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8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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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2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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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注:1.报告期内,随着国内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公司积极开展销售业务,制定差异化的营销策略,有效提升产品竞争力;同时,公司持续加强企业管理,利用调整结构、技术攻关、工艺优化、降本增效等多方面措施,将精细化管理量化到各个岗位,让效益在供、产、销各个环节中充分体现,实现公司的良性发展。

  2.去年同期,公司的经营状况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冲击较为明显。疫情期间,各级医疗机构的诊疗服务及患者就医均受到影响,药品终端需求明显下降;疫情给公司商业推广等相关工作带来一定程度的限制。上述因素导致公司的市场销售活动受阻,市场销售额下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低。

  3.2020年前三季度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向辽宁省疫情防控单位捐款捐物,影响公司2020年前三季度利润总额减少6,732.35万元。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货币资金期末余额264,931万元,比年初余额增长79%,其主要原因是:公司票据到期托收增加及保证金增加,借款增加。

  2、合同资产期末余额443万元,比年初余额增长38%,其主要原因是:工程质保金增加。

  3、长期待摊费用期末余额148万元,比年初余额减少38%,其主要原因是:本期装修等费用摊销影响。

  4、应付票据期末余额188,418万元,比年初余额增长76%,其主要原因是:公司票据未到期付款导致应付票据余额增加。

  5、长期借款期末余额40,000万元,比年初余额增长100%,其主要原因是:利用银行信贷利好政策,补充货币资金。

  6、库存股期末余额0万元,比年初余额减少100%,其主要原因是:本期股权激励行权影响。

  7、专项储备期末余额350万元,比年初余额增长48%,其主要原因是:本期计提安全生产费用影响。

  8、信用减值损失本期金额22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38%,其主要原因是:本期收回单项计提的坏账准备较上年同期增加。

  9、资产处置收益本期金额220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82%,其主要原因是:本期处置资产收益减少。

  10、营业外支出本期金额2,717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60%,其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疫情期间对外捐赠支出较多的影响。

  11、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金额-58,049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97%,其主要原因是:受本期在建工程投入现金流出减少及购买结构性存款现金流出增加的影响。

  1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金额45,42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6%,其主要原因是:本期偿还贷款金额减少。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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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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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1.2021年7月4日,东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药集团”)和沈阳盛京金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京金控集团”)与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钢铁”)签署《东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沈阳盛京金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或“协议”),东药集团与盛京金控集团将其合计持有的254,865,083股东北制药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转让给方大钢铁,占公司总股本的18.91%。本次权益变动后,方大钢铁需履行全面要约收购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67)。

  2.2021年8月4日,东药集团和盛京金控集团取得沈阳市国资委《市国资委关于同意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受让上市公司东北制药股份的批复》(沈国资发[2021]54号),同意东药集团、盛京金控集团以总价1,251,387,557.53元将其合计持有的254,865,083股东北制药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协议转让给方大钢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78)。

  3.2021年8月24日,方大钢铁正式发起全面要约收购,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共计30个自然日,要约收购期限自2021年8月24日起至2021年9月22日止。本次要约收购系方大钢铁受让东药集团、盛京金控集团持有的东北制药全部股份而触发。方大钢铁向东北制药除方大钢铁及其一致行动人、东药集团、盛京金控集团以外的其他股东发出全面要约收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

  4.2021年9月27日,要约收购股份的过户手续办理完成,方大钢铁持有公司188,366,359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3.9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方大钢铁要约收购公司股份结果暨股票复牌公告》(公告编号:2021-094)。

  5.2021年10月13日,东药集团、盛京金控集团将其合计持有的254,865,083股公司股份协议转让给方大钢铁的事项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股份过户完成后,方大钢铁持有公司股份443,231,4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88%,东药集团、盛京金控集团的持股数量为0股。本次协议转让股份完成过户登记后,方大钢铁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方大钢铁为方大集团全资子公司,方大钢铁、方大集团及实际控制人方威先生构成一致行动人,公司实际控制权未发生变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协议转让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登记暨第一大股东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9)。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郭建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凯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雅娜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

  法定代表人:郭建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凯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雅娜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1、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 是 □ 否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调整情况说明

  2、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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