯化钛白粉及钒钪等稀有金属综合回收示范工程(配套100万吨高盐废水处理项目)的公告

  ■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20万吨氯化钛白粉及钒钪等稀有金属综合回收示范工程(配套100万吨高盐废水处理项目)的议案》,为扩大公司氯化法钛白粉产能,进一步提高产品市场占有率,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龙蟒矿冶有限责任公司拟投资建设20万吨氯化钛白粉及钒钪等稀有金属综合回收示范工程(配套100万吨高盐废水处理项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对外投资事项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20万吨氯化钛白粉及钒钪等稀有金属综合回收示范工程(配套100万吨高盐废水处理项目)

  2、建设地点:四川省攀枝花市盐边县

  3、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年产高档氯化钛白粉20万吨,盐酸4.3万吨,烧碱10万吨,五氧化二钒400吨,氧化钪20吨。

  4、项目总投资:350,000万元

  5、资金来源:自有及自筹资金

  6、建设周期:4年6个月

  7、项目备案:本项目已在盐边县发展和改革局完成备案(备案号:川投资备【2020-510422-26-03-514331】FGQB-0422号)

  以上项目信息为备案的初步方案,后续可能会有调整,最终以政府相关部门的审批结果为准。

  二、项目实施主体情况

  1、公司名称:四川龙蟒矿冶有限责任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422738307586J

  3、注册资本:52,000万人民币

  4、法定代表人:和奔流

  5、住所:盐边县新九乡平谷村

  6、经营范围:铁矿洗选;矿产品冶炼与深加工;普通货运。购销:铁矿石、铁精矿、钛精矿、硫钴精矿、含钒生铁、钛渣、钒制品、尾渣、废石;进出口贸易(国家限制经营或者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行政许可证从事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及可行性

  钛白粉作为遮盖力最强、着色力最高、耐候性最好的白色颜料,被广泛应用于涂料、塑料、油墨、造纸、塑料橡胶、化纤、陶瓷等。

  在供给侧改革和环保高压政策下,中国加快了向清洁、节能及低碳型社会转型的步伐。与硫酸法相比,氯化法钛白粉生产技术是连续生产工艺,过程简单、工艺控制点少、产品质量易达到最优控制,并大大减少了废弃物的产生,大幅度节省能源,是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鼓励的项目之一。

  公司为国内唯一一家同时掌握大型硫酸法和沸腾氯化法两种钛白粉生产工艺全流程的行业龙头,近年来在氯化法钛白粉生产线的引进、建设和生产过程中积累了大量的专利技术和产品储备,掌握和拥有关键生产技术并具有建设氯化法钛白粉生产项目经验和能力。公司已建成投产50万吨攀西钛精矿升级转化氯化钛渣创新工程,将国产钛精矿升级为氯化钛渣,降低公司对进口原料的依赖程度,可以为公司氯化法钛白粉生产线提供低成本的原材料。

  四、本次项目投资的目的及影响

  公司为国内唯一一家同时掌握大型硫酸法和沸腾氯化法两种钛白粉生产工艺全流程的行业龙头,公司通过本项目的实施,扩大氯化法产能,巩固公司在国内氯化法钛白粉行业的先发优势,优化产品结构,增强市场竞争能力,提高市场占有率,未来将成为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

  公司在50万吨攀西钛精矿升级转化氯化钛渣创新工程的基础上,投资新建20万吨氯化钛白粉及钒钪等稀有金属综合回收示范工程,同时配套建设100万吨/年高盐废水深度处理项目,实现攀枝花钒钛磁铁矿综合利用,促进攀枝花地方经济的发展,提升中国钛白粉工业的整体水平,对加快钛产业化技术进步和发展趋势将具有重大意义。

  五、本次项目投资风险

  本次项目投资,在实际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行业政策的重大变化、未达市场预期、内部控制等方面的风险因素。公司将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流程和有效的监督机制,优化公司整体资源配置,明确经营策略和市场定位,防范和应对各种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2601         证券简称:龙佰集团         公告编号:2021-150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5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的情况

  公司已向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和奔流先生授予限制性股票280.00万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21年9月24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9月13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G10275 号),审验了公司截至 2021 年9月13日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认为:截至2021年9月13日,公司已收到1名激励对象缴纳的限制性股票出资款人民币43,792,000.00元,全部以货币资金缴付,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2,800,000.00元,增加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40,992,000.00元。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378,670,256.00元增加至人民币2,381,470,256.00元。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详见下表:

  ■

  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2601         证券简称:龙佰集团         公告编号:2021-151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5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王海波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公司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王海波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证券事务代表职责所必须的专业能力,其任职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7号——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管理》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截至本公告日,王海波先生持有公司15万股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王海波先生的简历及联系方式附后。

  特此公告。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5日

  附件:王海波先生简历

  王海波,男,199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具有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15年7月至2016年4月,在南京万得资讯科技有限公司任数据分析员,2016年5至2017年4月在河南振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工作,2017年5月至2018年5月在公司总裁办工作,2018年6月至今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担任信息披露员。王海波先生目前持有本公司股票15万股,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王海波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王海波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391-3126666

  传真:0391-3126111

  邮箱:wanghaibo@lomonbillions.com

  联系地址: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冯封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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